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劫殺孕婦案犯被判死刑 宣判完悔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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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不起他們,我該死!”今天上午,製造了趙公口橋劫殺孕婦案的蔡青,在聽到對自己的死刑判決後麵帶悔意地說出了這句話。   報道稱,這個在短短幾天內接連作案3起,殘殺一名老婦和一名孕婦的21歲青年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處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8.4萬餘元。   今年4月14日,蔡青在上海入戶搶劫並殺害了70歲的女事主,他隨後坐火車到了北京。在北京站睡到第二天,發現包被偷了,隻剩下10多塊錢,就想搶點錢。蔡青在天橋附近一個小商店買了一把刀。他走到豐台趙公口附近一個過街天橋,見天橋人少就決定在這兒搶。晚上8時,懷著6個月身孕的劉女士下了公交車,就被蔡青盯上了。蔡青持刀奪劉女士拎著的塑料袋。劉女士拽著袋呼救。蔡青用刀朝劉女士前胸紮了幾刀,劉女士倒了下去。蔡青從塑料袋裏翻出一個紙包著的東西,他跑到一路燈下,打開見是一雙鞋,就順手扔了。在持刀殺死孕婦一天後,蔡青又攜帶尖刀搶了一個女孩的手機,在逃跑途中他被群眾當場抓獲。   庭審中,蔡青的辯護人提出蔡青歸案後,能如實交代罪行,認罪態度較好,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認為,蔡青多次搶劫並在搶劫過程中致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蔡青被采取強製措施後,雖坦白了公安機關不掌握的其他搶劫罪行,但他所犯罪行特別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對於自己的這個下場,蔡青早有心理準備。整個宣判過程中,他的眼神無力地掃視著四周,隻有在站上被告席的一刹那,他好像想起了什麽,猛然回頭向旁聽席上張望。宣判後,蔡青表示,他當時是在尋找自己的家人。“快過中秋了,我想他們,在死之前想見他們一麵。”在中專畢業後,蔡青開始在社會上遊蕩。   對於自己是如何走上搶劫殺人之路的,蔡青隻是含糊地說不記得了。他說殺人後並不感到害怕,現在天天做夢就想著在外麵玩。這個既漠視他人生命,也無視自己生命的青年,竟然表示自己犯下累累命案“沒什麽原因,就是命”。(邱偉、高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