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男女行長通奸貪汙”案:分判死緩和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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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20日電據東南快報報道,昨日,原建行福建南平市分行副行長楊鬆因犯貪汙、挪用公款、受賄罪,被南平中院一審判處死緩;原建行邵武市支行副行長陳美珍犯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經審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9年1月間,被告人楊鬆、陳美珍利用擔任建設銀行福建邵武市支行行長、副行長的職務便利,隱瞞“小金庫”金額,共同侵吞公款5011590.85元。   作案期間至案發前,兩人存在不正當兩性關係。   此外,楊鬆還夥同他人貪汙公款44800元;利用職便,挪用本單位“小金庫”公款1203200元,用於申購股票;收受他人賄賂40000元。   鑒於兩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和具有自首情節等,南平中院判處楊鬆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判處陳美珍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魏洪平、魏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