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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 (3) (第一次在家裏絕食)

(2006-02-24 20:14:57) 下一個

 

我的故事 (3) (第一次在家裏絕食)

 

父母的嚴厲導致我的性格非常倔強。不知道多少次被父母因為各種原因打罵或者長時間罰跪洗衣板有齒紋的那一麵。

 

如果我在出生之前有一個選擇,我想我是不願意來到這個罪惡的世界。世界上的人你傷害我,我傷害你;你騙我,我騙你。戰爭,貧窮,饑荒,疾病,孤獨,空虛隨處可見。這個世界充滿了人的各種情欲,私欲,貪欲。 這個世界更充滿了人的傲慢,無理 及無端的暴虐。

 

找到上帝以後,我才明白,我們每個人都沒有選擇。因為自從上帝造的第一個男人和第一個女人犯了罪以後,我們每個人生下來都活在罪之中,都要麵臨死亡的威脅。我們每個人還都要為別人和自己罪付出沉重的代價。一句話,全世界的人都在罪的捆綁之中,所以,人是不能靠自己的行為或某種努力來避免死亡的。離開了向耶穌的認罪,沒有人的罪能得到赦免。 一個不認為自己有罪的人是根本無法向上帝謙卑下來的。

 

上帝把我給了我的父母,是想讓他們來教育我並且愛護我。孩子畢竟不應該是父母宣泄自己對生活不滿的對象。隻可惜,我的父母對我是嚴厲多於憐愛。 我早已原諒了我的父母,因為他們同我一樣都是罪人。既然上帝都會原諒我的罪,我又為什麽不能原諒別人?更何況是我的父母。

 

大概在我九歲那年,有一次我父親打我,我記得那一次根本不是我的錯。我傷心地躺在床上哭,為什麽我自己的父親就不能對我好一點呢? 我於是就決定絕食以表心頭之恨,父母叫我吃飯我也不起來,叫我上學我也不起來。 我就這樣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夜。

 

其實我這樣做隻是想抗議我父親的粗暴。我自己也不知道這出戲該怎樣收場。到第三天我實在餓得受不了了,乘家裏沒有人的時候,我就偷偷起來找一點東西吃了以後又去床上躺下。

 

我父親看我“餓”成這樣,就變得氣急敗壞。他威脅我說,“如果你今天再不起來,我就打死你!”我一聽,就“乖乖”爬起來,因為我寧願自己去死也不願意被人打死啊!上帝給了我有限的智慧,這一回我把這個智慧用上了,為的是避免一場更大的苦難。

 

這種智慧我一直用1989 6 4日,我當時在北京也被卷入了那場學潮。我也進了天安門廣場去“絕食”,我本人的那次絕食完全是假的,因為有了小時候絕食的教訓,我明智地決定絕不為李鵬絕食,況且我根本不認識李鵬。如果我抗議我父親的絕食都以失敗而告終,更何況李鵬是一國之總理。 倒不是我怕李鵬,主要是不想再傷害自己。

 

認識上帝之後,我才真正明白順從政府是明智的事。既然一切的人和事,上帝都在評判,我們就應該學會順服。人會犯錯,政府更會犯錯。善意地提建設性的意見當然可以,但用極端的方式去提意見往往會導致生命的無謂犧牲。我想如果讓我們中的每一個人去當國家元首,我們都會犯錯誤,我們也一定不願看到國家變得混亂不堪。

 

在美國,每一次遊行都需要向政府交費領取許可證,許可證上都有遊行時間,地點,範圍的限定。美國政府實際上也是一個在很多情況下都不尊重人權的政府。來美國後才發現美國人的自由實際上也是極其有限的,可能隻是比中國人更公開地批評政府,可以投票選總統罷了。總統選出來了,他要去發動不正義的戰爭也並不由美國老百姓說了算。

 

我想,在上帝眼裏,美國政府的腐敗根本不比中國政府少到哪裏去,雖然美國是一個在上帝《聖經》理念基礎上建立的國家。有人甚至稱美國是一個基督教的國家,但事實上美國政府卻越來越偏離了上帝的理念,任何人都不難看到美國政府的貪婪和骨子裏的傲慢與偏見,美國同性戀的泛濫成災和異性戀的肆無忌憚跟美國政府推崇的自由化不無關係,美國人對金錢和社會地位的強烈渴望也與美國政客對美國人民的利用欺騙息息相關。

 

在美國的公立學校,教授《聖經》是違犯美國憲法的,因為所謂的“宗教自由”在政府眼裏比上帝的《聖經》更重要,你想上帝能開心嗎?

 

所以,世界上並不存在什麽“基督教國家”的概念。上帝的目的是要拯救個人的靈魂而不是哪一個國家的靈魂,因為是我們人在經曆罪和死亡的痛苦而不是國家在經曆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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