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被拐飽受蹂躪 逃出淫窩遭老板當街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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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昨日從隆昌警方獲悉,一位花季少女被拐賣到一地下色情場所,在經受了5天無情摧殘後,尋機逃離了虎口。然而,舞廳老板竟追攆數十公裏當街抓住該少女拳打腳踢,並索要“債務”,巡警聞訊而至,當場拿下。國慶前夕,這位黑心老板陳良富因涉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犯罪被隆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少女遭拐賣被迫賣淫   9月21日上午,16歲的林蘭和表妹張傑(均係化名)在內江市區玩耍時,被兩名不很熟悉的男子以結伴出外旅行為由,騙上一輛出租車。車一路疾馳直接駛到瀘縣大同鄉某歌舞廳門口後,表妹張傑被叫下了車。   出租車繼續駛到瀘縣龍誌橋“紫羅蘭”OK廳門口,兩男子下車同老板一番交涉後,聲稱還要去辦事,叫林蘭下車到OK廳內唱歌等他們。兩男子離開後不久,OK廳老板就告訴林蘭說,他花了750元介紹費和150元車費買下了林蘭,並嚴厲要求林蘭從今往後必須在此安安心心“上班”。至此,林蘭徹底醒悟到自己被拐了。她向老板謊稱回內江幫助尋找“小姐”欲求脫身,但狡猾的老板當即拒絕,並警告林蘭必須安安分分地在舞廳“坐台”半個月,還清他“購買”林蘭的900元“債務”。   當天下午,林蘭即被迫“坐台”兩次。至9月25日,舞廳共安排林蘭接客賣淫35次,所得錢款均被老板控製。   逃跑被毒打巡警救下   9月26日上午10時許,林蘭趁老板和管理人員不備,逃跑到街上跳上一輛摩的迅速逃離。然而,摩托車剛離開瀘縣,林蘭就發現舞廳老板正駕車在身後窮追不舍。當林蘭逃至隆昌縣城立交橋頭時,被老板追攆上,他將林蘭拽下車就一頓拳打腳踢,一邊打罵,一邊凶惡地叫她逼還900元“債務”,並以此要挾林蘭回舞廳去。   林蘭哭喊著要報案,老板竟囂張地吼道:“我敢開妓院,我怕你報案?你報吧,你報!”說著,掏出手機往林蘭手中塞。此時,在附近街麵巡邏的隆昌縣巡邏警察聞訊而至,當即將雙方擋獲回大隊。   老板被刑拘少女回家   經訊問,舞廳老板叫陳良富(男,39歲,瀘縣嘉明鎮人)對上述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同時交代了他長期以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並從中牟利的犯罪事實。明晰了基本案情後,巡警大隊領導向縣局作了匯報,值班副局長楊聰應當即指示巡警大隊務必進一步查清案情,將該案辦成鐵案,及時聯係發案地警方,聯手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和解救被拐少女。   當日,陳良富被隆昌警方刑事拘留。林蘭在民警護送下被家人接回,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加緊偵查辦理中。   卿樹良彭劍勇記者高冰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