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嘉玲正麵回應代言事件 做廣告是真實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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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剛剛因SKⅡ某產品含燒堿成分,差點以代言人身份惹上官司的香港影星劉嘉玲,昨天(5月21日)再次以形象代言人身份出現在北京,為浪琴表在京的首家專賣店代言。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劉嘉玲第一次對SKⅡ事件做出了正麵回應:我與SKⅡ合作8年,代言它的每種產品都要先試用一個月,想告我的人隻是為出名在炒作。


  記者(以下簡稱記):作為多個產品的形象代言人,您是如何看待形象代言人這個稱謂的?您覺得一個人為什麽能成為形象代言人?


  劉嘉玲(以下簡稱劉):現在很多產品都喜歡找形象代言人做產品的宣傳點,消費者可能會因代言人的知名度、影響力去留意到這個商品,這是商品社會的一個規則。形象代言人是市場化運作的結果。


  記:明星自身的影響力會影響到消費者的消費傾向,所以名人做廣告的真實性應該放在第一位,您對這個問題怎麽看?


  劉:我非常同意,做廣告畢竟不同於表演,應該是真實的表達。所以這麽多年來我一直嚴格要求自己代言的產品,會先衡量它適不適合自己,考慮代言某種產品會不會影響我代言的其他產品的信譽,每個產品都要先過我這一關。


  記:那您怎麽看待不久前作為SKⅡ的形象代言人,差點被人推上法庭的事件?您平時會用SKⅡ的產品嗎?


  劉:我和SKⅡ合作8年了,代言它的每個產品我都會先試用一個月,如果讓我講自己用SKⅡ的感覺,完全沒有他們所說的有那麽多不良效果。應該說我對我的消費者是很負責任的,選擇代言產品都很小心,即使是服裝也要非常適合自己的。比如代言浪琴表,首先因為我從小就聽媽媽提到它,而且它也是我的偶像奧黛麗·赫本代言的產品。再說現在在國內銷售的化妝品和保健品,都要經過非常嚴格的審查,包括我們在拍廣告時所說的話也要非常小心,不能很誇張。所以我覺得那些說要告我的人,隻是為了自己的某種目的在炒作,也許是為出名,也許是為其他的。


  記:那您覺得消費者在選擇化妝品時應該注意什麽呢?


  劉:對我來說,保持皮膚首先要注意飲食和睡眠,做適量運動,其次才是選擇適當的護膚品。人要改變自己的容貌,首先要從內部調養。如果說選擇護膚品,消費者選不選擇有明星代言的產品,那要他們自己做決定,但我認為選擇適合自己的最重要,而不是一定要選貴的或名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