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務員施暴致少年重傷 稱自己哪兒都能夠擺平(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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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被指證打傷開原14歲少年的女子為檢察院工作人員   14歲的開原市少年劉萌(化名)一月來不敢見生人,連上廁所也要父親陪伴。喜愛讀書的他,現在卻不得不因眼睛受損暫時告別課堂。9月29日晚發生的一切至今仍如同噩夢般纏繞著他。   醉酒女子暴打無辜少年   據劉萌及其家人介紹,9月29日晚,劉萌隨母親及母親同事在開原市某飯店聚會。當晚8時許,劉萌準備回家看書。剛走出酒店,一名年輕女子突然衝過來抓住劉萌的衣領:“我的手機呢?”劉萌被眼前醉酒的女子嚇呆了。“什麽手機啊?”劉萌的回答惹惱了該女子,她將劉萌推到飯店北側的鐵門前,使勁向門上撞去,然後又喊來兩名渾身酒氣的男子。三人對劉萌拳打腳踢,劉萌被打得三次昏倒,三人仍不停手。周圍群眾實在看不下去上前勸解,遭到辱罵,劉萌的母親聞訊後趕到,無論怎樣哀求也無濟於事,該女子還威脅劉萌的母親:“鬆開手,否則有你好看!”“110”趕到後,該女子似乎並不在乎:“上車!公檢法我都能擺平。”   警方稱不能認定女子打人   打人者是誰呢?記者從部分當事人及目擊者口中了解到,打人的女子叫劉某,是清河區檢察院的工作人員。   昨日上午,記者在勝利派出所采訪了當時的辦案人員。他們告訴記者,當時劉萌右眼青紫,衣服、鞋子破損,臉上有血跡。警方證實,打人者事前的確喝酒了,但神誌清醒,說話有條理。對於孩子母親所講的,劉某在派出所內時而蹦跳、時而訕笑等做法給予了否定。他們告訴記者,孩子的父母當時極不冷靜,孩子的父親在派出所內甚至出手將其中一名打過劉萌的男子打傷。警方的調查結果顯示,劉某認為自己的手機被劉萌偷走,所以才發生了矛盾。但劉萌是否拿了劉某手機?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據警方了解,劉萌平時是個非常老實的孩子。從相關筆錄來看,警方隻能認定在兩男子毆打劉萌時,劉某在拽著劉萌的胳膊,還不能認定劉某存在打人行為。   目擊者證實女子打了少年   身為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的劉某是否毆打了少年劉萌?記者采訪了多位目擊者。酒店服務人員告訴記者,劉某等三人是在他們酒店就餐的。“當時他們有5個人,在二樓包房。總共花費了230元,其中酒水100元,有半斤裝的‘小馬王’白酒9瓶,6瓶啤酒。”她向記者證實,她親眼看到一對男女毆打劉萌。女的抓著劉萌使勁向鐵門撞去,她形容當時發出的聲音是“咣咣”的,男的在左右開弓打著劉萌的頭部。   當時一位李姓市民恰巧騎車經過,他告訴記者,一個年輕女子掐著孩子的脖子,拽著胳膊往鐵門上撞,接著喊過來兩個男子,他們拽著孩子的頭部撞擊鐵門,還打了孩子的頭部,孩子滿臉都是血。打了幾分鍾後,周圍的群眾實在看不下去了,上前準備拉開三人,但遭到了辱罵。“110”來了以後,女的開始打電話,並揚言:“在開原哪都能擺平!”   另一位目擊者向記者證實了上述證言,她告訴記者,女的非常囂張,一個勁地打電話找人,“110”來了以後,她又打電話找人:“我去勝利,有點事,你趕緊過來。”   少年現在每天被噩夢纏繞   劉萌的母親告訴記者,由於遭受突如其來的變故,孩子整天神情恍惚,言語遲緩,怕見生人、怕黑,就連去廁所也需要父親陪同。10月8日,在醫生的建議下,劉萌到省第三人民醫院進行治療。期間,孩子家長發現孩子雙眼視力急劇下降,遂到沈陽市第四人民醫院進行治療。診斷結果為,劉萌右側鼻骨根部斷裂且錯位,雙眼玻璃體渾濁,視力由原來的1.2、1.2下降到0.2、0.1。   劉某與記者約見麵但至今爽約   事件發生後,清河區檢察院成立了調查組。事隔近一個月了,調查組得出的結論是什麽呢?記者采訪時,該院李檢察長告訴記者,檢察院已經停止了劉某的工作,但目前調查組還沒有對事件得出結論,報告出來以後,檢察院還要進行研究,視情況做出決定。   事件當事人劉某有何看法,目前情況如何?上周四,記者電話采訪劉某時,劉某告訴記者,她正在沈陽看病,如要采訪可以與記者麵談。當日下午,她再次打來電話,稱正從沈陽返回,並與記者約好地點當日下午見麵,但當日下午,她並沒有赴約,也沒有告訴記者爽約的理由。截至記者昨日發稿時,劉某仍未與記者取得聯係。(本報特別報道組) 轉自<搜狐>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