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一瓶礦泉水兒子被殺 父母願收凶手做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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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入學時的學籍卡

吳剛翻著兒子小康留下的照片
 

故事導讀

一瓶礦泉水在合川市龍市中學引發了一場學生糾紛,其中一名同學拔刀刺死同學。兩個家庭由此成了冤家。

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肇事學生在去年11月25日被合川市法院一審判刑4年。此案上訴到市一中院後,該院在昨日專程到合川市法院二審宣判,肇事學生故意傷害罪名成立,被判處3年徒刑、緩刑3年。昨日晚上7時,肇事學生在家長帶領下,高興地回到了離別8個月的家裏。肇事學生家長還為此賠償了4萬元錢。

按說,故事到此該結束了。但是,肇事學生還將到死者的家裏,向死去的同學父母磕頭拜認幹爹、幹媽。昨天下午,死者父親表示:“死去的已經死了,他們應該讓活著的好好的活。隻要不毀了孩子的一生就行了”。究竟是什麽原因讓冤家成了親家?

趕回家兒子就已死了

昨日下午,記者驅車來到合川市龍市鎮青岩村吳剛的家,看到吳剛提著才磨出來的湯圓。吳說:“我拿來曬幹了做湯圓麵,以後慢慢吃。”

走進吳剛一樓一底共6間房的石頭房屋,吳翻出了兒子小康留下的數量不多、值得留念的紀念物。翻著兒子從出世到死亡前的照片,吳忍不住哭了。他稱,去年6月23日晚上23時許,在江北區南橋寺做石工的他突然接到外侄兒的電話:“小康出事了,你趕快回來一趟。”隨後,他立即給班主任李老師打電話詢問,李老師告之“小康失血過多,盡快回來”。

隨即,吳剛行李都沒來得及拿,花了400元在外麵攔了輛出租車迅速回到合川老家。因家距離鎮裏不遠,他直接趕到龍市鎮中心衛生院,但醫院已經沒有人了。小康舅舅楊通海告之,小康已經死了,並被拉到了合川殯儀館。

據楊通海稱,他於當晚近10時接到李老師的電話,趕到醫院時,聽到很多圍觀群眾在說“死了一個”,當時他心都涼了。隨後就看見小康躺在急救病房的擔架上。當晚,公安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都到了現場,並安排殯儀館的車將屍體運走。

為一瓶礦泉水喪了命

吳剛說,當晚沒有見到兒子,他一夜沒合眼。第二天一早就趕到兒子就讀的龍市中學校。走進校門就看見一路的鮮血,從校門口一直延伸到操場,足有20米以上。當時兒子的幾個同學給他說“小康死得太慘了”。還有同學告訴他,兒子被殺後隻說了一句“我不行了”。

後來司法機關查清了小康的死因。是同學小河在事發當晚第一節晚自習後,在學校小賣部買了一瓶礦泉水,同學小明便去搶,兩人為此產生了矛盾。小河、小明兩人便相約晚自習下課後操場上見。當晚21時許,二人如約來到操場。而小明還喊了小康在內的幾個同學幫忙紮場子。在抓扯打鬥中,小河拔出隨身攜帶的不鏽鋼水果刀反擊,黑暗中刺傷了小康頸部。因頸動脈被刺斷引發小康失血性休克死亡。

合川市法院在一審時,以故意傷害罪對小河判刑4年。小河不服該判決,上訴到市一中院。昨日,該院審理後認為,小河案發時剛滿14歲,具有自首情節,同時因其是在校生,民事賠償部分也兌現,並得到了被害學生家長的諒解。在綜合各種情況後,決定對其判處3年徒刑、緩刑3年。

家長撮合冤家變親家

兒子死亡後,吳剛開始奔波於公檢法和學校之間。吳稱,自己從15歲開始就在外打工,打了20多年工都是為了這個獨子。兒子死了,總該給他一個公道,犯罪的人也應該受到法律懲罰。

一審期間,他將學校和小河家長列為兩個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提出了20多萬元賠償,其中包括10萬元精神損失賠償。在審理中,有人告訴他,刑事案件得不到精神賠償,他為此撤訴了。後來又單獨提起民事索賠,被告的還是學校和肇事學生家長。

2月16日,市一中院前往調解此案的民事賠償部分。吳剛稱,負責案件的肖法官把學校、肇事學生家長和他喊到龍市法庭,用各種法律規定給他做解釋。最終達成協議,由小河家長拿4萬元,學校拿1萬元賠償給他。並當場兌現賠償。

小康舅舅楊通海稱,學校還在調解成功的當天辦了頓招待。席間,小河的舅舅衝著小康父母說:“今天肖法官、律師都在場,有個事看你們同不同意,小河(釋放)出來了認你們當幹爹幹媽,跪在你們麵前認個錯,你們看可不可以?”妹妹、妹夫當時就答應了。

記者問吳剛是否願認這門親,吳說:“對我們農村來說,稀飯還是招呼得起。”吳稱,他現在40歲,再要個孩子也很難。農村做莊稼要靠勞動力,希望這個幹兒能在他們以後需要的時候幫他們一把。他們還是把他當自己的親兒子看待,現在正是讀書的好光陰,應該好好讀書。

提起認親的理由,吳剛說:“死去的已經死了,他們應該讓活著的好好的活。隻要不毀了孩子的一生就行了”。

一輩子報答幹爹幹媽

昨日,小河父母趕到合川。當天下午3時,小河被宣判緩刑後,就把他從看守所帶回家。走回家裏已是晚上7時。

小河的三爺爺周高才稱,事發後至今,全家都在為這個家族的獨苗孫子擔憂。孫子成績好,經常得獎狀,就指望他讀書有出息。聽說受害方願意收孫子當幹兒,幾個婆婆爺爺連忙說“要得,當幹兒,可以噻”。

小河的父親周克明也表示,兒子能得到受害方諒解,他心裏很樂意這門親事。並且以後還要經常走動。他將盡快安排兒子上門認親。

記者問小河是否願意認幹爹幹媽時,小河告訴記者他還不知道。當記者向其說明原委後,小河當場說:“百萬個願意。”

小河稱,自己在裏麵關了幾個月,在這些失去自由的日子裏,他天天想家、想讀書,他在裏麵還學了刑法和法律詞典,懂得了出來後怎樣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對刺死幹哥哥這件事,他感到很懺悔,對吳家傷害很大,但他們卻沒有嫌棄我,我一輩子都要報答他們。聽說以後需要他幫忙做點體力活,他說“那個很簡單”。

最後,小河要記者轉告幹爹幹媽,“希望他們不要太傷心,以後我就是他們的兒子,最後還要謝謝幹爹幹媽的原諒。”

(考慮個人隱私,文中小康、小河、小明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