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叛逆少女不滿父母婚外戀 五次墮胎懲罰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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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著名心理專家、遼寧省青少年研究會秘書長孫浩哲教授向記者沉重地講述了他親自接待谘詢的一個真實故事,孫教授接受采訪時心情很沉重,記者將這個故事原汁原味地整理出來,希望能夠引起廣大家長的警醒。   陸婷(化名)一身很“酷”的打扮,平靜地坐在我的對麵,盡管她剛剛16歲,在無所謂的表情背後卻是一種與年齡不符的滄桑感。她剛剛做完第五次墮胎手術,媽媽聽說女兒可能有心理問題,才送她來的。“你是自己想來的還是媽媽讓你來的呢?”“當然是她讓我來的,但因為我在電視裏見過你,覺得你是一個可以溝通的人,所以也就來了。”“你媽媽很為你的身體擔心呢!”“她是裝出來的,她不關心我,隻是覺得沒麵子。”陸婷無意間向上推了推衣袖,她胳膊上傷痕累累。“怎麽受這麽多傷?”陸婷一愣,忙把衣袖向下一拉:“不……是我自己劃著玩的。”   “為什麽要傷害自己?”   “哼!這算什麽呀,我隻是通過這些行動來證明自己還沒有死,還有感覺而已。”   陸婷告訴我,她爸爸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國外經商,媽媽在國內做生意,兩個人像生意夥伴一樣,裏應外合地賺錢。媽媽經常很晚才回家,甚至不回家。陸婷是保姆帶大的。小學二年級時,她發現媽媽還有一個“家”……當時陸婷很痛苦,打國際長途告訴爸爸,爸爸卻平靜地告訴她這是很正常的,他自己也不想回來……後來她偷聽到媽媽和爸爸打電話,感覺到爸爸在國外也有家……陸婷覺得自己是個多餘的人,她經常一個人躲在房間裏用小刀在胳膊和大腿上劃,看著血一點點滲出來……   “難道你的墮胎也和父母的生活狀態有關?”   “每次墮胎,媽媽都得照顧我一段時間,她就不能和情人在一起了。哈哈,讓他們嚐嚐離別的痛苦。”   “你是為了懲罰他們而傷害自己嗎?”陸婷低下頭,我看到她的眼淚流了下來……   父母應該與孩子平等溝通   孩子的要求過分嗎?她隻是想得到一點點父母的關愛,卻要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   父母在改變自己婚姻和生活方式之前,應該與孩子平等溝通,盡可能讓孩子理解和諒解,這樣,父母的行為才不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孩子用懲罰自己身心的辦法來懲罰她無法改變的父母,她是用低級、殘忍的方法報複父母的不負責任,血的事實讓我們每一個父母從中反思:在我們享受生命的時候,千萬不能剝奪孩子享受生命的權利!   時代商報記者譚曉剛 王威(感謝遼寧省青少年研究會副秘書長徐秀豔、王穎、周永梅等三位心理谘詢師協助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