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回憶錄

還沒老,但想開始寫回憶錄。
正文

愛了就愛了-(二十一)故事的結局,生活還在繼續

(2006-04-01 02:22:14) 下一個
汪濤要來北京接夢夢。他想正式地來跟“嶽父”辦一下交接手續。這樣夢夢也不會跟私奔似的自己夾個小包就走。 要走的日子定下來了。沒人敢跟媽媽說汪濤來了北京,怕她有什麽過激舉動。汪濤還是住在外麵,是爸爸給找的地方。媽媽那時還在一個單位裏發揮餘熱,白天要上班。爸爸已經退休了。汪濤他們白天就跟她回家,下午媽媽回來之前再走。那幾天裏,爸爸和汪濤確實有點像嶽父和女婿,兩個人有說有聊,一起換換燈泡,修修椅子。 爸爸跟他密談了一次,不讓夢夢參加。事後她問汪濤談了什麽,他說爸爸問他愛夢夢什麽,他說愛她的善良。她的心底似乎被觸了一下,因為很少想到自己最大的優點是善良。她從來認為人的本性都應該是善良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什麽地方最可愛,長得不算驚豔,身材不夠魔鬼。可是汪濤就是越看她越愛。這個大帥哥能落在她手裏,還真是一朵小野花兒插了堆好牛糞。原來質樸的野花有了好營養也會嬌豔地開放。自從認識了汪濤,她變得自信了許多。就憑這份自信,她整個人都有了光彩。這就是愛情的力量吧。 如果問她愛他什麽,她一時肯定說不出。反正就是愛他這個人。這時候,愛其實已經沒有開始的時候那麽熱情燃燒,但整個心似乎已被他占據,容不下任何人了。仔細想想,如果愛一直維持在一想到他就傻樂的階段,人類的智商肯定會越來越低。 作為告別,他們在外麵跟同學和朋友聚了一次。夢夢心裏,把它當作自己的婚禮。她特地買了一件紅色的衣服,跟汪濤像新娘新郎一樣,穿行於客人當中。親眼看到過夢夢艱苦卓絕的鬥爭的同事叮囑汪濤: “你可一定要對她好哦,夢夢為你吃的苦太多了。” 汪濤什麽也說不出,緊緊地摟了她,仿佛在宣布,她是我的,我如何會對她不好。夢夢的眼淚奪眶而出。是啊,這麽多年的抗戰終於到了勝利的一天;終於可以不再思念而不得見。終於可以每天在他的懷裏入睡,那將是怎樣的一種恬靜和溫暖。那幸福的感覺讓她想起來就不由自主地發抖。 媽媽應該能感覺到夢夢要走。因為夢夢已經辭職,而且晚上經常不回來吃飯。她什麽也不問,但是從她的眼神裏,誰都看得出一絲不舍。離出發的日子越來越近,夢夢也越來越不舍得離開生長了二十幾年的父母,哥哥,城市,街道。 她知道此行沒有退路。以前那麽多人來勸她,那些生動的例子不是沒有動搖過她一絲一毫。她沒有百分百的把握保證可以跟汪濤白頭到老,可是誰又能呢?她隻能證明自己現在所做的是最想要做的,這就足夠了。 要走的那天,媽媽沒有去上班。可能是爸爸告訴了她。夢夢去了父母房間裏,想跟媽媽說再見,說自己很快會回來看她。但是看到媽媽麵朝裏躺在床上一言不發,她張了張嘴,什麽也說不出來,隻覺得鼻子酸酸的。默默地在媽媽門口站了一會兒,她隻說了一句, “媽,我走了。”喉嚨就哽住了。 就這樣,夢夢離開了家,去一個陌生的地方營造自己的小家。 工作的事情很順利,中方外方對她的能力都很滿意。她很快開始上班,成了上海白領。 因為汪濤的單位是所謂“計劃生育先進”,男員工不到25歲不給開結婚申請介紹信的。這是檔案和戶口以外的另一個毫無道理的“中國特色。”不到25歲不許結婚,其實就是不讓過早生孩子。結婚,連法律都允許的事情,居然“單位”有權禁止。不能領結婚證,隻能非法同居。不過這似乎更不利於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隻要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們不在乎是否有那張紙。心的約定,比法律手續更加牢固。 夢夢經常寫信給父母,通常都是爸爸回信,媽媽還在生她的氣,不肯承認這個“女婿”。反正生米已經煮成熟飯,他們也隻能寄希望於時間來改變一切了。 過了半年,夢夢的嫂子生了個兒子,剛好她有機會回去出差,也希望這個小侄子能把家裏的氣氛調節一下。見到那個可愛的小人兒,夢夢從心裏生出一股憐愛。媽媽興奮地讓夢夢看那小小的手和腳,母女倆完全沒有了往日的隔閡,共同投入到了另一種愛當中。 夢夢趁熱打鐵,領著汪濤回家過年,他總算正式被媽媽接納了。解除了隔閡,媽媽也會被他哄得眉開眼笑。夢夢看在眼裏,心中即開心又感慨,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在汪濤25歲生日的那個星期,他終於得到了那封介紹信。選了個黃道吉日,兩個人去了民政局。在陽光裏走著,夢夢忽然有些猶豫,難道。。。真的這輩子就是他了?以前非法同居,要分手還不用辦手續。以後要是有什麽變化,可不是拎著包就走那麽簡單了。她半開玩笑地問, “真結婚啊?要不咱回去得了。” “回去?這介紹信來得多不容易啊。” “也是,那就結吧。”就算是圍城,有愛的人陪著衝進去,也是幸福吧。 從此世上又多了兩個“城”裏人。他們和所有人一樣有喜怒哀樂,有甜蜜,有猜疑。這就是生活嗎?以紙婚,皮婚,銀婚,金婚,或者三年降溫,七年之癢,十年騷動來計算著。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sunnyday 回複 悄悄話 你們的愛會天長地久!祝福你們!!~~~:-)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