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與已婚男子樹林裏偷情 為奪性福砍其妻12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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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永遠得到“情人”,她向“情人”的發妻舉起菜刀。昨天,這個惡毒的女人被江寧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突然舉刀 2005年9月14日。 “救命啊!她要殺我!快來人呐!”幾聲淒厲的女人呼救聲在江寧區上坊鎮的偏僻處響起。聞訊趕來的村民發現,王方和付傳芳扭打在一起,王方渾身是血,地上扔著一把血跡斑斑的菜刀,付的嘴裏還嚷嚷著“掐死你”。村民見狀立即把兩人拉開,並報了警。 此時,王方已是奄奄一息。在村民眼裏,付傳芳跟王方關係一向不錯,兩人怎麽會突然這樣拚命呢? 相約私奔 “我和她老公好,之前我們約好了私奔去桂林,他怕離(婚)不掉,要我這麽做的。”付在派出所裏這樣為自己辯解。王方對自己被砍殺的原因顯得很震驚。事實上,王方的丈夫高某矢口否認是他指使付殺掉他老婆。“我們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啊”。 昨天庭審宣判後,付告訴記者,其實她也不知道到底愛不愛高某,隻是“喜歡跟他在一起睡覺”:“以前,我跟老公每個禮拜才過一次夫妻生活,以為很正常。後來,我認識了同廠的高某,在廠後麵的樹林裏發生了關係。我發現他比我老公強多了,可能是我老公在那方麵不行。從此以後,我發現自己越來越離不開他了。” 付舉著戴著手銬的雙手拭著淚,說:“去年10月,他說要帶我去桂林,但怕離不了婚。幾個月後,我寫了情詩給他。我對他說,除非我老公和你老婆死掉,我們才能在一起。他不敢,我就自己動手了。”據警方透露,傷者身上共有12處刀傷。 害人害己 隨同押送的法警告訴記者,付被關押進看守所以後的近6個月時間裏,她的家人沒有來看過她,她進來後沒衣服穿,穿的都是別的犯人扔下的破衣服。而她心心念念的“情人”根本不承認和她有什麽感情上的瓜葛。 羈押室裏,付縮著身子,渾身發抖,兩眼驚恐地看著法警。記者問她還有什麽想說的,她的眼中露出惡毒的表情,說:“是他指使我幹的!我上了他的當,我恨死這個惡賊了!” 當法警要把她關進鐵柵欄裏的時候,她的身體再次抖起來,兩眼在鐵柵欄後噙著眼淚,發著呆。 昨天,法院經審理認為,付傳芳為達到與高某長期共同生活的目的,產生殺死王方的念頭,並已付諸實施,但其犯罪沒有得逞。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