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在工地偷得三十元 被捆鞭抽爛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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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讀者昨致電:早上,江東區常青藤小區二期建設工地來了個小偷,他被抓住了,一些人把他綁在工地的鐵柱上,都快中午了,他還被綁著。還有人說,小偷被綁後,被狠狠打了一頓。   見習記者 張凡 通訊員 沈軍輝 核實報道: 小偷冉小明(化名),28歲,來自重慶。昨天上午9點半左右,他偷偷潛入工地,偷到幾個鐵夾頭,正準備離開時被人盯牢,抓住。 建設工地陳姓負責人稱,小偷套了件很大的迷彩服,將贓物藏在衣服裏,大熱天穿這麽多,引起了管理人員的注意。   冉小明被抓住後,工地工人沒有立即報警,把他綁了兩個小時。小偷被送到江北區福明派出所時,已是中午12點了。經檢查,冉小明的雙腿後側,有明顯被打傷的痕跡。   小偷:偷了東西,被打也沒辦法   在福明派出所審訊室內,記者見到了冉小明。他的胸口上有一塊呈青紫色, 他說:“有人把我反綁在鐵柱上,綁了近2個小時,前後換了4個地方綁牢我。”   他說,在第三個地方被綁時,他被竹片和拖拉機用的三角皮帶抽打,“都打在下半身。”接著,他脫下了長褲,隻見兩條大腿的後側,幾乎全是一條條紅腫的傷痕。他說,到了派出所後,一直沒敢把被打的事告訴民警,“自己是偷了東西的人,就算被打了也沒人會幫忙說話,被打也沒辦法。”   旁邊的民警一看到冉小明的累累傷痕,立即拍照取證,並詢問了工地負責人。該負責人稱,這些傷痕都是小偷準備逃跑時,工人們為抓他而造成的,“當時他要逃跑,工人們的情緒難免會很憤怒。”   民警:打人者難找,不好處理   江東區福明派出所沈警說:“由於犯罪嫌疑人冉某送到我們派出所時,離事發已有2個多小時,當時打人者難以確認,處理起來相對較難。”   他說,冉小明偷的鐵夾頭僅值二三十元,警方將不予拘留,隻進行批評教育,他的傷勢也較嚴重,民警會帶其到醫院初步醫治,然後,讓其家人帶回自行治療。   他表示,警方已對該工地的負責人進行了嚴厲批評,並提醒他們,以後遇到類似情況,需立即報警,由公安部門負責處理。   市民: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因社會上小偷猖獗,市民們對小偷恨之入骨,所以大多讚同以暴力處罰小偷的行為。   開雜貨店的張先生說:“我被偷過,很多時候防不勝防,小偷實在太可恨了,如果我抓到了,也會狠狠揍他一頓,讓他記住教訓。”   上班族戴小姐說:“我被偷過好幾部手機,這些小偷實在太可惡了,他們就像過街老鼠,應該人人喊打。”   對於小偷冉小明被打一事,多數市民認為:他被打是活該!但也有少數市民認為,抓住小偷後應馬上送公安部門處理,而不應動手打他。   律師:毆打小偷也要負法律責任   浙江海虹律師事務所鄭律師說,以前聽說過一些小偷被打的個案,大多找不到責任人,最後不了了之。小偷雖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權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態可以理解,但毆打等暴力行為,如果不是正當防衛,都是法律不容許的,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當然,小偷要為自己的偷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盛寧律師事物所陳律師說:“如果確實是工地工人打傷了小偷,打人者或建築公司應承擔小偷的醫療費用。”攝影 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