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丈夫忘不了初戀 我得到的是他克隆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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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人物檔案:於玲(化名),女,30歲,職員   采寫:本報記者陳馥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發現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愛著的並不是你,而是一個像你的人,你會不會氣瘋掉?”———於玲我按他的喜好改變著   我認識丈夫李大偉(化名)是在2000年的春節老鄉聚會上。 公司同事大多都回老家過年了,我害怕擠火車,留在沈陽和幾個相識的老鄉湊熱鬧。除夕夜,老鄉的老鄉、朋友的朋友都聚在一起包餃子,大偉就在其中,他長得很高大,戴一副寬邊眼鏡,特別愛講話,冷眼旁觀的我一下子就注意上了這位表現欲強烈的大小夥子。   熱騰騰的餃子上桌之後,大家開始舉杯慶新年,並且將尚未結婚的單身男女配成對,我搭配給了一個瘦小的小老鄉。小老鄉是那種酒一進口就全身上下紅透了的人,根本幫不了我解圍,可越是這樣,一邊的大偉還一個勁地敬我,不勝酒力的我在大偉的進攻下喝下了五六瓶啤酒。   酒喝過了,我開始特別想講話,在一群男人麵前興奮得胡說八道,大偉就陪著我發酒瘋。大年初一中午醒來之後,大偉就大言不慚地對我說:“我新年最大的願望是把你追到手。”雖然把這句話當成玩笑,但女人有人愛總是值得暗自高興的。   大偉真的發動了猛攻,七天的新春假期裏,他天天往我的宿舍送各種顏色的玫瑰,有時一朵,有時九朵,有時一大束。我起初覺得他太露骨,長驅直入,沒有一點婉轉與浪漫,很不舒服。我把花都送給了室友,不願跟大偉約會。大偉就坐在我身邊,看看書,聽聽磁帶,一副很滿足很幸福的樣子。都說女人的心是水做的,我就這樣被執著的大偉打動了。   我們開始戀愛,大偉對我更加迷戀,見我紮兩個辮子垂在前麵,他就要我天天紮;我穿紅色的毛衣,大偉一口氣就送了我5件;我不愛吃酸酸的李子,而大偉說李子最有營養,每次看到都要買給我;我不愛唱歌,可大偉說女人無論如何都要會唱幾首王菲的歌……在大偉的嗬護和“培育”下,我的習性根據他的口味漸漸改變,我想:“也許感情好的男女朋友就是這樣相互影響的吧。”   他婚前婚後不一樣   有愛的日子過得特別快,轉眼到了2001年春節。我與大偉商量春節怎麽過,大偉說他要回老家,我就說那一起回。可大偉卻說父母還不知道我們倆的事,唐突了點,還是等下一年再說吧。我覺得跟著大偉回去就是想認認門,見見他的父母,為什麽他卻要找理由來推脫呢?為此我們兩個人各執己見,爭吵不休,結果大偉撇下我一個人走了。大偉回來後,並沒有像我想象的那樣,來哄我消氣。他隻是打了個電話給我,說給我從老家帶回了一些當地的特產,要我過去取。他那種隨便的口氣使我很生氣,我賭氣發誓,以後決不再理他了。這樣過了3個多月,大偉又來找我,用耐心和執著,慢慢地挽回了我的心,我們又像從前一樣相愛了。   直到2003年春節,我才如願以償跟大偉回他老家過年,並且在老家的小飯館裏擺了七八桌結婚喜酒,節後我們拿到了結婚證的紅本本,雙雙回到沈陽,租了一間小屋,過起了居家的小日子。婚後,我發現大偉是典型的大男子主義,動不動就發脾氣,工作不順心的時候,他還喜歡酗酒,常常在外麵喝得酩酊大醉,好幾次都是朋友將他扛回來。   我討厭他的放縱,覺得他婚前婚後變化太大,根本就不是我想嫁的那種人,為此我們日日口角不斷,摔東西打架的事時有發生,鬧得隔壁的鄰居都搬走了。不過每次吵完之後,大偉都像做了錯事的小孩,覺得特別對不起我,抱著我懺悔,哭著求我不要離開他,我就這樣一次一次被他的男兒淚感動。   原來我長得像他前女友   去年夏天,大偉說有個很要好的同學要來,老早就開始做準備。他替自己買了見朋友的新T恤、西褲,工資節約著花,說是要留著錢帶同學逛遍整個沈陽。   八月中旬,大偉的朋友來了,我也很高興,準備與大偉一起好好接待一下,沒想到大偉卻一口回絕了。“這是我同學中最鐵的一個,見麵好多話要說,你在不方便!”不方便?男人之間無非說些下流的笑話,我們結過婚了怕什麽!我不以為然。但大偉下班後連電話也沒給我打,就陪同學出去吃飯了。   第二天星期六,大偉早早就出了門,等我醒來已是“人去床空”,讓我很生氣,這個大偉,難道心懷鬼胎不成?星期天早晨,我悄悄地跟蹤他,在一家招待所門口,大偉與一個女的匯合,並且手牽手離開了。更令我氣惱的是,我覺得那個女會和我長得挺像,瓜子臉,瘦高瘦高的,一樣梳著一對辮子,都穿紅T恤!   我突然什麽都明白了,為了確切證明自己的猜測,我打電話給大偉的要好的哥們,問大偉是不是曾經談過一個女朋友,並且愛她發狂。這個哥們猶豫了半天才告訴我,大偉在老家時候是談過朋友,女的家裏在當地很富,父母堅決不願意女兒嫁給他,後來聽說那女的去了別的地方,大偉前幾年還約過她一起回家過年呢,不過聽說女的早就結婚了。   我終於明白了,難怪那次大偉死也不肯帶我回去過節。原來大偉得不到那女的,一直將自己當做愛的替身。我耐心地等待大偉送走“同學”之後,就把自己所看到的、聽到的全倒了出來,然後說咱們離婚吧。可是大偉不願意,他承認自己是曾經談過一個女朋友,但他現在愛的是我。   我不相信他的話,想和他離婚,可大偉不同意,說除非我去法院起訴他,他說我總不可能以長得像他前任女朋友作為離婚的理由。就這樣大偉耍起了無賴,離婚的事一拖再拖,我也陷入痛苦之中,想盡快了結這段作別人愛情替身的日子。記者感言:   像不像並不是關鍵   於玲嫁給了一個自己並不十分了解的人,而且她在愛情麵前一直處於被動的狀態,所以造就了並不和諧的婚姻。   不過話說回來,在見到丈夫與前女友手牽手之前,她並非想到要離婚,可見丈夫的舊情難斷是造成婚姻問題的根本原因。其實她不妨退一步想想,隻要大偉仍然珍惜這段婚姻,與前女友徹底斷了聯係,將愛情百分百地給予她,她也可以考慮繼續婚姻,因為畢竟離婚是件“雙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