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為證據產下嬰兒 無辜生命未來引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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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甘穀農村一名14周歲的少女被家人發現懷孕後,指稱係鄰家小夥“強暴”。但嫌疑人在深圳被抓回後,否認強暴事實,但其家屬一再堅持,不抓獲嫌疑人不引產,近日,該女孩生下一男嬰,不久後的DNA鑒定結果將是確認犯罪嫌疑人的最後證據。   驚訝:少女懷孕三個半月   9月8日下午,記者來到天水市甘穀縣,在一個民宅小院,記者見到了受害的女孩小花。滿臉稚氣的她躺在床上,其母正在照看著小花8月19日生下的這個男嬰。生命的誕生本是歡樂的,但此刻,在這個小房子裏,姥姥、外公、母親這些最具親情氛圍的稱謂顯得異常沉重和不可調和。一個無辜生命的誕生卻等待著以一種荒誕而殘忍的形式確證一個事實。   小花的父親汪彬告訴記者,今年3月1日,小花說她肚子疼,正好這一天汪彬要給妻子到甘穀縣城去看病,遂帶著小花到縣城醫院去檢查。經做B超發現,小花懷孕了。醫生告訴汪彬夫婦:“孩子懷孕已經3個半月了!”汪彬夫婦無法相信這個事實,但也不能否認科學診斷的結論。   指稱:鄰家男孩所為   汪彬說:“孩子小,不懂事,我們平時沒有發現她有異常的地方。”這是一個幾近能摧毀一個家庭的晴天霹靂,當天,他們趕緊帶孩子返回農村家中,經其母詳細詢問後,小花說是鄰家小夥汪玉幹的事。汪彬說,小花學習很差,上了4年小學還在讀一年級。汪玉家和他家是鄰居,兩家距離村小學都很近。孩子說,大約去年11月份的一天,小花在村小學操場玩耍,汪玉叫小花過去說話,結果被帶到他家一個沒有住人的房院裏,在院內窯洞裏汪玉“強暴”了小花。   協商:遭到男孩家人“拒絕”   據汪彬介紹,事發後,他和妻子考慮到汪玉大概就是17周歲,孩子小不懂事,找到汪玉的父親,讓“好好教育教育汪玉,同時汪玉的父親也希望兩家私下處理此事。”汪彬說,汪玉父親讓我提要求,他說:“把醫院裏檢查的費用出了,並將胎打掉,在農村找個房子讓小花住上一個月就了事,兩個娃的名譽也就保住了。但汪玉父親不答應,並且堅決否認汪玉做了此事,聲稱,你告了告去,看能做個啥!”   報案:四個月內嫌疑人抓獲無果   今年3月6日,汪彬到甘穀縣公安局報了案。汪彬說,公安局要求他提供汪玉的線索。後來,他打聽到了汪玉在深圳鬆崗鎮勝利鞋廠打工的地址,並提供給公安機關,希望以此抓捕嫌疑人汪玉。   隨著時間的推移,汪彬對辦案人員產生了看法。他說,報案後,辦案人員沒有到他們家和涉嫌的當事人家來調查情況,也沒有到案發現場勘察。直到6月23日,辦案人員才到現場勘驗、拍攝了照片。這樣從3月初報案到7月初4個月內,公安局一直沒有抓到嫌疑人。   引產:抓不到人不做   汪彬說,辦案人員反複多次給他做工作,讓盡快給小花做引產手術,他堅持,”嫌疑人抓不到,孩子不能引產”。原因是“人沒有抓到,手術做了我擔心證據不能保存。”   就汪彬對公安局的疑問和看法,記者采訪了甘穀縣公安局的有關領導和具體辦案人員。公安局閆政委告訴記者:由於涉嫌強奸,唯一能證實與嫌疑人有關的證據就是孩子引產後,做DNA 鑒定,但受害人家屬的工作始終做不通,同時盡快做引產也是為受害孩子和他們這個家庭考慮,所以,案子遲遲拖延。   具體辦案的刑警二中隊吳隊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今年3月份汪彬報案後,已經距離案發時間幾個月,他們之所以沒有到現場,是因為原始現場已經不存在了,由於受害女孩是未成年人,考慮到比較敏感,沒有到這兩家去,他們將該村一些知情人專門叫到隊上,提取了材料。同時,刑警隊根據汪彬提供的線索,也很快和深圳當地公安機關聯係,但就是找不到嫌疑人汪玉。因苦於沒有證據,他們多方給汪彬做思想工作,希望能盡快給孩子做引產手術,但汪彬在這一問題上,一會做通了,一會又反悔。此間,為使案件盡快有新進展,局裏還通知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由於引產問題遲遲不能解決,使該案一直拖延無果。   抓獲:嫌疑人否認強奸   汪彬說,6月26日,縣公安局電話通知他,嫌疑人汪玉從深圳抓獲。記者從該刑警隊了解到,辦案人員於7月6日將嫌疑人汪玉從深圳抓獲押解甘穀,並實施刑事拘留。吳隊長告訴記者,雖然嫌疑人抓到了,但審訊工作很困難,汪玉否認他強奸小花。於是,按刑拘規定的7天期限,7月12日,嫌疑人汪玉被取保候審。案情進展再次陷入僵局。   結果:受害少女屈辱生小孩   鑒於嫌疑人汪玉否認強奸事實,而受害人小花懷孕月份越來越大,引產手術從案情進展和小花的健康以及家人各方麵的情況考慮,顯得十分緊迫。7月20日,有關部門繼續給汪彬做工作,及時給小花實施引產手術。汪彬說,由於他對公安局“前期辦案的情況心存疑慮,就小花引產的事情向縣公安局申請提出兩點:一是考慮到小花的健康,要求在醫療設備先進的蘭州市進行手術;二是引產提取相關鑒定的胎兒組織時,必須有省公安廳的人在現場監護,公安局答應了到蘭州手術的要求。”   吳隊長告訴記者,汪彬提出的兩點要求,按照辦案程序都沒有依據,但局裏還是答應了他的第一點要求。7月28日,汪彬帶小花到醫院檢查,醫生告知,隻能剖腹引產,再度顧及孩子的健康,汪彬隻能等待小花足月生產。   8月19日中午1時,小花在臨近甘穀的一家醫院順產一男嬰。   等待:DNA鑒定最後確證嫌犯   一周後,即8月8月25日,汪彬到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告知小花生下小孩的情況,並提出鑒定事宜。刑警隊答複:由於孩子太小,不能抽血,等孩子滿月後,他們將抽取血液,送到相關部門進行DNA鑒定。   小孩:無辜生命引出難題   DNA鑒定結果將成為該案最終證據,關於孩子做完鑒定後怎麽辦的問題,汪彬似乎還沒有考慮到更多,他告訴記者,現在已經想不了那麽多了,隻能等官司打完後再說。但是,這個無辜生命的出現,已經在其親戚中間引起了對汪彬的擔憂和焦慮。他能在汪家健康成長嗎?不能!因為,另一顆血淋淋的心將在其一生中需要恢複重創。但他畢竟又是一個無辜的生命,無人能剝奪他生命的權利。種種無以言語的情況,既具體現實,而又荒誕不經。文/圖本報記者朱靜淵 王蘭芳(文中姓名均係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