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花漸欲迷人眼 繽紛娛樂圈內大設“傳言”陷阱 首先,迫於某種無法公開的原因,我不得不全麵披露一個事實:在10年前,也就是公元1993年的前後,我曾是薩達姆·侯賽因的親密戰友兼超級幕僚。在那個風雲動蕩的年代,在我青春飛揚的日子裏,我曾經得到薩達姆夜以繼日的悉心輔導,我們同舟共濟,共商大計,幹下了數不清叱吒天地的大事,影響了當時的國際政壇,也改變了彼此的命運…… 聾啞耳鳴,頭痛新療法 超酷!三星最新彩屏手機1元起! 看到這兒,如果各位讀者還沒“暈菜”的話,我自己也先要暈了。前麵所說的這些,都隻是關於我的一些“傳言”。為了澄清這些“傳言”,我也許會在一天之內接受數十家媒體的追蹤采訪,我的名字也將和互聯網、大小報刊直接掛鉤,我會迅速地因為這些“傳言”成為名副其實的公眾人物。 作為一個好的策劃案例,這種“出名”的過程在若幹年前會被載入“品牌塑造”、“廣告運營”之類的普及類廣告教科書裏,可今天,這不算什麽了,隻要你不惜廉恥,隻要你豁得出去,你就能漂亮地策劃一把,讓你的生活變得與眾不同。 昨天,我和我辦公室的同仁就又被一係列精彩的“策劃”結結實實地上了一課。 首先是關於一個電視欄目的“品牌推廣”。在幾天前,網上和報紙爆出新聞,說該欄目兩個漂亮女主持發生內訌,甚至在節目錄製現場“肢體衝突”。起初,這也隻是一個“傳言”,但接下來的事,你我都再熟悉不過了——對兩位女主持的追訪,對欄目組負責人的追訪,附帶著該電視欄目的介紹。可不漂亮的是這個“案例”的結局,最後,該欄目的“有關人員”說漏了嘴,道出整個事件是該欄目預謀很久的一次策劃,目的是為了欄目品牌的炒作。 因為“有關人員”出現意外,這個炒作有開頭,有結尾,我們在許多撲朔迷離的新聞事件之後偶得廬山真麵目,實在難得,因為更多的炒作是說不清道不明的,隻有少數幾個人把守著核心機密。像昨天的另一則消息,《唐季禮前女友痛憶往事:被他拋棄後我懷孩跳樓》!慘烈的標題,慘痛的經曆,不由得吸引人仔細看下去,而到了最後,仍是難免落入俗套:唐季禮接受采訪時斷然否認,而該女也沒有拿出更多有說服力的證據——天知道這到底是“烈女恩仇”還是無中生有。 見得多了就會發現,這樣的案例裏沒什麽大學問,過去早就有媽媽指使孩子抱住明星大腿喊“爸爸”,隻不過近來的娛樂圈,這種案例被使用得太過頻繁,難免讓人生嘔——炒作電視劇:《×××在劇組與×××發生戀情》,經記者核實,沒那麽回事;炒作新人:《×××被傳獲奧斯卡提名》,記者核實,還沒聽說;炒作公司:《巨星×××稱要做公司股東》,記者核實,可能是意向吧……諸如此類,接踵而來,“事實”成了世界上最容易被踐踏的字眼。嘴一張,筆一揮,火車也可以滿天飛,大不了最後“經記者核實,這些都是傳言”一推了之。其實,傳言的澄清者往往就是傳言的製造者,這是現代廣告應用學的原創和悲哀。 久而久之,許多等米下鍋的媒體也漸漸領悟出“傳言”的妙處,像昨天的一條《劉歡被傳與某女子有染妻子盧璐:暫時沒發現》,開篇以陡峭筆鋒布下新聞眼:“近日竟有傳言:國內樂壇大哥大劉歡在猴年春節前遭遇‘拉鏈門’事件,和一年輕女子有染被妻子盧璐‘抓獲’,甚至因此推掉了今年春節聯歡晚會的演出。”後文照例大搞俗套:采訪劉歡妻子,完全沒這麽回事,采訪劉歡,關機沒聯係上。與所有經典“案例”一樣,惟一沒說清楚的就是這到底是哪兒來的“傳言”? 亂花漸欲迷人眼,繽紛娛樂圈,“事實”與“傳言”齊飛,“傳言”顯然更招人待見。炒與不炒,紅與不紅,這些都是最值得艱難抉擇的問題,在這個曆史性的問題麵前,還有什麽是不可能發生的?也是昨天,剛剛在舞台上走光露點的珍妮·傑克遜也被人懷疑是故意炒作!你不信也罷,事實也實在難以澄清,可至少一點可以肯定:在當今的娛樂圈,為了走紅,完全不必在意那薄薄的一角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