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農民陸某酒後竟然對癱瘓在床多年的七旬表嬸強行猥褻。昨天,閔行法院以強製猥褻婦女罪判處陸某有期徒刑2年。
48歲的陸在村裏是個有名的嗜酒如命之徒,幾年前甚至還做了胃大部切除的大手術,然而他對酒的貪婪卻變本加厲。今年3月26日晚,陸飲酒後,至朋友家搓麻將至深夜,然後又接著喝酒到次日淩晨。近半公斤的高度白酒下肚使他不能自控,當他走過表嬸汪某獨自居住的小屋時,隻覺欲火燒身,邪念頓起。他推開了表嬸家的門,對因中風右半身癱瘓,不能自理的表嬸肆意猥褻。
此時,照顧母親的汪某兒子發覺情況並當即嗬斥陸某。陸驚慌失措,在逃跑途中被群眾扭獲。經鑒定,案發時陸某處於醉酒狀態,自我控製能力有所削弱。因飲酒是一種自陷性行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其應評定為具有完全責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