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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林街32號——

(2011-11-01 03:32:07) 下一個

為了參加某網站故事大賽,我想找出多年前寫的一篇偵探小說,沒找到,又想參與活動,便坐下來寫下小說的主要內容梗概,至於細節大部分已想不起來。

先介紹一下我當時的寫作背景。我以前寫過言情小說。讀者指出過我的作品中有許多漏洞,最常見的是前後矛盾,比如前麵提到女主角和男人同居,後麵又說她是處女,沒有說明既然同居了為什麽還是處女。當然這並非不可能,有人結婚幾年之後還是處女,但有必要解釋一下,例如她婚前沒有性經驗,她的丈夫是同性戀者,他們雖然同床卻不同夢,或者她害怕撕裂拒絕同房,如此等等。其實那是出於我的疏忽,由於思維不夠嚴密出了紕漏。我之所以寫偵探小說,就是因為它需要嚴謹的邏輯思維和推理判斷,可以磨練自己,提高自己,以我當時的寫作水平這無疑是個嚴峻的挑戰。

在動筆之前,我有過許多構想,試圖寫一篇不隻是讀者和作者之間消閑解悶的智力遊戲和競賽的小說。我希望寫出新意,不落俗套,但又不像法國小說《橡皮》和《暗店街》那樣隻是披著偵探小說的外衣。我要寫與眾不同的偵探故事,卻一樣引人入勝,讓讀者在閱讀中獲得快感。我想在偵探小說中探索人類問題,人性問題,反映社會現實,特別是社會的種種弊端,是非和善惡的爭鬥,對社會的不公腐敗等等現象進行諷刺和批評,這樣就有一定的社會現實意義,對自己的寫作來說也是一次突破。而且我還會深入探討犯罪的根源,我會著意闡明複雜的犯罪動機,深刻刻畫人物的犯罪心理,以尖銳的文字揭示人性的陰暗麵。我的小說會采用傳統偵探小說破案過程的套路,包括邏輯嚴謹,設身處地的推理,有條不紊的破案並讓罪犯就範歸案,最終再由偵探洋洋自得滔滔不絕解釋全過程。

我喜歡挑戰讀者,我不輕視讀者的推理能力,希望讀者積極參與,但不到最後一刻謎底不會浮出水麵,讀者不知道結局是什麽,很難猜到罪犯是誰。一旦看到謎底後,對作者無懈可擊的嚴密推理不禁嘖嘖稱奇。我野心勃勃,希望小說有複雜的結構,不隻是智力遊戲,更是文字遊戲,寫作方式遊戲。每次你再讀一遍,會有新的理解,發現新的細節,並漸漸領會故事背後的隱喻。這雖然不是包羅萬象的作品,但是一部將生活、虛構、人性、謀殺、心理、推理、象征等完美融匯結合的小說。

為了滿足讀者喜新厭舊的心理,我還想過加入一些其他元素,例如靈異、驚怵、武功等等。我又擔心有人會懷疑我在渲染恐怖和暴力。那麽是不是可以讓警察卷入其中?警察局本身就是黑窩,警察不再是法律的維護者,而是與黑社會組織互相勾結,而黑社會組織又得到有權有勢政客的支持,或者哪怕我隻寫警察愚笨拙劣的工作也行。後來想想,不論哪一種,這樣寫不免落入窠臼,而且太過龐雜,以我當時的寫作能力,恐怕難以駕馭。

依據追求新奇的思路,我很快就構思了一篇,寫一個著名的演員在台上演戲,戲名姑且叫《楓林街32號》。當演到她中彈身亡時,她真的死了,躺在台上不能動彈,台下觀眾一片嘩然。這個故事的靈感無疑來自李國豪拍電影時的意外身亡,但我會把它寫成故意謀殺。我開了個頭卻寫不下去,隻好另辟蹊徑。

後來想想第一次寫偵探小說還是要走正路,寫第二篇時再去考慮這些複雜的因素也不遲。誰知這種機會就這麽消失了,因為我再也沒有寫偵探小說的欲望。我現在連言情小說都不寫了,隻寫情詩。寫詩相對容易,不必構思,來了靈感隨便塗上幾句,就那麽幾行,適合我這種懶人,而且不容易出現前後矛盾,即使有了矛盾讀者也不會覺得是無意疏忽,而是詩人想象力豐富。再者我的詩比較朦朧,大部分讀者看了後雲裏霧裏的,似懂非懂,感覺莫測高深,不敢輕易提出質疑。說實話,隻要你找到竅門,寫詩容易獲得靈感。我把身邊認識不認識的女性,特別是那些有靈性的漂亮女性,真實的虛構的都當作我的夢中情人,我給她們寫情詩,在詩中我和她們相親相愛,愛得死去活來,上演了許多愛恨離別的故事,每次戀愛都跟真的一樣。假如你身邊有很多這樣的情人,寫情詩不會沒有靈感,才思永遠不會枯竭。

我知道我的情詩和我的言情小說一樣,應該歸入濫情一類的作品。我的詩還停留在浪漫主義階段。三十年代作家如徐誌摩林徽因等置現代派大師艾略特於不顧,學習借鑒十九世紀拜倫雪萊的浪漫派作品還情有可原,到了二十一世紀還寫那種詩未免讓人大跌眼鏡,即使他們不戴眼鏡。現在我們身處現代派之後的後現代時代,以後還會有後後後現代,這樣一直往後退,就會退到猿人社會,我希望不要在我們這一代發生。隻是因為還有讀者喜歡,他們的欣賞水平和我的創作水平在同一檔次,我才有動力繼續寫下去。順便說一下,我前妻在離開我時說你在詩裏感情豐富,為什麽在現實生活裏那麽無義無情?為此我特別做了些研究,我的結論是一個人的感情是一定的,有限的,你的感情在詩裏耗完了,在現實中就所剩無幾了。拿個簡單的比喻就是你有十塊錢,全部買了巧克力,你還能買冰淇淋嗎?

我寫的第一篇也是唯一一篇偵探小說取名為《楓林街32號》。和所有偵探小說一樣,在這篇小說裏我采用了倒敘手法,死先於生。故事是從謀殺案現場——一所後來盛傳鬧鬼的老房子展開的,那是一座豪華而陰森的房子,在一排建築別致,各有特色的房屋中間還是很顯眼。至於是發生在美國、中國、歐洲還是澳洲沒有講明。這座房子充滿妖異、詭譎的氣氛,但故事裏並沒有出現鬼怪靈異的東西,開篇就讓讀者充滿期待又覺得有些出乎意料。起先破案毫無頭緒,後來出現許多相互矛盾衝突的線索,再後來理順了,順藤摸到了大瓜。期間當然有幾次線索中斷,但聰明敏銳的偵探總會做到柳暗花明。

因為在一個聚會上死者沒有赴約,朋友四處找不到他,報警,撬門進去,發覺他已死了幾天。這樣的開頭平淡無奇。

死者是個老成持重的人,富有人情味。他最大的問題是不喝到天上出現兩個月亮不懂得停杯。他有時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喝了三天三夜之後才出來,出來時象個行屍走肉。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此後他可以幾周甚至一兩個月滴酒不沾。雖然擁有巨額財富,還是導致他的婚姻不穩定。清醒時他絕對是個幽默、果斷、明智的男人,而且精力充沛。有時他對下屬過分嚴厲而顯得冷酷。但他其實是個熱心人,他是許多慈善機構的捐助者,且沉迷於閱讀,他對哲學特別是神學頗有興趣。他經常出言不遜,講些褻瀆神明的話,他說上帝第四天才造出太陽為什麽第一天就有光?他相信猶太告密的動機是好的。他同意神為了拯救人類,以基督的名義下凡,嚐盡人世間的苦痛,如饑餓、疲憊、寒冷,以及生老病死,“他遭人蔑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以賽亞書第53章2—3節)但他說既然基督是個凡人,不可能沒有罪過,這世上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說他沒有罪過就是自相矛盾。如果基督有罪過,他同時又是個神,那不是說神也有罪過嗎?在他看來這是一個悖論。就因為他的這些言論,有些激進的教徒多次揚言要殺他。

故事具體的背景有圓塔,一片開闊的沼澤地,煙霧彌漫的密林,一封很久以前發出的從未開啟的信,一個在房間裏踱步的男子,猶豫不決的眼神,神情緊張的麵孔,落在案頭的煙蒂。小說中還充滿了神秘恐怖的氛圍,如突如其來的槍響,見到月亮後暈眩的感覺,陰暗裏閃出的影子,等等等等。還有一隻神秘的貓,當然也可以是一隻鳥或任何一種動物,甚至植物如玫瑰什麽的,它總是在關鍵的時候出現。更有一個神秘的人物隱藏在故事背後,他也是故事的焦點,從別人的談話中讀者能窺見他過去的一些影子,顯然他是個喜歡閱讀偵探小說的人。但最令人費解的是在某本詩集中暗示過的神秘的數字6和8,和死者有緊密聯係。死者身高1米86,生於8月6日,死在6月8日,死時48歲,家裏電話號碼為6248814,根據法醫判斷死於淩晨2點左右。這些數字到底有什麽聯係,為什麽每個數字與6和8有關?例如48=6X8,2=8-6,14=6+8,等等。

在小說中我運用蒙太奇拚貼等寫作技巧,而且注重心理分析,對罪犯的心理分析可謂入木三分。我的創作無疑受到現代小說的影響,以前寫下三爛的言情小說也喜歡加入一些現代派手法。我喜歡讀書,從閱讀中吸收寫作技巧。在周末寧靜的午後,我會來到公園,河邊,海灘,手捧一本書,悠閑閱讀;或者在家裏,泡一杯淡茶,靠在床頭或沙發上閱讀,沉浸在書本的故事裏,忘記身邊的煩惱,外麵的世界。我想像博爾赫斯那樣,讀遍全世界的好書。我讀書不是為了消遣,而是在閱讀中享受文學藝術的美,深入思考人生,以及人類的文明進步和麵臨的困境。但我讀書不求甚解,很多書隻是隨便翻翻,因為我性急,做什麽事都沒有耐心,做愛時也是那樣。有些書因為難度望而卻步,比如《芬尼根的守靈夜》,看了幾頁不知所雲便放棄了。要是讀詩,我還會喜歡那種晦澀或虛無縹緲的感覺,讀小說就不一樣了。因為詩短,可以細讀。

我不敢說自己嗜書如命或博覽群書,但國外有影響的小說大都看過,如《變形記》、《聲音與憤怒》、《老人與海》、《異鄉人》、《百年孤獨》、《到燈塔去》、《魔山》、《荒原狼》、《迷惘》、《長夜行》、《大師與瑪格麗特》、《沒有個性的人》、《修道院紀事》、《奧尼恰》、《柏林,亞曆山大廣場》、《夜半撞車》、《哈德良回憶錄》、《跳房子》、《萬有引力之虹》、《二十二條軍規》,還有《嘔吐》、《勇敢的新世界》、《1984》、《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權力和榮耀》、《刀鋒》等等。

我不愛看大部頭的名著,即使是對二十世紀文學產生巨大影響的作品,如《追憶逝水年華》和《尤利西斯》。《尤利西斯》是我出國後買的第二本英文新書,因為在二手店裏沒找到。第一本是巴塔耶的《眼睛的故事》,也沒在舊書店裏找到。我來澳洲後買的第一本是中文書《玉蒲團》,繁體字,從唐人街香港人開的華文書店買的。它在國內是禁書,我當時當然不知道中國有這樣的奇書。古人喜歡雪夜閉門讀禁書,我任何時候都愛讀禁書。後來我的朋友知道後爭相傳閱,很快封麵就磨損了,不久書就快散了架,有個好心的朋友把書黏在一起,還包上書皮,再後來這本書便不知下落了。

愛讀書的人都愛逛書店,我喜歡泡在舊書店裏,隨便翻看,每次都不會空手而回。抵澳後第二年我便從黃頁上找到悉尼火車線上所有的舊書店地址。那時的舊書店真多,稍微有點規模的鎮就有一家。一到周末背個書包,沿著火車線造訪各家書店,在每家呆上幾個小時。有時在不起眼的角落裏找到書頁發黃,或封麵破舊的好書,如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葛吉夫的《與奇人相遇》。買書成了愛好,很多書看了序言就買,有的讀後發覺導讀比故事更好看,序言比內容有意思多了,就像我讀超現實主義的理論,覺得比讀超現實主義詩人的作品更有趣。我買了很多舊書,上萬冊,既不是為了收藏,也不是附庸風雅,仿佛生命的樂趣就是買書,讀不讀沒關係。周末坐上火車去逛書店逐漸成為習慣。一旦來到書店我不能不買,控製不住,買書的熱情遠大於讀書。事實上我讀過的書可謂寥寥無幾,隻是購買書籍的一小部分——一些名著,大部分被束之高閣,或放在紙箱裏。

我對《尤利西斯》可謂情有獨鍾,拿起不下十遍,都隻看了開頭,看不上一百頁,因為艱深,我覺得投入的精力和獲得不成比例,而且享受不到閱讀的樂趣。有一天我在圖書館看到高行健的小說《靈山》,借了,也隻看了幾頁,到期了續借,隻能續一次,然後還書。下次再借時,很容易就在書架上找到,估計象我這樣喜歡吃書的書蟲都啃不動,別人就更難了。這樣來回不知多少次,有幾次過期忘記還了,還被罰款。我對自己說至今還沒有中國版的《戰爭與和平》、《尤利西斯》、《追憶似水年華》、《聲音和憤怒》,而他寫出了《靈山》,雖然遠不能和那些偉大的小說相提並論,但也是一本奇書,而且是中國的奇書,當時唯一獲得諾貝爾獎的中國作家的作品,不能讓它和《尤利西斯》有同樣的命運,受罪也要讀完它,即使是苦難我也要承擔。

我很敬佩那個年代的作家,他們的作品把民族悲劇和個人經曆結合在一起,充滿對現實的描述和反思,不像我們這些寫手,沒有良知和勇氣直麵社會問題,不敢針砭時弊,對日益突出的社會矛盾,種族問題,環境損害,頻發的惡性群體性事件視而不見。我們堆砌大量華而不實的辭藻,喜歡風花雪月就寫些吟花詠月,喜歡感時傷懷,就寫寫人生感悟,把芝麻蒜皮的事擴充成西瓜那麽大,在那無病呻吟,虛無失落痛苦,或者重複一些毫無新意的故事。那些故事無非是一個窮小子愛上富家女,然後發奮圖強,幹出一番事業,衣錦還鄉,終於和初戀牽手,《呼嘯的山莊》、《了不起的蓋茨比》和《霍亂時期的愛情》是這一類型的代表作;或者把兩個互不相愛的人綁在一起,要不打冷戰,要不引發家暴,甚至製造謀殺或鉈事件;或者兩性之間的愛,被賦予了諸多浪漫色彩,在這種浪漫關係中,女性的順從、溫柔和自我犧牲被大肆讚揚,男性則扮演著堅毅與崇高的英雄形象,等等等等,實在熟爛不堪,你隻要讀了幾頁就能聞到黴味。現在還寫這種東西不但浪費作者自己的生命,也浪費讀者的生命。我自己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寫手,阿彌陀佛,罪過。話說回來,中國現實的無奇不有匪夷所思遠遠超越了我的想象,例如一個司機把人碾傷了,不但沒有叫警察或救護車,或送他上醫院,也沒有象有些白種人那樣逃之夭夭,而是用刀把他捅死,然後分屍,把屍體的各部分放在不同的地方。要是道聽途說的我肯定不會相信,我會覺得那是天方夜譚,但我在電視上親眼看到這樣的報道。所以對中國社會問題如果沒有親身體驗很難寫好,特別是象我這樣已離開中國多年又缺乏想象力的作者,我像錢鍾書那樣隻能寫半自傳體小說。我隻好懇求那些有悲憫情懷的讀者原諒。好在我的感情生活豐富多彩,在前妻離開我之後,不,應該是在我們結婚之前,我就有過許多女人,我們之間發生了形形色色的愛情故事。在女伴交替的空檔期,我還去找小姐。我找的是少數有思想的小姐,她們博覽群書,就像唐代詩人喜歡的妓女,比大部分網上女寫手見多識廣,想得也深。我去找她們當然不隻是為了發泄欲望,要那樣的話找哪個小姐都可以,她們在床上都差不多。也不隻是為了交流思想,我沒必要花錢去做這種交流,我在書中可以和大師交流。我想讓思想和肉體同時交流,就像文學上的共時性,這一點你不破費就難以做到。我豐富的經曆成了我的寫作素材,我因此寫了不少不入流的言情小說。好在這個時代有些讀者閑得無聊,悶得發慌,喜歡手捧這類故事消遣。

我終於把《靈山》厚厚的一本書看完,我的意思是說,從頭翻到尾。其中難免有的一目十行,有的甚至就整頁跳過。我並沒有太受罪,我甚至喜歡書中對景物、民風民俗的描寫。主人公你和她的故事也吸引了我,我要是個女的,也生於那個年代,估計也會像她那樣行事——神秘、自由、浪漫,你可以堆砌許多美好的字眼來描述。

高行健那種把我你他放在一起的敘述手法我以前也嚐試過,而且更極端,我的故事不是兩條並列的平行線敘述,而是在每個章節隨意穿插進行。但看完《靈山》之後,我還是決定放棄完成這篇已經寫了幾萬字的小說,後來一直鎖在抽屜裏,這次翻找偵探小說時又拿出來瀏覽一遍,越發覺得不滿意,很慶幸沒有發出來。寫到這裏我意識到自己已經發散了。這是我寫作上的另一個缺點,不過對此我有自知之明,不必讀者給我指出。我寫小說時經常發一些與小說無關的宏論或謬論,讓想象天馬行空,最後在懸崖邊勒不住韁繩。這一毛病在我迷上寫情詩之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總是把一些互不相關的東西放到一起,胡亂拚貼,象一盤大雜燴,美其名曰深度意象詩。看來我放棄寫小說是明智之舉。好在今天沒有離題太遠,還和寫作沾邊。

言歸正傳。偵探臉上傷痕累累,有一道傷疤從左上額延伸到右下唇,那是歲月留下的一道最有力的印記。他身材修長,穿著披風,風度翩翩,雙目炯炯有神,而且有自製力,無形中給人一種威嚴感。

故事描寫了艱苦的環境和打鬥場麵,博學多識的偵探簡直像亡命之徒,不斷動刀動槍。破案過程中,我用上一些通常的套路,例如表麵上看來令人信服的證據,其實是毫不相幹的。我描寫了幾個疑竇叢生的人物,製造許多假象,如旁證所指的是一些遭誤控的嫌疑犯。

我的小說布局精巧,情節起伏跌宕,撲朔迷離。我在作品中埋下許多伏筆,所有人物各有自己的性格,且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人物形象生動鮮明。我用簡練、粗俗、生動的對話,刻畫人物性格,推動故事發展,增強故事的可信性和真實感。

寫作時我希望讀者積極參與到破案的過程中,這一點我在前麵講過。那些可給出符合邏輯的解釋,並推斷出問題的答案的線索,在偵探得到它們的同時,也清晰地呈現在讀者麵前。

應該說這篇小說也可以算是愛情故事,每個主人公都富有激情,但沒有色情。我以荒誕、充滿幻想的浪漫作為創作的另一條主線。女主人公用的是生活中的真名,是我表妹,她要不是我的表妹可能我們從小就青梅竹馬了。她的性格經曆成為我的素材。我希望不要有讀者認為我這麽寫是背叛親戚。她美麗聰明,外表端莊,笑容可掬,但缺乏想象力。她喜歡時尚,穿名設計師設計的時裝,隻要你和她說上幾句就不會忘記她的音容笑貌。既然有浪漫就有葡萄美酒夜光杯,就有出賣和背叛。她的內心深處充滿無法言說的孤獨,對真正愛情的渴望一直折磨著她,與此同時因為受過傷害又在不斷逃避。

她卷入偵探、罪犯、嫌疑犯和證人之間的多角關係。寫這種感情糾葛,並不是我的初衷,不在我的構思裏。看來因為言情小說寫多了,身不由己,這類故事已經進入我的潛意識裏,每當我動手寫作,便會自動從筆端流出來。好在我並沒有渲染色情,這對象我這樣被有些人冠以色情狂的寫手已是一大進步。網上有一位名為資深評論家的ID送我一個綽號林木一色郎,象個日本名字,很好聽,有明顯隱喻。他對我的作品作過分析,他說我的言情小說有露骨的情色描寫,其實應歸屬於色情小說。也許他說對了,但他沒有看出來我是為藝術而色情。他說我可能故意把自己寫成比實際更壞些,為了勾引女人,他以為我的生活哲學就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剛認識就叫女人昵稱,還不時加上親愛的。反正我覺得那位自詡為評論家的人所發表的評論大部分不像評論,分不清虛構和現實,隻有一句話可以接受,他說一個作家青春期寫詩,成熟後寫小說。我正相反,先寫小說,再寫詩,看來是越活越年輕了。不怕說句實話,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我現在羞於告訴別人我喜歡詩,更別說寫詩了,假如他們知道了一定會覺得我不隻是有一般毛病,假如還算正常的話。

偵探和愛情兩條線並行敘述同時進行,它們不是平行線,而是象兩條平麵上的直線,最終會交於一點,故事就在那裏結束。

偵探破了案,整個過程,合乎邏輯,沒有破綻,但案犯對判決不服,他說他確實動過殺人念頭,還做了充分準備。他是從死者的門口經過,留下了蛛絲馬跡,但他當時猶豫不決,最後改變主意。當他再次改變主意而返回時,還沒下手死者已經死了。


案犯花重金請了個最有前途的偵探,希望他幫助找到真正的罪犯還他清白。這人裝扮滑稽,抽著煙鬥,留著八字胡,其貌不揚,雙眼昏昏欲睡,說話慢條斯理,帶著古怪的腔調。他本人有些玩世不恭,憤世嫉俗,和我一樣喜歡周旋於不同女人之間。初次相識,不會給人精明強悍的印象。我把他叫著偵探B,那第一個偵探自然是偵探A。起先我故意讓偵探B忽略了一些細節,你在偵探小說裏第一次看到蹩腳的偵探,而敏銳的讀者卻看出來了。但事實上他非常敬業,而且專業,有著敏銳的感知力。他觀察入微、料事如神,也和我一樣善於分析罪犯的心理,破過相當錯綜複雜的案子。他最有興趣的是那些不可能案件,例如滅門血案,密室連環謀殺案等令警察束手無策,似乎毫無破綻的刑事案件。

上篇的開頭所發生的事情在下篇開頭再次出現,隻是以不同的角度敘述。

偵探B在下水道裏找到一個重要的物證。你看到他走過令人毛骨悚然的漆黑的長廊。小說還寫到一個早晨他在湖邊和流浪漢的談話,這個情節進展緩慢。有一個酒鬼也是重要線索。當主人公在海邊觀看日出時,突然豁然開朗,所有互不相關的線索都連到一起。為什麽會這樣作者也是一頭霧水。

最出乎讀者意料的是,偵探A才是真正的殺人犯。這故事到了最後才解開殺手身份之謎。作為一個聰明且經驗豐富的偵探,在真相大白之前不可能不知道別人在偵探他,偵探A有時故意布下迷局,甚至還做了一次生死相搏,但都無濟於事,最終難逃法網。

偵探A殺了人還把無辜的仇人當替罪羊,故意栽贓。偵探B從他們過去交往的一些蛛絲馬跡,找到死者、替罪羊與他之間的恩怨,分析了犯罪動機。他年輕時信奉共產主義,後來改信基督教,是一名虔誠狂熱的教徒,最終走上了極端。他犯罪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他破了許多案子,很想看看有沒有人能破他的案子,這多少有一點變態心理。他一個破案高手做的案子,自然是天衣無縫。沒想到這世上真的山外有山,而且一山更比一山高。

我隻是簡略述說了一些故事情節,雖然內容的可靠性可以保證,假如我沒有記錯的話,但我沒有把故事的線索交代清楚,沒有引述具體的段落或對話,我之所以這麽做,一來既然是介紹我也避免寫得過於繁瑣,二來那是多年前寫的故事,許多細節已記不清。

我的結尾是開放的。案雖然破了,但故事結束時,我寫到可能偵探A對判罪不服,請了個更高明的偵探C,可能發覺偵探B才是真正的凶手,也許還會出現偵探DE如此等等。

這篇故事肯定還有幾個要解釋的地方,為什麽嫌疑犯沒有認出真正的罪犯?死者和罪犯可能沒有直接接觸,但嫌疑犯和罪犯有過恩怨,是見過麵的,為什麽沒有認出來,難道因為偵探A麵部有傷痕無法辨認?或是改容了?而那個幽靈一樣的人物是誰也是一個謎,我在故事結束時也沒有揭開謎底。還有為什麽對誤判案犯的著墨不多?這不是寫作上的疏忽。這些是我留下的最後懸念,給讀者去猜想、思考。我希望對小說有興趣的讀者自己寫下去,作必要的補充說明,後麵的情節也許更加撲朔迷離,這樣小說就可以不斷循環往複,我無意中寫出了很多作家夢寐以求的一種沒有窮盡的小說。我自己覺得這篇小說的結局既有新意又合乎情理,很遺憾這樣永無止境的事件沒有發生。

我寫作動機本來隻想娛樂讀者,後來自己在創作中也獲得許多樂趣。寫完之後,我覺得自己也可以成為一個好偵探,甚至也想過謀殺什麽的,這讓我再次看清人性的陰暗麵,也因此覺得自己的故事真實可信。這是一篇將創造力、氣氛、意外性和敘事技巧結合在一起的作品。敘述時我運用拚貼蒙太奇技巧,其中的對話經常語義不明,需要讀者閱讀時全身心投入才能理解,而且盡量做到幽默、滑稽,還有一定的象征意義。不是自吹自擂,整個故事迷霧重重、懸念不斷、錯綜複雜、精彩紛呈、扣人心弦、引人入勝,確實是一篇有獨特風格和趣味的偵探故事。

但作為一篇偵探小說《楓林街32號》並非無可挑剔,小說中有的人物關係顯得牽強附會,對情節的安排還有改動的餘地。我的文風一向矯揉造作,現在想想有些地方完全沒有必要作不必要的解釋,還有對數字4和8以及背後的神秘人物,我多少有點故弄玄虛。好在兩個偵探沒有成為概念化人物,我也做到讀者無法預測故事情節的發展。我覺得最大的缺點還是落入窠臼,有太多套路,太多偵探故事講的那種巧合,當然也有很多借鑒,但缺少創意,當時沒有貼出來,這些是主要原因,雖然有了令人驚奇和意想不到的結局。

至於小說中是否存在前後矛盾,我的寫作水平有沒有提高,有待讀者諸君來評斷。

讀到這裏,有人可能會覺得我的這篇小說是為另一篇小說做宣傳。其實,懸疑推理小說帶給讀者最重要的快感就是懸念的製造、逐漸積累和最終揭露。和其它偵探小說一樣,對於還未讀過該小說的讀者而言,知道了故事梗概和結局,這豈不是預先剝奪了他們積疑解疑的快樂?我想他們肯定不想再看了。我現在無疑是給這篇小說判了死刑。假如我找到它,也不會貼出來。既然這樣,也就無需再找,就讓它塵封在某個被遺忘的角落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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