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友輕浮欲分手 野地雲雨後莽男殺人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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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記者陳祥木)昨日上午,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大法庭召開宣判大會,對吳英文、楊東等一批犯有搶劫、殺人等罪行的罪犯進行公開宣判。隨後,吳英文、楊東等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非禮不成慘殺孕婦   故意殺人犯吳英文,男,41歲,晉江市磁灶鎮人。吳英文租住在市區泉秀花園某商品房。去年9月29日上午8時許,吳英文出門時,住在吳對麵的黃某正在門口拖地板,吳英文隨後進入黃某房間,見室內無其他人,欲對黃某非禮,遭黃拒絕。後來,吳手指被黃某咬破,於是惱羞在怒,抓住黃某後腦往地板上猛撞,隨後又持鈍物猛砸黃某,致已懷孕五個月的黃某當場死亡。   疑友輕浮殺人拋屍   故意殺人犯楊東,男,21歲,四川省渠縣人。楊東與被害人劉某既是老鄉,又是戀人。案發前,楊東認為劉某平時舉止輕浮,欲與劉某分手。2002年12某晚,楊東與劉某在泉肖鐵路市區東湖轄區瑞峰隧道處的山上發生性關係後,楊東勸劉某回老家,遭到劉的拒絕。兩人發生口角,楊東遂殺死劉某並將其屍體推入旁邊一水溝後逃走。   隻因遭踢買刀殺人   故意殺人犯張少華,男,26歲,福建省壽寧縣人。   2003年6月9日淩晨,張少華與其他人到泉州市區泉秀路東方大酒店“迪吧”跳舞,張少華跳舞時被被害人陳某踢了一腳後,心懷不滿。當日淩晨4時許,張少華等四人離開“迪吧”在該酒店一樓大廳遇到陳某,張少華即雇車到溫陵路某超市購買了4把菜刀,返回後與其他人持刀將陳某當場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