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淩晨,市民賈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稱萬福橋頭新村河邊街姐妹燒菜館的炒菜師傅和幾個朋友借酒騷擾該餐館的一名隻有15歲的女服務員,少女離店後,竟有兩人先後追上去在大街上當眾強行親吻撫摸該少女!
記者見到稚氣未脫的受害少女小莉時,她剛從人民北路派出所出來。說起前晚的遭遇,小莉流下了屈辱的眼淚。
少女自述:大街上欺侮我,我恨不得跳河,炒菜師傅常動手動腳
兩天前,通過熟人介紹,我來到這家姐妹燒菜館當服務員。餐館有個二十七八歲的炒菜師傅,我們都喊他“熊師”,我一來到這個餐館,他就對我嘻皮笑臉的,我每次到廚房裏去端菜,他就趁機摸我的手,有時還摸我的臉和腰,他說他離婚了,叫我跟他耍朋友。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忙端起菜就走。
假借送我回家使壞
昨晚7時過,他(熊師)邀約了3個朋友到餐館來喝酒,我當時也在吃飯,他們就叫我去喝幾杯,我說我不會喝酒。“熊師”就和他的一個朋友過來扳我的手,摟我的腰,盡說些下流的話調戲我。沒法子,我就喝了一小杯酒。
喝完我就離店回家,沒想到我才走了二十多米遠,“熊師”就假裝喝醉,過來說送我回家。我不幹,他就用雙手抱住我,強行吻我的臉。我嚇得不得了,使勁掙紮。他卻把我抱得死死地,嘻皮笑臉叫我出去耍。
他的一個朋友這時騎著自行車搖搖晃晃地過來。他把車停在我麵前,也叫我出去耍,我不願意,他就把我的涼鞋帶踩斷了,我就隻能光著一隻腳。這時,“熊師”叫他朋友慢慢耍,自己就打的走了。
他的朋友當街亂摸我
他(熊師)那個朋友有26歲左右,他說,他們都走了,就剩下我們兩個了,叫我出去開房。我央求他放過我。誰知他卻緊緊地抱住我,我叫他不要用髒手碰我,他卻肆無忌憚地說“我的手想摸哪裏就摸哪裏”。他把左手伸到我衣服裏去摸我的肚子,右手從上麵摸下去摸我的胸部。摸完上麵後,他的手竟使勁往我褲子裏摸,滿嘴酒氣說“我們去開房,今晚老子無論如何也要要你”,我嚇得蹲在地上使勁拉住褲子,苦苦哀求他把我放了。
好心的哥幫我脫困
從晚上10時過到晚上11時30分,他們兩個先後糾纏了我1個半小時,因為在大街上,有二十多個路人圍著我們看稀奇。我羞得直想跳河。我看擺不脫他的糾纏,就給他說我們到另外的地方去說,他才鬆了手。我趕忙一陣小跑,攔了輛出租車,上車後就給出租車司機講了,他開起車迅速離開,送我回家也沒有收車錢。回家後,我把這事給表哥講了,表哥很氣憤,馬上打了110報警……
案情進展 警方展開調查,作惡者翻窗逃走
據了解,當晚人民北路派出所受理了該案。姐妹燒菜館的老板肖秀芬到派出所接受了調查。肖告訴記者,這個“熊師”是熟人推薦來的,才來一個月,不知道他的全名,也不知道他住哪裏。昨天上午,他到餐館上班,肖秀芬叫他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他答應了。哪知道他到廚房後,卻翻窗逃跑了。後來小莉正好碰到了前晚另外一個逼她喝酒的男子,經報警,派出所民警將這名姓林的男子帶走。
旁觀者言 以為“耍朋友”,所以沒報警
事發地附近店鋪老板、住戶告訴記者,他們的確看到了兩男子糾纏那個小姑娘,還有不少騎車的、步行的路人圍觀;但少女也許是出於害羞,一直沒有呼救,所以大家都以為他們是“耍朋友”,也就沒有報警,隻當看熱鬧。
律師說法 兩惡男涉嫌觸犯刑律
四川超躍律師事務所主任曹明江表示,兩名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罪”,《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兩男子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擁抱、強吻、撫摸小莉,已經構成猥褻和侮辱,且是在公共場所,應當從重懲罰。(本報記者 陳誠 攝影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