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廳定期為“小姐”體檢 稱要“讓嫖客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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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辜英智)沐川縣的孫加洪、侯祥東聯合經營歌舞廳,招收了10多名服務小姐。為讓嫖客放心“消費”,該團夥專門請來醫生定期為服務小姐進行體檢。9月15日,樂山市中級法院對沐川縣首例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案作出終審判決:以組織賣淫罪判處被告人孫加洪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柯川、陳忠建等7人6年零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沐川縣警方查明,今年1月1日,孫加洪經營的“滿春堂”歌舞廳與侯祥東(在逃)經營的“虞美人”歌舞廳聯合經營。至2月26日,孫加洪、侯祥東的招幕的“爪牙”柯川、陳忠建等人招收了10多名服務小姐,采取各種手段控製她們從事賣淫活動。為讓嫖客來這裏放心“消費”,孫加洪和侯祥東還專門請來醫生定期為服務小姐進行體檢,並製定了嚴格的“店規”。在這期間,“滿春堂”、“虞美人”歌舞廳收取服務小姐坐台費非法獲利達3.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