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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銷售合同

(2009-03-06 20:57:44) 下一個
在網上賣東西,難免和顧客會有糾紛。 這個時候,有一個能最大程度上保護自己利益的銷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談一談什麽是合同。 簡單的說,合同就是兩個人在你請我願的情況下達成的協議。 在美國,幾乎沒有什麽東西是不能定合同的。 從夫婦之間的婚前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 到檢察官和罪犯之間的 plea bargain, 都是合同。 在美國,合同不一定要是書麵的。 這一點很多人不了解。 事實上口頭上的合同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好比說你打電話定飛機票,就沒有簽書麵合同,但這個合同絕對是有效的。 之所以大家不喜歡口頭合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口頭合同在反悔以後比較難證實。 也就是這個原因,美國法律規定,如果你出售的商品超過一定數額,就一定要有書麵和同。 這個數額是每個州自己定的,一般可能是 $500. 如果沒有這個書麵和同, 並不是說口頭合同本身就無效了。 不過如果出了問題,法律就不能幫忙了。 注:這個法律隻針對賣東西的合同。如果你賣的是服務,那就沒有這個規定。 也就是說, 不管多大的數額,口頭合同都是有法律效益的。 好比說你找人裝修房子。 當然了,律師都會跟你說,還是有個合同(書麵的)好奧。

合同簽了,代表了什麽呢? 合同其實是買賣雙方的內部法律,private law between the parties, 受到公眾法律,public law, 的保護。 所以,合同是個雙方都要遵守的協議,並且一旦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法院有權利來約束違約一方來維護另一方的利益。

法院是如何確定對方是否違約,即便確實違約,又如何賠償呢? 這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取決於合同本身。 一般來說,合同上說什麽,就是什麽。 包括違約以後怎麽辦,上那裏打官司,用那裏的法律,最多陪多少錢,都是由合同來的。 除非有特殊情況,好比說 products liability 造成了人身傷害,或者有其他法律的規定(這種情況還很多。美國有各種各樣的法律,經常會在你意向不到的時候出現), 法官沒有權利去自行決定如何賠償。 也許你會問,那還要法官幹啥? 法官的作用多數是在合同裏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辦理的情況下,用其他適用的法律來作出公正的裁決。 而這種情況是非常普遍的。 為什麽? 因為沒有一個合同能真正做到麵麵俱到,滴水不漏。 如果那樣,合同就實在是太長了。 要出那麽多律師費,先要看一看是不是合算,不是嗎? 所以一般律師寫合同,也要考慮什麽是最要緊的。 這些最要緊的條款其實每一個合同都差不多。 每一個合同裏都會出現。 每一條都有出現的理由。 一般放在合同的最後麵,統稱 boiler plate language. 也就是大家平時說得,小字, fine print. 大家做生意這麽忙,很可能這些東西看都不看就跳過去了。 但就是這些小字,在打官司的時候能起到作用。 這也是這些小字存在的原因。 如果有了糾紛,這些小字會告訴法官,雙方在簽合同的時候已經考慮過這些問題了。你就按合同上說得照章辦事兒就成了。 這也是為什麽律師寫得最簡單的合同也要比一般人寫得長很多。 因為律師竟想著出事情以後怎麽辦了。

我們先來看一個例子。 B 以300大洋的價格從 A 那裏買一個 brand new unlocked iphone。 這個合同一般人寫,可能就是這樣:

A will sell B the brand new unlocked iphone once B pays A 300 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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