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歌舞團團長李紹棟涉嫌貪汙受賄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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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歌舞團團長,早年是運動員此次涉嫌貪汙、受賄兩項罪名曾獲“德藝雙馨藝術家”稱號   別人說   員工:我們團長最近有點情況   檢察院:涉案金額暫不能透露   “遼歌”:有關領導手機全部關機   晨報訊昨日15時許,記者從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得到確切消息,遼寧歌舞團團長李紹棟涉嫌貪汙、受賄已被刑拘。   “我們團長已一周沒上班了”   當日,在遼寧歌舞團的辦公樓裏,記者從工作人員那裏了解到:“我們團長最近有點情況,已經一周沒來上班了。”   記者撥打遼寧省文化廳辦公室的電話,多名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情況”。遼寧省文化廳監察處的辦公電話則始終無人接聽。記者撥打遼寧歌舞團有關領導的手機,全部關機。   皇姑區人民檢察院偵察監督科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案卷已經按法律程序送到我們這裏,尚未正式批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具體金額不能透露。”   歌舞團員工眼中的李紹棟   昨日,記者還在遼寧歌舞團大院裏了解到一些員工對李的印象。   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對記者說:“李2002年來的時候進行了一些改革。比如,要求歌舞團員工必須賣多少張票,票價最低80元,級別不同要求賣出的票數也不同。我們這樣的普通員工,還有一些新來的,賣不出去的票隻能自己掏錢買下,有的人月工資也就800多元。”   一所藝校的校長李遠(化名)曾在歌舞團擔任副團長。他對李的描述是:“我和李紹棟沒有搭過班子,他是2002年11月過來當團長的,(他)年輕的時候是跳舞蹈的。”   他從運動員成為歌舞團團長   經多方查找,記者在一本《藝教帥才———李紹棟》的書中得知李的一些經曆。   李紹棟,1949年出生。14歲從撫順市十一中學選調到沈陽體育學院運動係體操隊。1970年,李紹棟調到沈陽市歌舞團,開始舞蹈生涯。   1990年,李紹棟擔任沈陽歌舞團副團長。1992年底,沈陽歌舞團與沈陽曲藝團合並為沈陽藝術團,李紹棟擔任團長。李在沈陽藝術團進行改革,1993年創造演出純利潤105萬元的全國記錄。   此後,李紹棟開始執導一些大型的綜藝晚會。1993年至1996年之間,李紹棟任總導演的4場大型晚會分別演出超百場。本報特別報道組   新聞檔案   曾經的李紹棟   在遼寧歌舞團的網站上,李紹棟的介紹文字如下:   現任遼寧歌舞團團長、遼寧民族樂團團長、遼寧雜技團團長。研究生學曆,國家一級編導,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中國舞蹈家協會理事、遼寧省舞蹈家協會副主席、遼寧省舞蹈教學學會會長、遼寧省演出家協會副會長、沈陽市文聯副主席、沈陽市舞蹈家協會主席。   中國少兒文藝網介紹文字如下:   李紹棟在沈陽歌舞團當團長時創作演出的《月牙五更》,曾得過“五個一工程獎”和“文華獎”。曾被評為省市勞動模範、遼寧德藝雙馨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