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懷揣相機一年不離身 終將妻子捉奸在床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昨日,這名男子終於如願以償   時間:昨日下午4時50分 地點:文苑路48號   記者鄭穎為您現場報道   自稱很愛妻子的丈夫為了獲得妻子紅杏出牆的證據,竟然在1年中相機不離身,昨日下午,這名丈夫終於如願以償,將妻子捉奸在床,並拍下了照片,為了進一步獲得證據,他還以“妻子被強奸”的名義引來巡警。   捉奸後丈夫報警稱“強奸”   昨日下午,青羊110巡警接到文苑路48號二單元一住戶報警求助。巡警立即趕往現場。神情異常激動的張某站在樓下,一把拉住巡警的手:“警官,我抓了個強奸犯!現在被我鎖在房間頭!”上三樓後,張某用鑰匙把反鎖的門打開,率先衝進房間,並在房間裏迅速搜索了一遍。看見一扇開著的窗戶後,張大聲吼道:“他跑了!肯定沒跑遠,一定從窗子翻上樓了!”這時,臥室裏一名容貌清秀,衣衫不整的女子立即把臥室門用力關上。   而張某則不顧一切地往頂樓上麵衝,但是上麵還是一個人影都沒有。張某氣得直跺腳,大口喘著粗氣:“我逮這個男人一年了,今天終於被我逮了個現行,我看她咋個給我交代!”   這時,巡警才發現事有蹊蹺。   為捉奸 丈夫懷揣相機1年   經過巡警仔細詢問,張某才漲紅了臉說:“我和妻子結婚4年了,有個3歲的孩子。我很愛我妻子,也一直非常信任她。可是去年5月我開始常常到外地工作,我就發現她有點不對勁了,和我態度疏遠了。我問她,是不是外頭有人了,她堅決否認,後來還提出要和我離婚。我直覺,她肯定有外遇了。後來,我又聽朋友說,我老婆和一個開黑色富康車的男人走得很近。所以我就想一定要把這個奸夫抓個現行。所以這一年來,我隨身都帶著照相機。今天下午,我給妻子打電話,我覺得她電話裏言辭比較閃爍,我頓時覺得有問題,立即趕回家。我一開門,就看見一個男人赤裸裸地和我老婆躺在一張床上,我氣極了,掏出相機就拍照,我把一切都拍下來了!”   等情敵丈夫死守富康車   張某說,將妻子捉奸在床後,他很想揍這個男人,但他還是迅速冷靜下來,決定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所以他撥打了110報警。接著,他把這個男人和妻子反鎖在房間裏。   介紹完情況,張某又衝回房間,大聲詢問妻子那個男人在哪裏。其妻子躲在房間裏死活不肯出門,也不回答他的任何問題,隻是說:“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你不要鬧那麽大!”張某根本不理妻子,衝到樓下,指著一部黑色的富康車對巡警說:“這個男人,肯定沒跑,這車就是他的。我今天哪裏也不去,一步也不會走,我要守著車,我就不信他不回來取車!我要讓他給我個交代。”   這時,小區的門衛走過來偷偷告訴巡警:“剛才我看見有個男人從樓頂上跑過去,然後又從一單元的樓梯口下來,飛快地跑出去了!”聽到門衛的話,張某氣得眼睛都紅了:“我就不信他不要車了,他跑了總要回來!”   隨後,其妻子在巡警的勸說下下樓。看上去,張某的妻子非常年輕漂亮,而且打扮很時髦。她一下樓就勸張某不要再鬧了,並向巡警表示,她和丈夫正在鬧離婚,並且已經分居了。但是張某置之不理。其妻子隻好隨同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調解。   而張某卻仍固執地守在富康車旁邊。   〉〉〉編輯發言   如果有愛,何必捉奸   “以愛的名義捉奸”是個偽命題!   愛是崇高的、神聖的,以愛的名義所做的,必然設身處地為對方感受著想,而捉奸卻是全然不顧,將雙方殘存的———盡管虛偽的紙捅破。剩下的,就隻有攤牌。   捉奸的功用,曆來都是增加談判的籌碼,不管是精神的還是物質的,從來沒聽說過跟愛有什麽關係。中國人很講臉麵,為了“愛”而撕破麵子,還會剩下什麽?   我寧願相信丈夫是出於別的什麽目的,以至於懷揣相機苦心經營1年,直到昨日方才大功告成。   否則的話,這個“愛”就實在有些蹊蹺。   (馬天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