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報案稱慘遭叔叔蹂躪 肇事人竟揚言殺其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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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報案慘遭“叔叔”蹂躪兩個月;肇事人竟上門衝砸揚言殺其全家;女孩報警被父親之友囚禁、強奸了兩個月;當事人在前往派出所澄清時借機不辭而別 打工為名騙走女孩   田老漢今年55歲,安徽人。7年前,他和妻子帶著兩個殘疾的兒子和女兒小虹在浦口頂山鎮種地謀生。在浦口,他遇到了一名汪姓男子,汪某今年40多歲,來自連雲港,是個瓦匠,田某跟他打過工,兩人互有往來成了朋友。   6月22日,汪某找到小虹,說幫她找了一份月收入1200元的工作,叫小虹跟他走。小虹表示要跟父母打個招呼,汪某說他已經和她的父親說過了。小虹沒有多想,就坐上他的摩托車,來到了江寧上坊鎮湖西村汪某租住的一幢兩層小樓房。   在那裏,小虹呆了兩天也沒等到工作,汪某解釋說,那份工作太苦了,一天要幹十幾個小時,勸小虹不要幹了,並承諾開個百貨店請小虹站櫃台。然而,小虹等來的卻是一場噩夢。她說,第三天夜裏,她在睡夢中被驚醒了,當時汪某已經爬上她的床欲行強奸,小虹哭著哀求說:“叔叔,你是我爸爸的朋友,我尊重你,你一定要尊重我啊。”然而,汪某卻牢牢鉗住了她的雙手,把她強奸了。小虹說,在此後的日子裏,汪某白天看著她,晚上折磨她,出門時都會反鎖上大門,並留下一句“囑咐”:“不準喊,要不然殺死你全家。”小虹說,汪某就這樣不分晝夜每天強奸她一到兩次,由於她堅持反抗,汪某每次行事前都找來一根繩子,把她的雙手捆起來。半個月後,汪某搬到江寧顧家莊,在那裏他開了一個百貨店,白天與小虹一起看店,晚上就折磨小虹。小虹跑了5次也沒逃掉。   不幸女孩子宮長瘤   田老漢告訴記者,小虹“失蹤”一個星期後,汪某就打來了電話,說小虹到淮陰打工了,但是並不告訴她的確切地址。又過了半個月,汪某又給他們打來了電話,說小虹跟他在一起,不過得了肝炎病住院了,但他不肯說出小虹所住的醫院。   直到8月18日,被囚禁了55天的小虹突然腹痛難忍,昏倒在地,汪某才再次打電話給田老漢夫婦,說小虹生病了。得知女兒消息後,田老漢夫婦趕到汪某的租住地,將小虹抬到江寧的醫院看病。經過B超檢查,小虹得了子宮瘤、左側附件炎、盆腔炎等一係列婦科病。兩天後,小虹趁汪某不在眼前,向母親哭訴了遭遇到的一切。小虹一家人都想報警,但是不敢,最後他們選擇了沉默,他們認為小虹的遭遇畢竟是不光彩的。   然而,他們沒有料到,汪某囂張到了極點。小虹被其母親接回浦口當天,汪某就打上門來,討要為小虹看病花掉的4000元錢,汪某還三天兩頭到他家無理取鬧,有時半夜三更拿石頭衝砸他家大門,威脅說他從黑龍江買了一把手槍,要殺死田老漢一家,有時說他要買汽油燒掉田老漢一家。   頂山鎮派出所四放肇事人   9月3日晚上,當汪某再次前來鬧事時,田老漢嚇得跪倒在村民家門口求助。村民們憤怒了,他們對汪某的行為強烈不滿,紛紛出手幫忙和田老漢一起打傷了汪某,並引來了警察。當時,田老漢和小虹一起被帶到了浦口區公安分局頂山鎮派出所,小虹這才對民警哭訴了自己的遭遇。小虹說,她被汪某囚禁、強暴的事並沒有引起警方的注意,在匆匆做完了筆錄之後,民警讓她和父親回了家。第二天,他們得知警方對汪某進行了調查,但隨後就將他釋放了。當天,汪某又連續4次到田家鬧事,其中3次被田老漢和村民抓住送到了頂山鎮派出所,但3次都被警方釋放了。警方答複他們,小虹被強奸的事是在江寧上坊發生的,叫他們去上坊派出所報案。   為查清強奸案真相,9月8日,記者以田老漢親戚的身份,與田老漢和小虹一起來到頂山派出所再次報案。 警方認為小虹的口供疑點太多,“強奸案”難以自圓其說。警方提出三點質疑:   1,小虹在近兩個月的時間裏完全可以打110報警,周圍有鄰居,小店人來人往,為何不報警?警方分析不構成強奸。2,這起特殊的強奸案是在田老漢和汪某打架鬧糾紛後才露出水麵的,小虹究竟是被強暴的,還是先自願後反悔的?3,小虹20多歲了,難道一點性保護意識也沒有?   江寧警方介入調查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著名律師劉洪。他認為,頂山派出所的做法欠妥。強奸罪是很重的刑事犯罪,頂山鎮派出所接到田老漢父女報案後,應該采取強製措施,將汪某移交給具有管轄權的江寧警方。另外,頂山派出所在沒有認真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就分析、判斷汪某不構成犯罪,犯了經驗主義錯誤。   目前,江寧上坊鎮派出所正在調查處理此事。頗耐人尋味的是,汪某一直未到派出所協助調查。他找了南京一家電視台訴苦,稱小虹是自願跟他走的,他被冤枉了,但是當記者勸汪某到派出所澄清時,他在半路上找了個機會不辭而別了。(快報記者/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