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帝王思想
中華民族在 21 世紀的今天 , 居然在民主的台灣 , 仍展示帝王思想的遺毒 . 不但有很多人民有這種封建想法 , 在位者及其爪牙權令智昏 , 為了保障權力居然無所不用其極 , 想盡辦法要把總統復辟為皇帝 .
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和開庭 , 赤裸裸地揭露出社會從上到下 , 深根蒂固的封建帝王思想 . 首先 , 支持在位者要把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擴大 , 解釋不但適用於總統本人 , 還要囊括所有和總統沾上任何關係的人 , 而且是終身永久的權利 . 接著 , 總統府聲明國家機密完全由總統個人決定 , 而且裝在總統腦裡不受任何法律規定約束 . 最後 , 在虛張聲勢無法阻止機要費案的審判時 , 由總統本人提出釋憲 , 要求停止所有被告的法庭審理 .
這些聲明和動作在在凸顯一個意圖 , 就是要把總統超越法律之上 , 抹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民主精神 , 甚至樹立朕言即法令的獨裁行為 , 這不是把總統變成皇帝還是什麼 ? 可惡的是 , 深綠學者還引用美國的總統行政特權 Executive Privilege 來證明這些荒唐行為的正當性 .
台灣的豁免權根本不同於美國的行政特權 . 行政特權的法源是保障三權分立 , 不但總統適用 , 其他行政首長也適用 . 而豁免權是單為總統製訂的特權 , 沒有任何他人享有此權 . 而且美國賦予總統的行政特權 , 不但範圍有限 , 而且不是絕對的 . 美國最高法院很明確的在尼克森水門案裡 , 清楚判決這些限製 . 歷史上牽涉到這項特權案子的總統 , 包括傑佛遜 , 尼克森 , 和柯林頓都先開始抵製法院的調閱偵訊 , 但最後都願意自動提供檔案和應訊 , 充分表現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民主精神 .
其中最相近的案子 , 傑佛遜總統拒交檔案的理由是涉及社會安全 , 聯邦最高法院院長馬歇爾判決 , 承認行政特權的存在 , 但是安全不能由總統一人決定 , 必須由法院查閱後判定 , 結果傑佛遜總統從命交出檔案 . 到今天為止 , 在美國還沒有樹立任何法律先例 , 讓總統拒絕法院的調閱檔案和傳訊 .
在民主的體製下 , 最可貴的原則就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 包括總統在內 . 這個原則是絕對不能被破壞的 . 總統的職位很崇高 , 當然享受一些特權 , 但這些特權屬於總統這個職位 , 而不屬於坐在這個職位上的個人 . 試圖把特權和個人綁在一起 , 造成總統個人高於法律時 , 便是摧毀民主樹立帝製的開始 .
台灣出現這樣的帝製復辟現象 , 很遺憾地講是可以預期的 , 一則民主年齡還太小 , 人民應該當家作主的觀念還不夠深 ; 二則人民的封建思想還沒除掉 , 不是對權力抱畏懼心理 , 就是心甘情願作順民 . 這說明為什麼不久以前大家不反對喊總統萬歲 , 現在許多民眾仍認為總統說機密就是機密的道理 .
封建帝王思想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反民主落伍的包袱 , 它存在社會不同的角落 , 透過民俗 , 古典小說和戲劇而代代相傳 , 形成根深蒂固的潛意識 , 阻擾民主思想的實現和成長 . 所幸台灣現在言論自由 , 媒體開放 , 如果目前已展現的獨立司法 , 能堅強的維持下去 , 那麼這可惡的帝王思想一定可以連根拔除 , 讓中華民族邁進真正民主的大道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