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24) (八塊人民幣)
(2006-03-08 19:30:12)
下一個
我的故事 (24) (八塊人民幣)
1985 年, 市場經濟的風吹到了北大。每到周末,校園裏就會舉辦很多場交誼舞會,這些舞會是在校園的各個食堂舉行。 組織這些舞會的學生很容易就會賺到相當數量的錢。
那個時候,我們每個月隻需要40元人民幣的生活費,所以每一塊錢真的很值錢。一塊錢可以夠一天吃飯用了。 錢少至少有一個好處,大家都不攀比,反正城市來的同學也不比農村來的富有多少。
有一天,藝術團辦了一個咖啡店。藝術團活動的東小院在周末被充分利用起來了,很多學生來這裏捧場,他們順便也可以認識更多的人。 一天晚上,我正好在咖啡店玩兒,藝術團管事的問我願不願意來幫忙,他同意給我大概4塊錢一晚上的報酬。當然,我爽快地答應了,反正我周末也沒有什麽事。
咖啡店的工作真的比我想象的要忙,不過挺好玩兒的,可以跟那麽多同學說說笑笑。由於場地是免費的,負責的同學一晚上可以賺到好幾十元錢。 眼紅別人腰包裏的錢是一種罪,不過那時的我哪裏清楚自己哪根弦出了問題呢?
有一次,在收了別人付的帳以後,我就直接把錢放在了褲袋裏。雖然我的心跳確實加快了幾下,但我知道別人不可能發現,因為我們收的錢從來沒有人查對,負責的同學也不知道他們一晚上應該收多少錢。
那天離開咖啡店,我就數了一下“我的錢”:一共是八塊人民幣。
過不久,咖啡店就關門了,這樣也好,免得我再拿人家八塊錢。
這是一件恥辱的事,但活在罪中的我,哪裏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呢?誠實是一件重要的事,當我們從工作單位往自己家裏拿東西時,當我們利用雇主的時間幹自己的私事時,當我們貪圖別人的財物時,當我們不把應該交給政府的財物如數上繳給政府時,我們都會找各種理由為自己辯解。
事實上,這些行為與我拿的八元錢一樣,都是偷竊行為。
我們怎樣才能改掉這些不良行為呢?唯一的辦法就是敬畏上帝,這樣你就不會在人麵前做一套,在上帝麵前做一套了。如果那些貪官汙吏敬畏上帝,他們就不敢在背地裏收賄受賄了,這樣他們也會避免將來更大的懲罰。
一個不敬畏上帝的人是沒有智慧的人,一個不敬畏上帝的政府是沒有希望的政府,一個不敬畏上帝的國家一定是沒有前途的國家,一個不敬畏上帝的民族就不可能得到上帝的美好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