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情感的目標,在於屬靈事物的可悅,不在於我們的自我利益。
屬靈的感恩與隻為自我利益的感謝,其差異如下:
一、對神賜福的真感恩是為了愛神自己而湧出的。基督徒已看見神的榮耀,他的心被神的榮耀說抓住,所以他的心變得柔嫩,當這位榮耀的神賜恩惠祝福給他時,更是易受感動。我能以人間的生活舉例說明:若有一個人雖然對於另一個人沒有愛,可是還會因對方所施與自己的恩惠感到感激。但對所愛的朋友、已有深厚感情的人,所表現的感激是大不相同的;當我們得到這樣朋友的幫助時,更增進我們對他們已有的愛。同樣,當我們蒙受這位偉大的神賜福是,更增強為愛?的善良和榮耀而有的愛。所以我們不能從屬靈的感恩排除所有的自愛:「我愛耶和華,因為?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一一六:1)。我們對神的愛是基於神自己的本性,我們對神的感恩是感謝他為我們所作、所預備的救恩。
二、屬靈的感恩不隻是因神賜福的良善感動人心,乃是因神的良善是神屬性的榮美而感謝。神無比的恩典表現在救贖的工作上,發光於基督臉上,有無限的榮耀,基督徒看見這榮耀就大為喜悅。如一個罪人需要救恩基督徒個人有份於基督的工作,就能幫助他集中心誌在基督的工作上。他看見神救贖的仁慈作為,使他全神貫注神良善的榮耀屬性。所以自愛促成屬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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