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致信媒體:我們究竟可以在哪兒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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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日前,成都某高校兩學生因在教室接吻、擁抱,被監控錄像錄下,學校以發生“非法性行為”為由勒令兩人退學。今天的中國青年報刊載了一篇讀者來信,一位南京的大學生就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原文如下:   編輯老師:   您好!   近聞成都某高校兩位同學,因在自習教室裏接吻而被學校勒令退學一事,作為南京某高校一名大四學生,唏噓之餘,不禁想問:“大學生究竟應該在哪兒接吻?”   教室行不行?成都某高校負責人說不行。我也覺得不合適,教室是公共場所。再說,誰願意讓別人聽到“你真壞”之類的私語呢!   宿舍行不行?據我所知,國內高校對宿舍都有規定,禁止異性同學擅入。況且宿舍畢竟不是自己的家,一般是幾個人合住,總得琢磨琢磨自己的舉止會不會侵犯舍友的私密空間吧!   校園裏行不行?白天不行,畢竟不是在法國巴黎,當街擁吻不符合國情,弄不好,落得在公共場所行為不檢點的“罪名”。白天不行,晚上總可以吧?或樹林,或草地,小河邊,山溝裏,哪所大學沒有自己的伊甸園呢?夕陽西下,大家換好夜行衣,但見那蚊子與愛情齊飛,衣服共長天一色。美則美矣,奈何月黑風高,人多地少,引發糾紛不斷。更有那開著夜視鏡的DV愛好者偷拍,或有學校保安帶著學生督察隊時不時跑來,您還敢吻嗎?   那自己家行不行?大學生大部分在外地上學,離家太遠。   建個家庭行不行?《婚姻法》沒說不讓大學生結婚啊!可近日又有媒體說,某地一對合法夫妻上大學,申請同住遭校方拒絕。   公園、大街、電影院行不行?還是老問題,公共場所隱私權受限製。所以在媒體上經常能看到大學生忘情一刻的特寫。前不久,一對情侶在操場旁幽暗的燈光下熱吻的鏡頭被京城某媒體曝光,標題是《校園裏的“風景”》。   我就老在琢磨,老一輩的人年輕時都在哪裏接吻呢?   我們正值20歲左右的年齡,對愛情的要求是正常的。應該說,近幾年社會、學校、家長在對待大學生戀愛問題上是比較寬容的。可相反,大學生們卻感到自己的私密空間受到極大限製。近年來媒體上,特別是網絡媒體充斥著關於大學生的花邊新聞,本來挺普通的社會問題,加上“大學生”三個字,立刻被放大,成了備受關注的現象。   請一些喜歡炒作的媒體高抬貴手,放過我們吧!拜托!   南京某高校學生 蔣捷   2004年9月13日   誠如蔣捷的感慨,南京很多大學生對成都這所高校的做法提出了質疑。南京大學的楊同學說,自己反對學生在公眾場合做出一些令人側目的過火舉動,但作為一個年輕人,自己也能夠理解青年人之間的激情行為。因為接個吻,就被校方認定為“非法性行為”,這種事發生在21世紀的大學校園,發生在成都這個開放的城市裏,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河海大學的劉同學則稱,成都那所大學對學生的處理方式,有違人性管理的原則。采用探頭監控學生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以學生接吻論斷學生發生了“非法性行為”,更是對法律的踐踏。   就成都這所高校的“創造性”動作,南京理工大學人文社科學院應爾玉教授表示,作為一名老教育工作者,平時在校園裏看到一些學生的親熱行為,的確有些看不慣。在公眾場合,無論學生還是教師,都應當保持理性,這不但是文明的體現,也是對他人的尊重。但僅僅因為學生接吻,就認定是“非法性行為”並將學生開除,學校的做法太過簡單粗暴,同時也體現該校教育的軟弱。為人師表者,應以自身人格魅力感染學生;教書育人的學校,重在對學生思想道德的教育。對於青年學子的一些“激情”行為應該予以理解和寬容,隻要不是違法的行為,對於學生的“出軌”舉動,應以教育引導為主。對學生強加罪名開除了之,讓人懷疑學校教育的意義。   南京市玄武律師事務所晏兵克律師就此認為,成都那所高校利用探頭監視學生的行為,是對公民合法權利的侵犯,以此為證證明學生有“違法行為”,超出了學校教育的正常範圍。學生間的親密行為,是一種正常的表示愛意的行為,學校以“非法性行為”為名開除學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其做法是錯誤的,學生有權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本報記者 應誌剛   《江南時報》 (2004年09月15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