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回憶錄

還沒老,但想開始寫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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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了就愛了-20

(2006-03-23 10:32:22) 下一個
媽媽那裏在爸爸的說服教育下,已經從“不許走”鬆口到了“隨便,我不管。你們愛上哪上哪兒。”其實她就是沒有個台階下,隻能嘴硬到底了。夢夢很想親耳聽到她同意這樁“婚事”,因為她這一走,跟出嫁一樣,就是離開了娘家。 不管爸爸和哥哥怎麽勸,媽媽就是不肯放下這個麵子。她在家裏從來都是說一不二的,現在讓她對堅決反對過的事情表示同意,那就是讓她認輸, 簡直就是一種恥辱。 汪濤那邊已經在催了,老外馬上就要去上海,要麵試夢夢。這邊,媽媽沒鬆口,但是爸爸說不要管那麽多了,要辦就快辦吧。 因為不是正式調動,所以夢夢要離開單位必須辭職,檔案就得被轉去街道辦事處。她雖然沒覺得自己是個幹部,但是這“國家的人兒”的身份還是很重要的。 街道辦事處總讓人感覺那是小腳老太太的地界兒,夢夢這剛大學畢業就上那兒紮堆兒去的可能真不多,除了幾個“弄潮兒”自願砸了鐵飯碗自己下海衝浪的。她不是弄潮兒,沒有那砸碗的魄力。沒想到一份虛無縹緲的檔案,現在居然成了最大的障礙。真不知道那麽個大信封裏裝了多少自己的秘密。其實自己能有什麽秘密呀,估計也就是入團申請書什麽的。 夢夢每天想著辭職手續和檔案怎麽辦,愁眉不展。關鍵時刻,還是得老將出馬。爸爸竟然拐彎抹角的打聽出來他的一個老同事跟夢夢單位的人事處長關係不錯。有了關係,什麽都好辦。政策還是死的,人卻活了。原來人事管理政策規定檔案一定要在有管理資質的機構之間互轉,絕對不能交到個人手裏。互轉的時候還要貼封條,蓋騎縫章,以保證當中不被人做手腳,把不利於自己的證據銷毀。可是如果跟管檔案的人有關係,就可以親手拿到自己那神聖的“材料”。表麵上就說是自己交給街道辦事處,實際上夢夢爸爸早就聯係好了一家有熟人的人才交流中心,可以管理“國家幹部”的檔案。 夢夢小心翼翼地拿著那個牛皮紙大信封,雖然很好奇,這薄薄的一層裏麵有什麽不可告人的東西?但還是不敢拆開看。到了“人才”,找到該找的人接上頭兒,那人二話不說就把信封口剪開了。夢夢差點叫出來,那是國家幹部身份,可不能開玩笑。但想想人家專業人士應該有經驗,她也就看著沒敢吭聲。這才知道原來交接檔案就是換個信封,再蓋個章,就這麽簡單。她還趁機瞄了一眼到底裏麵放了些什麽。有大學成績單,還有幾張什麽紙沒看清楚。 她還沒怎麽明白呢,一件困擾了她許久的大事竟然這麽順利的就解決了。關係,太重要了。沒有點關係,她跟汪濤的團聚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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