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夫自學法律與交警打官司持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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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隊姚立軍



徐炳正




記者楊春




呂福山


《新聞調查》

  被采訪人:

  呂福山

  徐炳正

 方宏達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宣傳科 幹事

  姚立軍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政秘科 副科長

  張西安 西北政法大學 副教授

  呂福群 呂福山姐姐

  演播室:

  最近西安出了個名人,這個人叫呂福山,九年前呂福山從農村來到西安靠蹬三輪維生,由於這個行當不被西安市政府允許,所以他的三輪車經常被交警沒收,呂福山自學了法律後,覺得交警處罰的不對,因此就和警察打上了官司。這個官司一打就是五年。

  解說:來到西安,記者發現,三輪車夫呂福山的故事已經家喻戶曉。

  記者:你好。我們是北京來的記者跟您打聽一個人,蹬三輪車裏麵有一個叫呂福山的,知道嗎?

  三輪車夫:報紙上見過,見過,聽說過。

  群眾:呂福山知道啊,名人嘛。

  記者:為什麽他是一個名人呢?

  三輪車夫:他敢跟政府打官司,敢跟警察打官司。

  解說:照片上的這個人就是呂福山,因為跟警察打官司,現在他在西安出了名,但人們對他的評價卻不一樣,有人稱他刁民,有人讚許他是英雄,有人說他是依法

維權,有人卻質疑他在鑽法律的空子。他目前住在一個出租樓裏,距離西安城中心3公裏。

  九月初我們在這裏找到了他。

  記者:你一個人住這兒?

  呂福山:一個人住這。沒地方坐了,坐床上。

  記者:一張床,兩個桌。

  呂福山:啥也沒有。

  記者:地方性法規、司法大全、《交通安全法》,全都是有關法律的書,都看過嗎?

  呂福山:都看過。

  記者:能背出兩條嗎?

  呂福山:你比如說《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沒有法律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行政處罰無效,在法律解釋上法無明文禁止不罰的原則,這個是《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的,《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記者:你真厲害這都能背過,你的文化程度多少?

  呂福山:文化程度小學,小學五年級。

  解說:小學五年級隻上了三天就輟學了的呂福山現在已經可以熟背法律條文了。

  記者:你知道嗎呂福山,有人說你是刁民,也有人說你是鑽法律的空子。

  呂福山:網上我曾經看,刁民 王幸福 郝勁鬆 王海這些都這麽稱,還有很多刁民稱號的,至於說鑽法律空子,你把這個法律建全了,還有沒有人鑽法律空子。

  解說:西安市是一座集傳統與現代一身的城市,古老的鍾鼓樓和城牆見證著現代的繁榮,閃爍的霓虹燈下穿梭著傳統的交通工具——三輪車。雖然沒有出租車快捷體麵,也一直是西安市取締的車輛,但因為方便、便宜,三輪車成了一部分市民重要的交通工具,這些靠三輪車謀生的人大多數來自農村,他們生活在繁華的都市,每天都要麵對交警等部門對他們的管理,呂福山曾經是這些三輪車夫中的一個。九年前,23歲的呂福山離開貧窮的家鄉陝西省旬陽縣農村,來到省城西安打工,投奔嫁到西安的姐姐。

  記者:當時作為一個農村的孩子,一下子來到西安這樣一個大城市你能適應嗎?

  呂福山:吃的頭一頓飯,以後就是想天天在城裏吃飯。覺得那個飯特別香,跟農村做飯就是不一樣。決定不能再回農村去了,城市幹淨整潔。

  記者:為什麽呢?青山綠水,自個家裏也有地。

  呂福山:城市高樓大廈比我們農村來說要好看得多了,我們農村畢竟是種地,比如說我蹬三輪,按照農村下雨你就該休息了,沒啥事幹,在城市蹬三輪,下雨正好是我工作時間,下雨坐車人,需要人特別多,下雨閑不著,天睛也閑不著。

  解說:雖然對城裏的生活充滿了向往,但隻有小學五年級文化的呂福山跟其他進城打工的農民一樣,找個合適的工作並不容易。

  記者:還記得嗎?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做什麽?

  呂福山:我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幹裝卸工,幹了三天,到第三天的早上我的兩個手已經抬不起來了,覺得這個活不能幹了。我在我姐那兒住著,我姐在西安做生意,跟我姐一個院子的住的磴三輪的,我就問那個情況怎麽樣?他一天隨隨便便掙30塊錢,我說就憑我一天能掙30塊錢,這可能不是真的吧?

  解說:呂福山不敢相信蹬三輪一天可以掙出在建築工地三倍的錢,他請這個鄰居帶他到街上轉了一天。

  呂福山:人家說的話是真的。

  記者: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一天能掙30塊錢,你已經很滿意了。

  呂福山:如果按照這個比例收入,要幹上一年,在我們村了,就是一個特別富裕的一戶人家了。

  解說:一心想吃上城裏飯的呂福山終於找到了滿意的工作,96年10月,他用來到西安打工半年攢下的幾百塊錢買了輛三輪車上路了。他起早貪黑地努力幹,平均每天可以掙到50元錢,他對在城裏的生活下去充滿信心。但一個月以後他才知道,這個行當風險很大。

  呂福山:車磴了才三天吧,就被那個市容就把車扣住了,扣了三天。最後還是聽我們蹬三輪車的說你就給人家多少交一點罰款吧,交了車就給你退回去了。接下來罰款交了以後再出去接著磴,磴了十天,又被交警隊扣去了。

  記者:第一次被交警罰款你害怕嗎?

  呂福山:第一次要車的時候,害怕。

  解說:在頭一個月裏,呂福山被城管罰了兩次,被交警罰了一次,一共被罰了230塊錢, 30天裏,18天沒車幹活,到了月底的時候他一分錢也沒有攢下。警察還讓他花120元錢辦了個行車執照,他本以為有了執照就不會被罰了。

  記者:辦了照以後,是不是可以滿大街騎了?

  呂福山:不行,辦了照也不行。

  記者:為什麽?

  呂福山:按理說,你拿了執照就是可以營運,但是就不可以營運。

  記者:到底是什麽原因?

  呂福山:1992年的時候,西安市人民政府就是發布了一個通告,堅決取締人力客運三輪車有這個規定。

  解說:雖然政府取締人力客運三輪車,但在當時並沒有停止辦執照,呂福山至今保留著當年的執照,我們發現執照的第一頁寫著政府通告上要求的取締人力客運三輪車,第三頁卻寫著客運三輪字樣。

  記者:辦了執照以後還要再罰款。那你們這些三輪車夫,不就生活在這麽一個怪圈裏麵嗎?

  呂福山:就是。

  解說: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西安市每年都要出台一個控製三輪車的通告,1996年的通告上說堅決取締人力客運三輪車,97年的通告上對人力三輪車的行駛範圍進行了限製,98年又擴大了這個限製,不允許人力三輪車進城,2000年的通告上再次重聲堅決取締人力客運三輪車。但是幾年過去了,西安的三輪車並沒有因此銷聲匿跡。呂福山交了罰款、辦了執照,取回了三輪車,繼續他在城裏的生活,但沒料到,他的日子從此跟警察發生了關係。

  解說:據交警部門的統計,西安目前大約有一萬人從事蹬三輪車載客的工作,在采訪中記者發現,他們和呂福山一樣,都無一例外地怕警察。

  記者:如果碰上交警怎麽辦呢?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躲著唄。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我們隻要一看到交警就嚇得趕緊跑。

  解說:呂福山第一個月被罰後,也開始想各種辦法躲避警察,三輪車夫中也交流著各種躲避警察得辦法,帶呂福山入行的鄰居老徐也不時指點剛剛蹬上三輪車的呂福山。為了不影響老徐做生意,我們在三輪車上采訪了他。

  記者:你碰到交警怎麽辦?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碰到交警要是有小巷子就鑽進去,實在實在躲不了,那就隻能束手就擒。

  解說:這是一個農民工居住的出租樓,呂福山有一個蹬三輪的好朋友,就住在棟樓狹窄樓梯的低下,因為他不修邊幅,蹬的車很破舊,認識他的人都叫他爛柴禾,他曾經是西安城邊的農民,十幾年前進城打工,最終也選擇了三輪車,麵對交警的管理,他有他自己的辦法。

  記者:還記得不記得您幹這行到現在已經罰款或者是被沒收車子有多少回了?

  徐炳正:那多少回我是記不清了。但是我可以跟你這樣說,如果都要是罰我的款,可能不下成萬元,少說的話,但是憑著個人的本事,他一直從來沒有罰過我的錢。

  記者:你本事怎麽這麽大?

  徐炳正:可以來說,我給他裝瘋賣傻,國家有那政策,可以來說,對傻人、呆人都不伏法,所以說你罰我的錢,這些人把你都笑了,我沒錢,我一天要錢、要飯吃,你說你罰我的錢,可以來說也不合乎邏輯。可以來說引起社會很多人的反感。

  解說:爛柴火的方法其實很簡單,每次被警察扣車他就軟磨硬泡,或者故意引起周圍群眾的圍觀換取同情,有時他甚至坐在警察辦公室不走,所以,他一次也沒有被罰過。爛柴禾的做法在三輪車夫中並不少見,這張照片中的三輪車夫把腿放在車裏,以此阻止交警在對他的處罰。他們的做法經常讓警察也很為難。西安市交警一大隊管轄範圍內有好幾個三輪車的聚集地,方宏達曾經做了十幾年一線交警,他雖然記不清處罰過多少輛三輪車,但他卻清楚地記得對三輪車執法的時候碰到的尷尬。

  記者:是不是具體到三輪車這件事情上也充分地凸現出了交警他的無奈。

  方宏達:咱們去執行這個東西的時候往往阻力就大的不得了,旁邊的老百姓可能就說,陝西話說你給娃一口飯吃,仿佛他就是弱者,但實際上我是為誰服務呢

  就是我有時候感覺心裏邊比較涼,我是幹嗎的。

  解說:姚立軍是交警一大隊政秘科科長,對一線警察的苦惱他也很清楚。

  姚立軍:要扣的時候這些人這樣一鬧,往地上一躺 一哭 一喊,引起群眾的圍觀,群眾一看

  哎呀 這是進城的農民工,群眾有時候容易產生同情弱者的心理,所以我們在處理三輪車的時候我們也都在酌情處理。

  記者:我們昨天也見了老徐,你們大家都管他叫“爛柴火”,你覺得他那套辦法,跟交警打交道那套辦法在你身上適用嗎?

  呂福山:作為社會來講是一種無賴。

  記者:你瞧得起老徐那套做法嗎?

  呂福山:我認為我瞧不起。

  解說:呂福山最初也是按照著其他三輪車夫的辦法躲避警察,但很快,他開始捉摸起警察罰款這件事,每次被扣了車去交罰款,呂福山都特別留意交警隊牆上的規章製度,98年年初,呂福山的車子又被交警扣了,他不僅交了罰款,還被要求交 168元停車費,這次他給西安市交警支隊寫了封投訴信。

  呂福山:交警支隊最後給我答複,領導批了,交給交警一大隊自查自糾,我到他們交警隊,他們當時就不承認,我說人家罰款,人家說我收你停車費,說收停車費,我就把他告到物價局,告到物價局人家說我們沒有收費,我們是罰他款,就來回就那一個費,也沒有票據,由他們說呢,說罰款也行,說收費也行。

  記者:既然是罰款,為什麽沒有一個收據,或者是一個憑證給你?

  呂福山:對,就是沒有憑證。

  記者:為什麽?當時你沒要嗎?

  呂福山:要,不給呀。你交了罰款你把車騎走,你不交罰款就算了。因為他開始不承認,我就把我們磴三輪的一共帶了17個人到交警隊去。

  記者:你想證明什麽?說明什麽?

  呂福山:證明他說我收我費,我當著物價局的麵,他收費事實成立而不是收我一個人的,這大家都能證明的,他收了我費的。

  記者:你物證沒有你就找了17個人證,起到效果了嗎?

  呂福山:人家就說,不行了,你還有啥說的,就給你1000塊錢就完了。

  解說:98年第一次以投訴信的方式告交警隊,呂福山沒想到自己居然獲勝而歸。

  記者:那個時候有沒有哪一位三輪車夫,他們可能會去反映情況,有沒有一位,從交警隊的罰款中,又拿回錢來的。

  呂福山:沒有。從交警隊裏把錢拿回來的沒有。

  解說:有了這次同交警的正麵衝突,呂福山不僅拿到了一千塊錢,三輪車生意也比以前做得更加順當了。

  呂福山:那個孟隊長說了要是把你車扣了 你就來找我。

  記者:當時你聽了孟隊長這番話你心裏是不是挺高興?

  呂福山:我也是非常高興。

  記者:是不是還有點得意?

  呂福山:有點得意,當年我們西安市蹬三輪車的都很擁護我,有車扣了 讓我去跟他說,別人車扣了,我都找過幾回(孟隊長),在這個過程中跟市容打交道還有很多回,有不認識的(市容)拉我車我就不給他。

  記者:這時候你會不會大叫一聲我是呂福山。

  呂福山:我叫過 在北大街,那個市容擋著(我),當天報紙登了以後,報紙登了以前我沒說,報紙登了以後我就說,我就是西安市《華商報》登的那個刁民呂福山,你把我車擋試試,他們一聽就心裏就有點害怕了,我一說 就讓我走了。

  解說:從那時起,呂福山漸漸在西安有了些名氣,連三輪車夫最害怕的城管部門都不再管他了。

  記者:當時那個感覺是不是特爽?

  呂福山:我當時講了,我懂法就是不怕你擋我。

  解說:希望法律能幫助他在這個城市裏繼續生存下去的呂福山沒有想到這條路走得那麽艱難。

  記者:像你們平時都什麽時候出車、走哪條路線?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我們一般就是在這一條背街道上,大街上不敢去,主要就是在這一條背街道。

  記者:出車的時間呢?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出車的時間按照一般情況就是六點多,清早六點多。

  記者:早上。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嗯 幹到九點。

  記者:幹到九點就收車了?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因為九點以後警察就上班了,我們到11點多 12點出來,跑到兩三點就趕緊的收車。

  記者串場:其實無論是三輪車夫還是交警,都已經摸清了相互的作息規律,每當中午時分或者是夜色降臨,當交警們回家吃飯或者是休息的時候三輪車夫就開始出動了。

  解說:這是9月13日,記者在西安城中心地帶的端履門十字路口拍攝到的景象,中午十二點三十分,警察下班了,幾乎同時,三輪車出現在路口。

  解說:晚上9點,我們跟隨警察的巡邏車上街巡查。

  警察:你看 這邊是三輪車比較多的,人力三輪車比較多,聚在一起,走了 走了 ,三輪車走。

  記者:咱們現在去的是哪個地方?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李家村。

  記者:一般晚上他們活動最活躍的時候集中在哪個時段?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民警:人力三輪車在九點鍾以後,因為九點鍾以前咱們都有民警在。

  記者:他們可能也要摸規律。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民警:摸規律 咱們下班以後他們出來。

  記者:看見以後一般他們會怎麽樣?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民警:現在他們有時候不害怕。

  記者:不害怕?

  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民警:要喊 到他們邊上,你在車上坐著,你一下來他就走,等活的 拉活的,目力所及就有四五輛,“三輪車 走了 走了”。

  記者:慢慢悠悠的也不著急。

  記者:你們了解不了解,三輪車夫現在和交警在玩一種貓鼠遊戲?

  姚立軍:情況我們也是了解的,因為我們現在警力有限,像我們隊上就成立整頓的分隊,但整頓的分隊也不能保證他每天24小時都在執勤。

  解說:其他三輪車夫都躲避警察,但呂福山因為得到了交警大隊領導的支持,一度根本不需要選擇上路時間,他不但不擔心自己的車被扣,還可以替同伴要回三輪車。

  記者:你這個好日子又持續了多長時間?你被罰了就能要回來,別人罰了 被扣了 你也能要回來。

  呂福山:持續到1999年12月6號。

  解說:1999年12月6號,呂福山的車被交警一大隊扣了以後,他按照慣例找到了隊長辦公室,但這次他卻沒有見到那位相熟的孟隊長。

  呂福山:後來我去了以後,我去一問 人家說,隊長不在那兒,隊長到藍田去任教去了。

  記者:孟隊長走了。

  呂福山:孟隊長走了任教去了,任教一年以後才能回來。

  記者:你這一招不好使了?

  呂福山:不行了 憑嘴說是不行了。

  解說:隊長調走了,呂福山隻好重新用了以前的老方法。

  呂福山:我已經知道隊長給我一個不是人情問題還涉及一個法律問題,我肯定帶有合法性的所以我也是理直氣壯的,你不給我就到上一級的公安部門告你,寫了一個行政申請複議書。

  解說:在等待複議結果的日字裏,呂福山又買了一輛三輪車,三個月後,呂福山得到了行政複議的決定,要求交警一大隊返還他的三輪車,他還沒來得及把車取回來,新的三輪車就又被扣了。2000年2月15日,當呂福山蹬著他的三輪車進城準備拉客的時候,警察把他的車沒收了。這次,複議也不管用了。等了115天以後,呂福山依舊沒有要回三輪車,這次他選擇了起訴,西安交警一大隊第一次被一個三輪車夫告上了法庭。

  記者:當時對呂福山進行執法的時候具體依據的是哪一個法規、哪一條、哪一款?

  姚立軍:西安市公安局2000年第一號通告。

  解說:通告上寫著,某些區域路段不允許人力三輪車載客營運,違者一律沒收車輛,但呂福山認為這個通告本身就不合法。

  呂福山:當時我認為他違反了行政處罰法,西安市公安局通告不能作為處罰依據。通告是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抵觸的,你與行政處罰法已經相抵觸了,這個不能適用,其實我心裏是有充分的準備的,我一定能贏他。

  解說:可是當時被呂福山起訴的交警一大隊的警察並不這麽認為。

  警察:原來我們覺得輸不可能吧,因為市上都有規定,我們是按照這個規定去執行的嘛。

  記者:跟交警部門,跟政府部門去對抗,你不覺得力量太懸殊了嗎?

  呂福山:這個我從民法上學過,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我不認為你是官方我就不能告你,因為我是弱勢,才能告你。告狀肯定是弱勢的,必須選擇告,不選擇告,沒有出路可走。

  解說:呂福山選擇了走法律的道路,但這種做法在三輪車夫中鳳毛麟角。

  記者:如果你的車被扣了,你敢跟交警打官司嗎?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這事我沒想過。

  記者:你是不會選擇打官司這條路?

  西安市三輪車從業者:對,打官司特別麻煩。我們要養家糊口,一打幾年拖不起。

  記者:那你為什麽不像呂福山那樣告他們呢?

  徐炳正:可以在這兒說,狼走千裏吃肉 羊走千裏吃草。

  記者: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辦法 是嗎?

  徐炳正:對。

  解說:呂福山學習法律主要靠自學,廣播也是他重要學習渠道,他通過電台的這個法律節目認識了張西安,張西安,是西北政法大學的副教授,曾經長期作為法律顧問主持節目。

  記者:是什麽原因讓你開始關注呂福山這個案子?

  張西安:他在維護權利這方麵這種執著的精神是我和很多人所不及的,德國法學家耶林聖德講遇到侵害時人的痛恨程度的高低是一個人的素質的一個表現,那麽可能我們經常遇到的是

  遇到侵害了,我們就當時很氣憤,隨後大而化小。

  解說:三輪車夫告交警不僅引起了張西安的關注,也成了西安市民關注的焦點。大家對結果都拭目以待。2000年8月,這個案子終於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開庭了。

  記者:在法庭上害怕嗎?

  呂福山:其實我第一次在法庭上很害怕的,我就是怕法官提出的問題我回答不上,當時我嚇得頭都冒汗了。

  解說:沒多久,呂福山就接到了判決書,法院判定,呂福山請求確認西安市公安局通告違法一節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因此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記者:這個結果和你當時的預期完全相反。

  呂福山:對 完全相反。

  記者:你拿到這個判決 你心裏沮喪嗎?

  呂福山:拿到判決 我肯定不服,我就直接向市中院上訴了。

  解說:由於呂福山的訴求是判定通告不合法,而通告的合法性問題屬於人大認定的範疇,人民法院無權認定,因此,三個月以後,2000年12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二審又敗訴了,這個時候心裏又是怎麽想?

  呂福山:二審敗訴了,我始終就是相信法律的。

  解說:這次判決以後,呂福山又進行了申訴,結果同樣被駁回。

  記者:到了這個階段你還相信法律嗎?

  呂福山:我走出法院我都想哭了。

  解說:此後的一年,為了生計,呂福山不得已又開始蹬三輪。可是他的三輪車連續被沒收了三輛,當時他已經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再也沒有能力買新車了,一度失去了生活來源。

  記者:沒飯吃的時候怎麽辦?

  呂福山:沒飯吃到我姐家,我姐有錢,我姐做生意。

  解說:這就是呂福山的姐姐。呂福山的姐姐二十多年前來到西安,嫁給了西安郊區的農民,有兩個孩子,在上小學和中學,一直靠在農貿市場裏賣雞蛋為生。如今她做生意的地方在一個大學的家屬院農貿市場裏。這裏七點開門。從她在城邊租住的地方到這裏需要騎半個小時的車。作為姐姐,她一直不願意呂福山打這個官司。

  記者:在家裏他老幾,你老幾?

  呂福群:他老七,我老大。我說他做這,他非要做那,三輪車被收了,我說算了、算了,咱不打了,咱給人家一些錢,要回來,哪怕吃咱再磴,給人家些錢,咱還能蹬。

  記者:勸過他。

  呂福群:勸過他,勸過了幾回,不聽我的。

  記者:但是他的性格怎麽樣的?

  呂福群:我覺得他特別強,也特別硬擰。

  呂福山:如果我不打這個官司,但是我必須找一個合適的工作,沒有工作幹。我覺得勸我也沒有什麽意義。

  解說:雖然官司輸了,也沒有了工作,但呂福山依然沒有放棄,他留意一切有可能獲得幫助的渠道,他覺得這個官司是決定著他在能否城裏生活的唯一希望。

  記者:其實這個官司已經陷入僵局了,那又怎麽辦?

  呂福山:我決定是寫信到北京,信寫去以後 我就把這個信給發了四家,給全國人大寫,最高人民法院寫,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

  解說:呂福山的這四封信能起到作用嗎?他的官司會有轉機嗎?

  解說:2003年 5月,一封來自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的信讓呂福山重新看到了希望。信中說他的申訴材料已經轉到西安。

  呂福山:給我寫的是西安市信訪局的,我找西安市信訪局,信訪局說沒有這個信,我禮拜四去了,個禮拜一省高院就給我打電話了。

  記者:到了高院又是怎麽審的?

  呂福山:2003年5月 一直到2004年5月,就過了一年了才下了一個行政裁定書。

  解說:再審以後,呂福山改變了訴訟請求,他要求法院裁定交警處罰依據不對,2005年4月,終於等來了法院的判決,判決結果是被告依據西安市公安局一號通告違反了《行政處罰條例》,因此被告對原告作出的沒收三輪車的處罰決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應予以撤消。法院西安市交警一大隊返還呂福山三輪車,並承擔呂福山的交通費、訴訟費。駁回呂福山要求賠償營運費的請求。此時,距離呂福山起訴已經過了五年。我們在西安采訪的時候,正趕上他去要法院辦理結案手續,西安市交警一大隊把三輪車折合成現金,連同判決中要求承擔的訴訟費、交通費,呂福山一共可從法院領會執行款共計1200元,他堅持要現金而不願意銀行轉賬。

  法院工作人員:人家財務上有規定我給你轉到這兒了。

  呂福山:就是1200塊錢的事。你給我轉過去,賬號給你,你給我轉走了怎麽辦!

  法院工作人員:誰給你轉走?

  呂福山:(錢)能轉過來也能轉走,我的意思你給我拿現錢就行了。

  法院工作人員:去跟人家庭長說去。

  呂福山:我想今天把這個錢能拿到手。

  法院工作人員:財務有規定 要轉賬。

  呂福山:財務有規定,這個賬轉了我又不太放心。

  法院工作人員:怎麽能不放心呢!

  呂福山:我作為一個當事人,我現在不明了這個事,你說轉走了 對不對,我到銀行如果查不出來這個賬,因為現在我連我賬上多少錢我都不知道,我怎麽知道我這個錢轉到賬上了沒有?

  法院工作人員:你不知道你賬上有多少錢?

  呂福山:對。

  法院工作人員:那跟我們這兒就沒有太大關係。

  呂福山:就是我也不知道你們什麽時候轉到賬上。

  法院工作人員:不是已經跟你說了原則上審判員把單子交給我,我們就轉賬。

  呂福山:就是幾天能到?

  法院工作人員:一般就是城市的票據交換,兩三天吧。

  呂福山:兩三天如果到賬上查不到錢的情況下再找誰去?

  法院工作人員:找我們院裏財務上吧 。

  解說:呂福山失望地離開了法院,三天以後,他告訴我們錢到了他的賬上。呂福山的官司雖然沒有贏回多少錢,但他贏得了同伴們的信任。

  記者:呂福山走到今天這一步你們怎麽看待他?

  爛柴火:咱們確實是以佩服的目光看人家,咱們做啥事是對事 不是對人,因為人家事情做到這兒了,官司打贏了,這可以說不是一般的官司,國家政策的弊病讓人家給戳翻了。

  解說:甚至在執法的警察當中也有人對他表示欽佩。

  記者:跟呂福山這個案子輸了以後你聽到了什麽樣的反響?

  方宏達:我個人認為 輸了好,呂福山告狀也好,真的 真的。

  記者:怎麽講呢?

  方宏達:你執行了一個不該執行的法,是不是,不管這個法是市政府搞的錯,還是誰搞的錯,市公安局的錯,那麽這麽大一個西安市,這麽大一個政府你在今後製定法律的條文上,是不是就謹慎了,作為民警是不是也提高了法律意識,作為老百姓是不是也知道有法律可依

  是不是這樣?

  張西安:呂福山和交警打官司實際也是一個博弈的過程,盡管這個過程的結果來的比較慢,盡管在這個過程中呂福山付出了很大的代價,但毫無疑問他對交警和我們行政管理是有震蕩的。

  呂福山:我1997年告交警隊亂罰款的話,我一告 交警從那兒以後就不再罰款了,1999年一告,西安市公安局通告不能作為處罰依據,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果政府不允許蹬三輪車

  我就不蹬了,隨後政府馬上出來一個政府令,禁止三輪車載客營運,最後我又發現這個政府令也不能作為處罰依據,他們馬上又增加了人大製定這個條例,就是一直圍繞著我說的往前走。

  解說:官司雖然結束了,但西安三輪車夫們跟警察的故事還在繼續。就在記者在西安采訪期間,西安市正在創建全國衛生城市,而三輪車又成了這次整頓的重點。

  姚立軍:也不能說是因為他們一萬個人從事這個(行業)有一萬個人,一萬個人為了他個人的這種利益而影響西安市的整體形象,西安市現在680萬人,它並不能因為他這個小群體

  而代表了西安市680萬人的整體利益,所以我覺得在管理中應該是少數人的利益,服從大多數人的利益,所以我們還要加大這方麵的管理,給廣大的市民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

  記者:如果有一個更好的工作你會去做嗎?

  呂福山:因為我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我覺得沒有蹬三輪,沒有比蹬三輪工作好的情況下就選擇蹬三輪車。

  張西安:你沒收了他的三輪車他還要生存,如果他沒有別的生存之道的話,他隻能去蹬三輪那他隻好再買一輛繼續蹬。

  解說:一萬個農民工生存的問題是西安三輪車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那麽,西安的市民對三輪車是怎麽看的呢?

  市民1:我覺得人力三輪車比那個機動車好多了,因為它不汙染環境,它節省資源,我覺得挺好的。

  市民2:現在三輪車比較便宜,比坐出租車便宜,所以說坐一次,一般兩塊錢 三塊錢可以了你如果坐出租車,一次就是六塊錢,不劃算。

  市民3:它要影響市容那可能就不合適,比如說占道經營就不太好了。

  市民4:像我們這跑出租車的每天在街上三輪車在車裏麵來回在穿造成很多事故。

  市民5:他要謀求他要生存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但應該加強管理我覺得。

  記者:幾乎是從九十年代初期就開始交通部門發了各種各樣的通道,包括條例的形式 政府令的形式來禁止三輪車的騎行、營運但是效果都不好,什麽原因?

  張西安:我們從政府在製定自己的一些規範的時候就應當考慮一個社會存在,如果我們來禁止它,我們的正義性的一種依據在什麽地方,它是不是有充分的實證的依據,是不是理性,你比如說 西安市有多少三輪車,這些三輪車,每天造成了多少

交通事故,那麽這些交通事故,造成了多少人員和財產的損失,它到底是怎麽影響了城市的交通,必須對它進行禁止的時候,那麽我們是不是聽取了這些三輪車夫的意見,聽取了社會各階層的意見,然後才來做出一個決策而不是一個僅僅看到現象以後,我一拍腦袋立即就做出一個禁止性的規定。

  解說:呂福山一直想通過這個官司討回三輪車的營運權,但是他的目的並沒有達到,他說他還將為此繼續努力。

  記者:呂福山給你一個什麽印象?

  記者:他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徐炳正:他可以來說是,又是一個樸素,他可以說是堅韌不拔的一個人。

  張西安:越來越多的呂福山之類的人出現那麽會強有力的推進,我們整個社會管理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記者:現在你最為呂福山擔心的是哪一點?

  呂福群:擔心的,現在擔心的,三輪車被收了,沒牌,現在就是沒錢花。

  記者:你對你的未來 未來生活是怎麽設計的,有什麽打算?

  呂福山:如果我們當地的政府不要加以幹涉,我的三輪車載客營運,我想在工商局注冊一個人力三輪車的營運執照。

  記者:還是當一個三輪車夫。

  呂福山:作為一個管理者,想當一個管理者。

  記者:所謂的管理者是說你想成立一個自己的三輪車公司?

  呂福山:作為一個工商執照也就是一個個體戶吧。

  記者串場:十五年前,當呂福山人鐵嶺的大山深處來到西安的時候,他沒有想到自己的生活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呂福山說他覺得自己已經是西安人,他喜歡西安,其實在每一個城市都有許許多多像呂福山這樣的人,這個城市該如何接納他們,他們的未來又將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