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懷疑與人有染 女老板被脫光衣服遭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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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安一女老板與一男合夥開旅店,合夥男子的妻子懷疑與其丈夫有染 “他們十多人脫光了我的衣服打我,我被‘毀容’,還搶走了我價值4000元的物品,5個月以來,我不斷接到恐嚇電話……”在農安縣經營一家旅店的李女士想起那段噩夢般的經曆便哭著說。   被打:十多人扒光我的衣服打我   李女士家住舒蘭市,今年3月6日,她獨自來到農安縣開了家旅店。   “快開門,我們要住店……”5月15日8時許,旅店門外響起敲門聲,李女士透過“貓眼”向外看到有十多個男女,都是帶氣來的。便說:“我的店不營業了,你們到別處看看吧。”她正在收拾屋子,突然感到有人撬窗,後來,有幾人從窗戶跳進來。“他們要打我,我馬上躲到另一間屋裏,把門閂上打電話報了警。”     農安縣公安局古城派出所的兩名民警趕到現場,將那十多人和李女士一同帶回派出所,那十多人說李女士的旅店有容留賣淫的嫌疑,後經派出所調查證實沒有此事,李女士被放了回來。   李女士說,當天13時許,她剛回到旅店,那十幾個人又來了,其中一個女的一腳就把門踹開,跑上前去把我手機搶走,隨後又進來幾個女的,將她按倒,並搶下她脖子上的項鏈和耳朵上的金耳環,接著扒下她的上衣和褲子一頓毒打。   “後來,派出所的民警再次趕到,我被送到醫院,我住院的當天下午,那十多個人又來到旅店,把我店內的電飯鍋和不鏽鋼鍋拿走。”李女士哭訴道。   噩夢:5個月來恐嚇電話不斷   李女士在醫院住了37天,臉上和身上的傷好了,但是留下許多傷疤。她說,幾個月來,她一直用去疤的藥物,但不見好轉,“我才39歲,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人毀了容?”   記者在李女士的傷害鑒定上看到,李女士被呂某等人將麵部撓傷,她頭部外傷,麵部外傷,胸部外傷,其麵部遺留十餘處片狀有色沉著,影響麵容,依據《人體輕傷害鑒定標準》第十五條規定,鑒定結論為輕傷害。   “不但如此,從我被打入院到現在的5個多月裏,打我那一方的恐嚇電話不斷,他們經常在電話裏罵我,讓我離開農安縣,這樣的噩夢啥時才能過去……”說著,李女士的眼淚又掉了下來。   緣由:被懷疑與合夥男子有染   李女士因何被人打成輕傷害,且到了“毀容”的地步呢?李女士說,當初連她自己都不知問題出在什麽地方,後來,她漸漸明白了一些。   原來,李女士開的這家旅店是和一男子合夥經營的,李女士出錢,該男子幫著照看旅店,賺錢後,兩人分紅。李女士被打後,那名男子的女兒給該男子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李女士被打是該男子的妻子呂某(即傷害鑒定中提到的呂某)懷疑李女士與其丈夫有染,並糾集幾個人以住店為由找茬兒打李女士,對於該男子女兒信中所說的事兒,李女士矢口否認,她說,他們隻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根本沒有信中所說的事兒。   李女士最後說,被打後,她將旅店兌給了別人,自己隻能偷偷地寄住在朋友家裏。“我隻想要回我被搶走的4000多元的物品,等案子結了後,我就回家……”   記者欲和打人者溝通,但一直沒有見到打人方的任何一個人。記者在農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責任5中隊了解到,李女士被打一事的確存在,且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