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2010-10-17 15:51:39)
問題:我的理解是在沒公布的18個月期間,專利檢索不能檢索到已經有人申請了,要等到18個月後公布才知道,那麽專利檢索也不能避免重複申請,以至成為無效申請。是這樣嗎?回答:首先,提問本身顯示了提問者對什麽是專利還是不很了解。專利是一種基於一個發明上的無形財產,但是專利和發明往往是兩回事兒。專利的範圍是由權力要求決定的。權力要求可大可小。所[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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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弄了弄xbmc的中文顯示。看了WEBBUILDER寫過一個讓xbmc顯示中文的帖子。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computer&MsgID=184606
我來做一點兒補充。
1)xbmc不能直接顯示中文,不是因為軟件設計的問題,而是因為沒有不要錢的unicode字體。xbmc是個開源軟件,隻能提供不要錢的字體。據說不要錢的字體都不是unicode的。知道了這個原因,問題就不難解決了。
2)不一定要那個webbu[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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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美國,專利申請是個法律文件,不是技術論文。先不說很多人,尤其是工程師,寫作能力都不強。普通的理工背景的人對“法律文件”這個詞的理解遠遠不夠。沒有係統法律知識,寫出來的東西根本就無法對發明進行有效的保護。
如果你隻是想把一個專利證書掛在牆上,忽悠人,那自便。如果你真的想把你的專利買個好價錢,那我勸你還是找個信得過的專利代理律師[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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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你的第二項。
我沒有說個人不能申請專利。但是申請專利和申請綠卡有個本質的區別。申請綠卡,你要麽申請到,要麽申請不到。如果材料齊全,申請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為法規就是這麽定的。一旦申請到,你的綠卡和別人的綠卡是一樣的。
但申請專利不是這麽一回事兒。每一個專利都是不一樣的。打個比方,專利申請是一個申請人和政府機構(專利局)討[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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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6 20:57:44)
在網上賣東西,難免和顧客會有糾紛。這個時候,有一個能最大程度上保護自己利益的銷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談一談什麽是合同。簡單的說,合同就是兩個人在你請我願的情況下達成的協議。在美國,幾乎沒有什麽東西是不能定合同的。從夫婦之間的婚前協議,prenuptialagreement,到檢察官和罪犯之間的pleabargain,都是合同。在美國,合同不一定要是書麵的。這一點很多人[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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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1 01:25:38)
在這個論壇上討論版權這個問題實在是很諷刺。套一句羅永浩老師的話,我雖然也這麽做,(指用盜版軟件),但至少我知道這是錯的,所以我還有救。我們每個人早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每一個決定裏麵都有一些取舍。知道了什麽是對什麽是錯能夠幫助我們更有效的規避風險。如果我們連自己錯在那裏都不知道,那真的是沒救了。無知的人是可恥的。(注:張楚唱過一首[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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