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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霆惡意取款100多次拿了17.5萬人民幣亡命天涯,最後被判了無期。很多人說他很冤枉。今天看了一個台灣的社會新聞,才覺得天下比他冤的人其實大有人在!
此新聞報道說台灣宜蘭的一個婦女,因為拿千元台幣偽鈔買東西找零,被抓到後以偽造貨幣罪判三年六個月,於2006年入監。女兒後來托給當時同居人照顧,結果被虐待至死,屍體還被水泥封住,直到兩年後才被警察發現。
台幣千元相當於人民幣250元,為了這區區250元,她不僅要做三年牢,唯一的女兒也送了性命,真是讓人有無限唏噓。許霆的無期徒刑大概也就三十年的樣子,比照這個標準隻要2500元就夠了!你說,這人生又那麽多道理可講嗎?
台灣號稱要成為亞洲第一個零死刑的國家,灣灣們覺得這好像是他們民主進步的標準!從這個例子上看來,台灣的司法公正實在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雖然沒有死刑了,卻又這麽多的重典,大陸看來要仁慈更多!
懷疑需要把最後兩個字加上引號。。哈哈
灣灣我就不說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