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暴丈夫一拳打昏妻子再砍斷其腳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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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情人節,這天上午,寧德金涵佘族鄉溪裏村農婦雷金釵,終於領到了法院準予其離婚的民事判決書。   時至今日,飽受9年家庭暴力摧殘的雷金釵始終不願相信:“丈夫和他的家人都在法庭上信誓旦旦保證不再打我了,可是和解後不到一個月,他就下狠手砍斷了我的腳跟腱!”回想起三個月前的那幕慘劇,年僅26歲的雷金釵泣不成聲。   一拳打昏妻子 再砍斷她腳腱   去年11月11日晚,在寧德城區某麵館打工的雷金釵,帶著9歲的女兒燕子回家幫女兒洗澡。外出多日的丈夫阮芳發進門後,二話不說就搶走雷金釵的小靈通,狠狠地砸到地上。隨後衝向雷金釵,雙手掐住雷的脖子,又一拳砸向雷的眼部……當雷金釵醒來時,她已經在寧德市醫院動完了手術。   女兒燕子是那幕慘劇的唯一見證者:“媽媽被爸爸打昏在地,我哭著求爸爸不要再打媽媽了,但是爸爸重重地把我推開。然後,爸爸衝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砍媽媽的左腳,一地是血……當爸爸還要砍第二刀時,叔叔從隔壁房間出來,奪過爸爸手中的菜刀。我伏在媽媽的身上大哭,以為媽媽要死了……”燕子回憶著她一輩子可能都無法忘卻的慘劇,一臉的驚慌。   燕子的哭喊聲驚動了鄰居。一位好心人衝到阮家,催促阮芳發將妻子送到醫院搶救。哪想,丈夫將她送到寧德市醫院後,就無影無蹤。後來是丈夫的表哥送來了一些醫療費,她才得以完成手術。   寧德市醫院為雷金釵出具的“X線報告單”上寫著“左跟腱斷裂,左外踝骨折”,寧德市公安局法醫鑒定結果為“輕傷”。   五旬女教師報警 背她去鑒定傷情   雷金釵的娘家是金涵鄉出了名的特困戶。身材矮小的老父親已經不能幹體力活了,母親和哥哥都有些弱智。   慘劇發生後,雷家人一籌莫展,求助無門。當雷金釵女兒阮水燕在學校將媽媽被爸爸砍成重傷的事情告訴吳雅清老師後,年近五旬的吳老師當即趕到阮家,並向警方報案,同時向蕉城區婦聯反映情況。為了便於雷金釵與外界聯係,吳老師為雷金釵買了一部“小靈通”,還拿出1000多元錢,親自背著雷金釵到醫院做傷情鑒定和換藥,並和雷父輪流照料雷金釵的一日三餐。   無賴手段娶回老實妻   “1996年七八月間,每當夜深人靜之時,他就從我睡的房間窗戶往裏扔沙、土等,還用塑料袋裝水扔到我的床鋪上,有時甚至用長長竹條把我的頭發叉起。”回憶起當年丈夫“追求”自己的情形及長達9年的家庭暴力生活,雷金釵淚流滿麵。   阮芳發還揚言,若雷金釵不嫁給他,就讓雷金釵一家沒好日子過。終於有一天,時年僅16歲的雷金釵還是被阮芳發奪去了女兒身,並很快懷孕。   雷金釵認命了,兩人就此開始了同居生活。次年7月,隨著女兒的降臨,阮芳發對雷金釵似乎好了許多。然而好景不長,女兒4歲那年,有一天下午雷金釵到山上挖兔草回家晚了些,晚飯沒來得及做,阮芳發就用菜刀將雷金釵的脖子割破一個口子。   “若兩三天沒打我,他手就癢癢了。”去年8月,忍無可忍的雷金釵“躲”到福州當保姆。但由於思女心切,不久後又回到寧德,在城區一家麵館裏打工。   親生女兒也遭殃   更讓雷金釵感到恐懼的是,女兒三歲後也時遭父親的毆打。   “爸爸都是用木條、皮帶打我,有時吊起打,有時脫光衣服打。有一次還用菜刀把我脖子的皮都割破了。還有一次爸爸在地上畫了一個圈圈,從下午5點開始就逼我站在圈內,一跨出圈子就打我。不讓我吃飯,不讓我睡覺,我一直站到第二天早上7點。”說起爸爸不僅經常打媽媽,還打自己時,燕子直說爸爸壞,她不想跟爸爸在一起了。   天真的燕子說,她現在最大的願望是媽媽能快點好,希望爸爸不要再那麽壞了。   兩次離婚請求終如願   去年9月,雷金釵終於鼓足勇氣,以經常遭丈夫毆打,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蕉城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但由於雷金釵之前從未報案或向有關部門投訴,法院無法取得相關證據證明。而且,阮芳發堅持不同意離婚,一同到庭旁聽的夫家兄弟姐妹也拍著胸脯,擔保阮芳發一定會改正錯誤等等。   10月18日,在法院的調解下,雷金釵最終同意再給丈夫一次機會,雙方達成和解。可就在和解後不到一個月,雷金釵的腳跟腱被狠心的丈夫砍斷。   去年12月19日雷金釵再次向蕉城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於今年2月14日作出判決:準予離婚,女兒由雷金釵撫養,被告阮芳發每月支付撫養費300元,並補償雷金釵精神損失費10000元和生活困難補助20000元。   據悉,當地警方已立案偵查,阮芳發至今仍外逃。據雷金釵稱,阮曾多次打來恐嚇電話,揚言要砍雷金釵娘家人,並威脅誰要是幫助雷金釵,就砍了誰。   □相關新聞 都因複婚不成兩男殺妻   本報訊 俗話說“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可是有兩個絕情男子在離異後要求複婚未果,竟將毒手伸向了前妻。日前,這兩個男子都被法院重判。   揣著遺書殺前妻獲刑十年   1997年,25歲的被告人呂芝榮(四川省達縣),與時年19歲的順昌女青年倪某結婚。2004年9月,兩人因感情不和自行達成分居協議。後被告人呂芝榮後悔,多次找倪某要求複婚,均遭到倪的拒絕。2005年7月下旬,呂芝榮多次發短信威脅倪某,見倪未理睬,就想殺死倪某再自殺。   2005年7月26日晚,被告人呂芝榮攜帶裝著事先準備好的汽油、鐵錘、遺書的包,竄到順昌縣城關倪某的暫住處等候。晚8時許,倪某與女伴葉某回到住處,呂芝榮便與倪某爭執。爭執中,被告人呂芝榮欲將汽油壺打開,被倪、葉打落,呂芝榮又從包內拿出鐵錘砸倪、葉的頭部數下,後因葉某呼救而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倪某的傷為重傷,葉某的傷為輕傷。   案發當晚,被告人呂芝榮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日前,因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呂芝榮被順昌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推前妻下河斃命被判死刑   張某係武夷山市嵐穀鄉農民,於1988年與被害人章某結婚並生有一女,但張某婚後常毆打章某,1994年雙方離婚,章某到市區賣水果為生。張某卻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005年5月刑滿釋放。   回到家中的張某想起了前妻的好處,就到市區找到章某,要求其回鄉下複婚,遭到拒絕。去年5月20日晚9時許,張某又找到正在拖車賣水果的章某,仍要求其回鄉下複婚,再次被拒絕。此時兩人剛好走到武夷山市崇安大橋的中段,見複婚無望,怒氣叢生的張某把章某抵在橋側,並將她從橋欄杆上掀入湍急的崇陽溪中。半晌,見掉入河中的前妻沒有了聲息,張某才害怕起來,趕緊報警,自己也跟著跳入水中尋找,但是為時已晚,可憐的章某已溺水身亡。   日前,經南平市中級法院審理判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