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通奸索賠近20萬? 長沙一男子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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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鋪上方的電風扇鐵環裏,還掛著自殺用的背包帶) (死者寫在牆上的遺言)   紅網2月17日訊(記者湯紅輝)16日,一租住在長沙市天心區工商分局宿舍內的男子被發現上吊自殺,據遺言顯示,死者生前可能曾被誣陷捉奸在床,並因此被索賠18萬,而據知情人透露,索賠人有可能是長沙某看守所的幹警。   租住三天上吊自殺   17日上午,記者趕到長沙市南門口天心區工商局宿舍北棟六樓時,發現一間房門已被人踢壞,市民指著告訴記者“這就是自殺現場”。推開虛掩的門,地上堆滿了各種生活垃圾,而裏麵房內的一張床上,被子淩亂地卷成一團,上麵放著兩件衣服,而床鋪正上方的天花板上,一個安裝電風扇的鐵環裏,還懸掛著可能是死者用於自殺上吊的背包帶。   據住在附近的雷奶奶反映,死者姓譚,租住在這間屋裏隻有三天,屋裏衛生還沒搞幹淨就出事了。14日淩晨,有人衝進屋裏,以捉奸在床為由敲詐十幾萬,後來還與治安隊的人員一起到過派出所。16日上午9時,敲詐的人又來找麻煩,踢開房門時,才發現人已經上吊死了。110趕來勘察現場後,初步確定為上吊自殺。屍體已於下午3時被抬走,而牆上還留下遺言。   牆刻百字遺言申明清白   記者再次進入死者死亡的房間,果然發現白色的牆上,用硬物刻劃著百餘字的遺言,遺言一再申明了自己的清白和對兒子的愧疚。全文如下:我的死與其它人無關,是xx所的任建誌帶了5個人磨死了我。因為2月13日晚他愛人的父母去深圳,親自去送站,後來(編者注:他愛人)來我這玩,他(任某某)就帶我強行衝進我的住地,五人把我們的衣服剝了,說我們有性關係,並強行要我們寫下認識及發生性行為的字據,並要賠他18萬。昨晚打了我們的人(原文如此),聽說他(任某某)經常打罵妻子,去年二十九還在他嶽父家打了人。我們隻是朋友,沒有性關係。   而在另一麵牆上卻刻寫著:“兒子,你好,爸爸對不起你,你好好照顧你媽媽。”   巨款索賠者是三級警督   據知情人士透露,死者叫譚佳良,今年42歲,雙峰縣人。而其遺言中提及索賠18萬元的任某,是長沙市某看守所的幹警,其妻是某房地產公司的報建員,今年33歲。   治安隊證實二人曾光著身子   那麽,死者譚某生前是否受辱及被索賠?記者就此與書院路治安大隊的楊隊長了取得聯係。據楊隊長反映,13日晚上9時許,事情早已發生,而治安隊的一名隊員巡邏至此,發現樓上鬧哄哄的,爬上樓一看,隻見譚某光著身子趴在床上,而一女子也沒穿衣服,隻用被子包著身子。一問才得知是被人捉奸在床。因是別人的家務事,故沒太多幹涉。一直到14日淩晨3時,該隊員發現樓上的事情仍未處理好,便打電話通知他趕過去。他趕去之後,譚某告訴他,是對方五人將他們的衣服脫光,並以此認定發生了關係,要求索賠18萬。於是,他當即要求二人穿好衣服,並將幾人一並送到當地派出所,直至淩晨5時,事情才協調處理完,為了防止譚某再出事,他要求一治安隊員將譚某送回家休息,才放心的離開。   當事女子已經失蹤   “那個女的已經失蹤了”,據楊隊長介紹,16日上午,死者遺言中提及的任某,發現妻子不見了,懷疑妻子又到了譚某家。於是,任叫了一個治安隊員,一同趕至譚某租往的房子,透過窗玻璃,發現房內的床上好象睡了一個人,敲了幾分鍾門後,屋內仍無動靜。幾人隻得一腳將門踹開,發現譚某早已吊死在天花板的吊扇鐵環上,後來經警方鑒定,確定為自殺。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稿源:紅網)(作者:湯紅輝)(編輯:洪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