的哥殺害浙大女生 車主被判無責後自願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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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晶晶案索賠終審維持原判死者家屬考慮繼續申訴 □本報記者 陳洋根 早報訊 在經過8個多月的漫長審理後,備受關注的吳晶晶案民事索賠二審最終未能調解成功,省高院昨日對該案下達終審裁定:駁回吳晶晶父母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法院同時免除了吳晶晶家屬1.16萬元的訴訟費。 省高院終審判決中認為雇主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條件與一審法院一致。對於雙方爭議的勾海峰侵權行為是否係“從事雇傭活動”的行為,省高院審理後認為車主倪德華雇用勾海峰從事出租車營運,勾殺害吳晶晶的行為,並非雇主倪德華的授權和指示,與其雇員身份並無直接和密切的聯係,而是出於個人的犯罪故意。 據此,本案中的雇主責任不成立。 終審贏了官司的車主倪德華同樣高興不起來。據了解,在吳晶晶案民事索賠二審訴訟期間,倪德華考慮到吳晶晶父母的實際情況和自身經濟承受能力,曾書麵承諾自願補償吳晶晶父母人民幣5萬元,目前該款已交由法院。 車主倪德華代理律師認為,作為被告,法院已經判車主免責了,但倪德華從人道主義出發,自願補償對方5萬元,以此表明一種為人的態度,也顯示本案“無情中見有情”。 吳晶晶家屬方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吳晶晶父母昨天下午並沒有去省高院簽字領取判決書,但在得知終審判決結果後,已表示考慮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