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超市猝死 監控錄像披露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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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教授1月20日下午5點13分離開收款處,可直到6點27分120急救車才來,那麽,這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裏到底發生了什麽?”老教授購物命喪超市一事,經本報2月23日題為《誰奪走了老教授的命》一文報道後,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強烈反響。就在人們對老教授的死因紛紛猜測時,昨日上午,老教授的家人將3月2日下午看到的老人由生到死過程的超市監控錄像,首次通過媒體披露出其中的關鍵內容。至此,“老教授購物命喪超市事件”中所反映出的諸多疑問,幾乎都在這盤“大家潤”超市自己錄製的監控錄像中找到了答案。   四個畫麵記錄老教授生死全過程   2006年3月2日下午,也就是李嶺岐老人購物猝死“大家潤”超市的40多天後,在媒體輿論的監督下,死者的家屬和一位法醫一行3人,幾經周折終於在太華路派出所裏看到了老人由生到死過程的超市監控錄像。通過錄像顯示的資料,死者家人清楚地看到在超市的防損辦公室,67歲的李嶺岐老人與“大家潤”超市幾位年輕防損員“身體接觸”後,意外栽倒在地近一個小時無人理睬、無任何救助措施導致死亡的全過程。   據李嶺岐老人的家人和法醫講,這盤錄像帶總共顯示了四個階段的畫麵,整個錄像的播放時間是一個多小時。   畫麵一   1月20日下午4點左右,67歲的李嶺岐老人推著一輛內放一個購物筐的超市購物車,往超市賣場裏麵走,期間,途經一個待售的電池堆時,老人停了下來並隨手拿起一板電池看了看,之後又放回原處繼續向前走,走了約兩步後又退了回來,重新拿起一板電池看了看便放進了購物筐裏。   畫麵二   當日下午5點10分左右,買完東西的李嶺岐老人推著裝有貨物的購物車來到超市收銀處付款。交款時,老人從購物筐裏把所購貨物拿出來放到收銀台上,掏出100元現金付款。期間,老人沒有將購物筐從購物車中取出放上收銀台,錄像畫麵中也沒有顯示那板惹事的電池。付完款後,老人用車推著收銀員用塑料袋裝好的貨物往外走……   畫麵三   當日下午5點13分左右,李嶺岐老人推購物車向超市安檢出口處走去。到了安檢口,老人從購物筐裏拎出裝滿貨物的塑料袋並整了整,便向超市大門出口處走去,剛走了兩步還沒走到大門口,就被兩個緊步追上來的超市防損員叫住,衝他不停地說著什麽(隻有畫麵沒有聲音)。被叫住的老人低頭看了看購物小票,感到很奇怪的樣子。之後,老人便被兩個超市防損員左右相擁著走向總服務台旁邊的辦公室,緊接著錄像畫麵消失,沒了老人的影子。   畫麵四   當日下午5點16分左右,李嶺岐老人連人帶物一起被超市防損員帶到“大家潤”超市所謂的防損辦公室裏……   老教授栽倒在地1小時無人救   當日下午5點30分左右,在超市防損辦公室遭遇幾位防損員14分鍾左右“執法”的李嶺岐老人,拎著東西剛要走,步子還沒有跨出去就向左一頭栽倒在地,橫躺在了該辦公室的地上。按常理,不管該人身犯何罪,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應該有及時救助的義務,可是,在當時現場“執法”的幾位防損員卻沒有這樣做,而是在一旁悠閑地抽著香煙喝著水。目睹老人一頭栽倒在地上,幾個防損員還在叫喊:“你還裝,看你能裝多久,給你家打電話……”隨後,幾人若無其事地抽起煙、喝起水,全然不顧倒在地上的老人的死活。老人就這樣一動不動地躺倒在地上,期間,幾人不停地進出辦公室,但無一人理會老人。大約過了二十分鍾後,看倒在地上的老人沒有動靜,其中一個才走到老人跟前用手試了試老人的鼻息,摸了摸老人的脈搏,然後把老人上半身拉起來靠到牆上,還是沒管就又走了出去。又過了十幾分鍾,出去的防損員從外邊走進來,他們再次摸了老人的脈搏,同時又試了老人的鼻息,仍一走了之。大約又過了幾十分鍾後,一位像是個領導的人走了進來問:“小鍵(音),咋回事?……(後麵的聲音太小,死者家屬說聽不清)”之後,來人也走出去了。   就在老人躺倒在地上快一個小時的時候,有人才把老人扶到椅子上,直到1小時後120急救車趕來。死者家屬和法醫告訴記者,期間,這些人曾數次進出該辦公室,對老人前後試了約8次脈搏、鼻息,後來還查看了老人的瞳孔,卻對老人沒有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等到當日下午120急救車趕到事發現場時,李嶺岐老人靜靜地斜坐在該辦公室的一個椅子上,兩隻腳前伸分開褲腿挽起,兩隻胳膊下垂,戴在頭上的禮帽歪扣在前額的眉毛處,已經沒有了呼吸。據死者的家屬講,後來超市是如何向警方述說老人猝死的具體情況,110是幾點趕到事發現場的,因為公安部門隻讓他們看了前麵的錄像,至於後來發生的一切隻有超市和警方知道。   昨日下午5點23分,記者電話聯係到太華路派出所的劉姓負責人,想從中了解有關該案的一些進展及涉案錄像的一些情況,對方依然搬出相關規定,讓記者到省公安廳開具采訪證明,否則不接受有關該案的采訪。因為對方再次婉言拒絕了記者的采訪,所以無法從中了解到該案的任何情況,當然,其中也包括3月2日公安部門允許死者家屬看超市監控錄像的事。   老教授遭遇嚴厲“執法”14分鍾   據李嶺岐老人的家人和法醫講,警方提供的超市監控錄像資料顯示,李嶺岐老人是在當日下午5點16分左右,被超市的防損員帶到超市防損辦公室,之後即遭到超市幾位防損員的嚴厲“執法”,直到下午5點30分左右老人倒地不起。下麵即是老人在這個辦公室裏和防損員接觸的全過程(錄像有聲音):   李嶺岐老人走進超市防損辦公室,即把拎著的東西放到該辦公室的桌子上,並把一板電池也同時放到桌子上,隨後進來的幾個防損員嗬問:“為啥把筐子裏的電池裝到衣兜裏,咋回事,交代問題。”“沒有咋回事!”老人說著便拎上東西慢慢往外走,走出門約20秒鍾後,老人被幾個人撕扯著又推又拉地進到辦公室裏。在門外的約20秒鍾時間裏,因錄像不知何故沒了畫麵,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麽無從得知。老人二次被防損員“帶”進來時曾喊道:“還要打人?把我的衣服領子都扯壞了!”說著邊用手摸自己的後脖領處的衣服,說話的聲音都變了。然後幾個防損員便衝老人大聲喊道:“先別提你衣服的事,先說你偷東西的事。這麽大年齡的人了,為啥要偷東西?”“誰偷東西了?”老人幾次要分辯,都被幾位防損員輪番的大聲嗬斥無法還嘴。其中一位禿頂的年輕人叫喊得最凶,老人當時表現得很氣憤,說“這個電池我不要了”,拎起東西又要走,被幾個人連拉帶推又給弄了回來。老人說:“你們還敢打人?”一個梳著分頭的男子過來說:“在這個單子(據說是一個違法情況說明單)上簽了字再說。”老人看了一下單子說:“我不簽,我憑什麽簽?”說著又要往外走,這個人就雙手把老人的領口抓住,推搡著用力使勁頂到牆上,老人說“你還打人?”這位男子答道:“打你又咋了,你不簽不準走。”後鬆了手,老人拎著東西剛要走,步子還沒有跨出去就向左一頭栽倒在地,橫躺在了該辦公室的地上。   李嶺岐老人的家人和法醫告訴記者,他們看到的超市監控錄像畫麵顯示,李嶺岐老人在和幾個防損員正麵“接觸”的十幾分鍾時間裏,老人曾數次拎著自己的東西要離開這個辦公室,可都被幾位防損員給弄了回來,雙方多次發生超市有關負責人事後所說的“身體接觸”,而且,對方對老人不止一次的惡語相加,讓看錄像的死者家人不能忍受。據了解,在看錄像的一個多小時時間裏,老人的幾位子女幾乎是哭著看完這盤記錄老父親由生到死過程的錄像帶。期間,類似“不要臉”這樣的語言,聽得死者家人心發酸,個個痛心不已。   超市承認防損員與老教授“身體接觸”   該事件被本報報道後,超市一位劉姓負責人一行3人來到報社就此事說明情況。   這位劉姓負責人告訴記者,超市防損員當時確實和老教授有過“身體接觸”,但“身體接觸”的前提是老人拿了超市的一板電池沒有付錢,涉嫌偷了東西。據這位劉先生講,1月20日下午4點26分,老人在超市賣場右手拿了一板電池放進購物筐裏(錄像顯示),下午4點40分左右,老人將電池放到衣服左邊的口袋裏,但在錄像中沒有這一細節的記錄,是現場的防損員現場發現的。   針對錄像中之所以沒有該畫麵的原因,劉先生解釋說,超市的賣場裏有幾十個無法監控的死角,剛好老人當時所處的位置就是死角之一。下午5點13分的時候,老人在超市安檢門口被防損員叫住問“有無物品沒有交錢”,當時老人就對防損員說要到辦公室裏去談,就這樣,老人和防損員一起來到了辦公室。一進辦公室的門,老人左手掏出電池摔到桌子上,轉身就要走。防損員按照超市的相關規章製度對老人提出批評教育,老人不認錯還說:“我就是拿了,不要就行了。”當時,考慮到老人年齡大了,防損員告訴老人不罰款隻要簽個字就可以走,但老人執意不簽就要走,期間防損員確實和老人有過“身體接觸”。   按理,既然超市的防損員確實沒有打人,超市在給個別媒體的記者看當時的錄像時,完全沒必要遮遮掩掩。可是,超市2月23日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隻給對方看了前三個錄像畫麵(劉先生告訴記者說),卻沒有提供關鍵性的第四個畫麵中防損員與老人“身體接觸”以及老人死亡的過程。記者昨日聯係到當時看了錄像的新華社記者,對方明確告訴記者:她當時隻看到了事發當天的部分錄像,但老人進入防損辦公室後到底發生了什麽,她沒有得到允許觀看。   另外,針對超市的一些說法,看了全部錄像的死者家屬氣憤地說:“超市明顯在說謊,許多說法根本和錄像上所顯示的畫麵不一樣!”為了證實自己所說全部屬實,看了錄像的幾位死者家屬,分別在自己所寫的《我父死亡過程情況說明》上鄭重地注上“情況屬實,如不屬實願負法律責任”的字,並簽了名。另外,作為第三人在場看了監控錄像的法醫,也對死者家人和自己敘述的錄像畫麵和場景給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