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女大學生的“黑色經曆” 男友生命如煙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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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偉進 方鴻飛 顏開雲


  編者按這些數據令人憂心忡忡:去年全國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已達86萬,實際吸毒人數遠大於此;目前涉毒的縣市已占全國縣市總數的72.7%。而湖南省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有6.4萬,排全國第4位。初步估算,我省毒品每年鯨吞社會財富達40多個億,相當於一個較發達地市一年的財政總收入。在“6·26”又一個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讓我們呼籲“遠離毒品,關愛未來”。


  23歲的李華(化名)是一個身材高挑、麵容清秀的女孩,你一看到她,就覺得她很有才華。


  你的感覺的確沒錯。她曾是湖南某著名大學的學生,她的同學正好今年畢業,大多數已經找到了工作,而她卻在全省惟一的女子戒毒所———湖南省白馬壟勞教所“學習”。白馬壟環境秀美,樹木蔥蘢,鳥語花香。李華是去年12月底進來的,她臉色很好,一如白馬壟盛開的鮮花。而誰曾想到,半年前,這朵鮮花卻慘遭毒品的侵害,已經快要凋零。李華家在長沙,她以緩慢的語調述說了自己的“黑色經曆”。


  16歲開始染毒


  李華出生在1980年。父親是商人,經過多年經商,積累了可觀的資產。然而,李華不到一歲,父母便離婚了。李華歸父親撫養,不久父親找了後媽。後媽開始對李華很好,不久她給李華生下了一個弟弟。此後,後媽把所有的愛都給了弟弟,對李華則多是責罵和冷漠;父親整天在外忙生意,根本沒有時間過問李華的情況。在這樣的環境下,李華度過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6歲時,李華便學會了抽煙、喝酒。隨著年齡的增長,她開始和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1996年,李華16歲,這一年她染上了毒品。當時她的幾個朋友正在吸毒,備感空虛的李華為了尋找刺激,也吸了一口。“吸進第一口後,感覺頭腦中一片空白,什麽也不用想了。”沒想到,就這一口,李華開始與毒品“為伍”。她用父親給的大把大把的零花錢購買毒品,零花錢用光了,她就變賣了父親給她買的首飾,而父親對此一直蒙在鼓裏。1997年的一天,李華回家時,父親看到她不住地打哈欠,流口水,精神萎蘼不振,加之以前聽到有關女兒的傳言,經一再逼問,李華承認自己是毒癮發作。


  在家自學考上省內著名大學


  心急如焚的父親第二天就把李華送到了戒毒所戒毒。整整一個月,李華躺在床上不能動彈。每當毒癮發作,她就感覺到身體好像要被撕開一樣,骨頭裏有千萬隻螞蟻在叮咬。她使勁用頭撞牆,用尖銳的物體狠狠地劃破自己的皮膚。經過3個月的治療,李華的毒癮終於得到有效控製。此時,李華還在上高一。從戒毒所出來後,由於種種原因李華再也沒有回學校上課。


  呆在家中,李華顯得更加孤獨。為了避免女兒的學業因此荒廢,父親決定讓女兒在家自學。李華也深為自己的行為愧疚,她下決定做一個好女兒。不久,父親為李華請來了家庭教師,幫助李華學習。李華天資聰穎,在短短的一年半的時間裏,便學完了高中三年的所有課程。1999年,李華參加了高考。這年8月底,李華接到了省內某著名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毒魔為愛神伴舞


  大學生活是平靜而充實的。李華勤奮學習,她為自己規劃著美好未來。不久,愛神也不期而至。一個偶然的機會,李華遇到了以前認識的一位姓劉的男孩,這位男孩曾經追求過李華。李華看到男孩熱辣辣的眼神,心裏湧起一陣陣甜蜜的回憶。男孩對李華說:“我仍然愛著你,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嗎?”李華羞澀地點了點頭。然而,一次當李華闖入男友的房間時,意外地發現男友正在吸毒,而且毒癮很大。李華驚呆了,她氣憤地說:“我們分手吧!”隨後奪門而出。然而,男友追了上來,一把抱住她的雙腿,乞求道:“別離開我,我再也不吸了,為了你,我戒!”聽完男友的話,李華心一軟,想起和男友在一起的快樂時光,想起自己曾經吸毒也戒掉了,就原諒了他。然而,她卻沒有發現自己對毒品的抵製力如此脆弱。由於讀書太用功,李華患上了輕度臆症,一發作起來就頭痛欲裂。有一次,剛拿到毒品的男友見她頭痛得厲害,便對她說:“抽一口吧,抽一口止痛。”麵對病痛的折磨,李華的防線崩潰了,她接過毒品吸了起來。


  男友的生命如煙消散


  再次迷上毒品後,李華深陷其中,無力自拔,也無心學習。由於擔心被老師同學們發現,她在校外租了間房,和男友整天躲在陰暗的小屋裏“沉淪、迷幻,再沉淪,再迷幻”,再也不去學校。與此同時,她的毒癮不斷地增大,由吸食改成了注射。一次她回家,家人察覺到了她的變化,苦口婆心地勸說她,然而,李華被毒品迷住了本性,推開他們,奪門而出。


  從那以後,李華一直不敢回家,她為自己選擇毒品拋棄親人感到羞愧。不久,令李華最震驚的事發生了。那天,李華和男友拿到毒品後就迫不及待地兌水注射,沒想到,男友還沒有注射完,就一頭栽倒在地。李華大聲地叫喊著男友的名字,然而,她卻沒有聽到任何回音,男友的身體越來越涼,麵孔越來越陌生,男友的生命如煙般隨風而逝。看著深愛的男友離去,李華感到鑽心般疼痛,她一遍又一遍追問老天:“為什麽這麽殘忍,可惡的毒魔啊,你還我的愛,還我的幸福,還我一切屬於我的東西!”可任她怎麽哭喊,世界還是一片灰色。在清理男友的遺物時,李華意外地發現了男友寫給她的一封信,其中有這麽一段:“對不起,我是個懦夫,是毒品的奴隸,不能給你幸福生活,然而不管將來我變成什麽樣子,我最大的心願是希望你能徹底戒掉毒品。”讀了這封沒寫完的信,李華淚流滿麵。


  失去了愛情,還有親情


  在一個陰冷的晚上,麵對即將發作的毒癮,李華絕望到了極點,她徘徊在湘江邊,想一死了之。自從離家以後,她已經有一年多沒有跟家裏聯係了。李華撥通了父親的電話。在無法表達的激動過後,父親告訴李華,自從她離家出走後,他再也沒有上過班,在全國找了4個月沒有找到她。回到家中,天天對著她的相片發呆。他還告訴女兒,她的奶奶在半年前去世了,臨終前還念叨著孫女的名字。李華默默地聽完父親的話後,告訴父親她這一年多的經曆,並說這是她最後一次打電話回家。父親聽後,沉默半晌,突然發出撕聲裂肺的哭嚎:“不,孩子你千萬不要做傻事,你沒有男朋友的愛情,但還有爸爸的親情啊!”在父親的勸說下,李華終於放棄了輕生的念頭。


  未來的路還很長


  3天後,李華回到家中,父親請來了醫生為她診斷,並且給她買來了戒毒的新藥,采用全昏迷方法戒毒。在家人的悉心照料下,李華戒掉了體癮。然而,這種狀況沒能維持多久,有一天,李華毒癮發作,她的心像貓抓一樣難受,她從家裏跑了出來,又一次開始吸毒。不久,她在購買毒品時被當場抓獲,並於去年12月底被送進了湖南省白馬壟勞動教養管理所戒毒。在管教幹部的悉心關懷和嚴格要求下,李華恢複得很好。記者看到,她麵色紅潤,神情輕鬆。這裏的管教幹部告訴記者,李華表現很好,曾經做過勞教所的播音員,不久還將作為該所惟一的代表赴省裏參加演講比賽。在結束采訪時,李華說,出去以後做什麽她還沒有想好,但未來的路很長,她會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的。


  以案說法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賀曉輝律師:我曾經因工作關係到戒毒所調查了3個月,耳聞目睹毒品帶來了一係列的人間悲劇。因此,遠離毒品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對於青少年而言,這個問題更加緊迫。目前,我國的吸毒人數呈上升趨勢,且吸毒人員多為青少年。究其原因有多種,但很多人是出於好奇才去吸的,一吸就戒不掉了,這非常可怕。毒品能夠嚴重破壞吸食者的中樞神經,使興奮灶完全依賴毒品的刺激,久而久之,興奮神經失去了自有的調節功能,病人不能自控,醜態百出。吸毒成癮後,體癮易戒,但心癮難除,一般毒品引發的生理反應7至15天即可戒除,但戒除心癮卻並不這麽簡單,常有反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有關毒品法規的規定,吸食毒品成癮者,經強製戒毒,但事後又複吸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勞動教養,強製戒毒。一方麵,這有利於社會對毒品違法人員進行打擊,另一方麵有利於幫助和挽救吸毒人員。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李華完全可以憑著自己的能力實現自己的理想,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但她迷上了毒品,毒品迷失了她的本性。所幸的是,她正在努力戒掉毒品,我們祝願她一路走好!


  有關法律條文


  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共有12項,它們分別是:(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第347條)(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5)走私製毒物品罪(第350條)(6)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第350條)(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


  在涉及到毒品犯罪時,《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是:(1)已滿16周歲的人實施毒品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販賣毒品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毒品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此外,涉及到禁毒的相關法律法規有20多個,司法部頒布的《勞動教養戒毒規定》今年8月1日將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