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x and the City, 豔遇的四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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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x and the city, 豔遇的四種版本   吳慶,28歲,已婚,“的士”司機,男性;      小冰,女,大三學生,看起來像是22歲;      林衛權,公務員,男性,32歲,已婚;      劉君,30歲,某外企副經理,自稱鑽石王老五。      一、主角小冰:我喜歡浪漫情緣。愛情如果不浪漫,還有什麽意思?為什麽過去隻有對男人說:“你豔福不淺?”女孩子一樣可以享受豔遇的美麗與刺激。      一天,眼看雨就要來了,我故意走過體育係的那條石板路。我喜歡高高大大的男孩,我希望在雨中驚逃的時候,會有一把傘從天而降。當我抬頭看天時,他會扶著我的肩膀說:“跟我一起走!”      而事實上,我與他也是這麽認識的。渴望豔遇,需要勇氣,還有那種說不清的緣。現在我很珍惜他。畢竟,這場暴雨中的愛情邂逅詩意盎然。      二、主角吳慶:開車時,我一般不愛搭理乘客,因為他們大部分趾高氣揚的。可有一天,一位女客人緊挨著我坐在前排。一縷很淡的體香令我有點慌亂,她問我:“可以點根煙嗎?”      我點點頭。她抽煙的模樣很漂亮。      我問她:“去哪兒?”      她說:“隨便,今夜就陪我逛福州城。”      這種女孩,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很有《北京人在紐約》裏的那個阿春的韻味,帶一點風塵味,但不俗。更確切地說,有一種“良性的風騷”。我被她吸引了。      終於停在一家酒吧門口。我請她喝酒,我們聊了一夜。當晨光從東方漫開來時,我們在一盞剛剛熄滅的路燈下吻別……      我不問她從哪裏來,她也不問我將到哪裏去。      她很不快樂。但分別時,我看到她扔掉了煙、打火機,她說:我將用快樂的心情,來回味這一夜!      三、主角林衛權:結婚7年了,有一種說不出的孤獨。在家裏,總沒好心情——老婆嘮叨,小孩頑皮。曾經的柔情,一天天消失。性愛也成了一種例行公事。常一個人在衛生間裏抽兩個小時的煙,不為別的,隻是覺得悶得很。      所以,我喜歡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個人,應該說是夢中情人向我走來。終於有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車上,遇到一個同樣是“愛出差的人”。這位小姐是位廣告人。她在與我極投機地閑談後,為我看了手相。我把手給她。醉翁之意不在“手”,她似乎也心領神會。      一夜過後,我們在站台上分別。僅僅拉了一次手,擁抱了五分鍾,什麽事也沒發生。但那種精神上的愉悅,無法形容,似乎還有一絲絲的傷感。這種感覺不錯。      四、主角劉君:我有點反叛,不喜歡婚姻,或稱不適合婚姻,至今仍是光棍。我酷愛工作,很敬業,但也懂生活,什麽新潮,都趕得上。我不想太委屈自己。      為了排解偶爾襲來的寂寞,我渴望豔遇。我知道遊戲要有規則,所以我不輕易對女孩子承諾什麽。      酒吧、迪吧、保齡球館等娛樂場所,都可以看見我的身影。我喜歡做愛情獵手。讓我心動的,我都會主動進攻。現代版的豔遇,不能坐著去等,去幻想。有人說,這個時代,女孩的裙子越來越短,男人的鬥誌卻越來越弱。就因為我的這一點“賴皮”,還真吸引不少女孩。你想豔遇嗎?不妨讓自己看起來有點“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