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不堪入目侮辱少女
30日上午8時,
李先生打進熱線稱,在營門口派出所前約20米,一電杆上貼著一張“尋男啟事”,並配有一女子的照片,啟事上寫著“該女子尋性功能強烈的男子、年齡不限”等內容,很多過往市民都駐足觀看。
內容很黃色 點名道姓有照片
??8時40分記者趕到現場時,數十人正圍在金牛區蜀雲街一電杆前議論紛紛,隻見電杆上的“尋男啟事”上有一美女照片複印件,還有一些不堪入目的文字。一大爺戴著老花眼鏡正在輕輕地讀著啟事上的文字:“周燕(化名)19歲,四川省汶川縣人,160厘米,現住成都市某街道59號,具有良好的按摩手法和優秀的性功能,能夠讓男人銷魂,尋求具有強烈性功能的男性,年齡不限。地址,成都市金牛區××街59號××按摩房,聯係電話13540××××××和1355×××××××。”大爺念完便罵道,哪個這麽缺德哦?
大娘憤怒撕告示?有人惡意誣陷她
??正當眾人對此議論紛紛時,一大娘走過來憤怒地撕下告示。
??街道對麵的劉大姐跑來說:“照片上的女孩子好像是某某,我都認識,這個女娃很不錯,她怎麽都不可能這樣做,是不是有人誣陷她?”
??記者立即按照此電話號碼打過去,對方接電話後答應半小時內到達事發地點。可左等右等也不見女孩子出麵,記者再次撥通電話,接電話的女孩子立即說:“你簡直是漢奸、走狗。出賣老子,你別想再害我,我也不會再見你,你走吧!”說完,她氣憤地把電話掛掉了。
接到多個騷擾電話?少女表示要報警
??昨日下午2時,記者終於找到某街道59號,該休閑中心餘姓老板告訴記者:“這個女孩子是我侄女,剛從汶川出來不久,我們還不知道此事,如果真有此事,我們一定要報案,查個水落石出。”餘老板立即與周燕聯係,可周燕卻說怕有人要害她,不敢過來。
??反複聯係幾次後,周燕終於出現在記者麵前,她對記者提及的事感到很憤慨。接著她推測說,“肯定是肖琴(化名)幹的”。據周燕介紹,餘老板在附近開了一個卡拉OK廳和一個休閑中心,自己在卡拉OK廳服務時與肖琴的丈夫認識,後來又與肖琴的丈夫一起打了幾次牌,吃了幾次飯,混得比較熟。肖琴知道後,曾經要求她不準在成都上班,否則就要找人打殘她。周燕說,現在她已接到多個騷擾電話,這簡直是侮辱人格,她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作惡者頂格可判3年
??成都市婦聯維權部一工作人員指出,“尋男啟事”的行為已構成對婦女侵權和精神的巨大侵害。
??合泰律師事務所何佳林律師說,“尋男啟事”行為人捏造事實、故意誹謗他人,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已觸犯《刑法》,這種行為已構成誹謗罪,犯此罪的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也可處以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一旦實施行為人被抓捕,受害人可以向法院以刑事附帶民事提起訴訟。 (李雷 王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