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代表中央政府解決山西黑窯事件的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副主席。為此,我特地到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網頁上去訪問了一下。 從規模和在政府決策中的地位來說,這個總工會應該是全世界最大的了。目前的級別相當於中國國家正部級。
既然有這樣強大的工會組織撐腰,按理說不會出現很多拖欠工資和對勞動者實行不公平待遇的事情。我知道現在就是在外國企業公司,都有基層工會組織存在。也就是說,如果有人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完全可以找工會領導人幫忙,然後依法找資本家他們討回公道。但是這樣好的渠道,為啥那些受欺負的農民工們為啥就沒人使用呢?
為解決這個疑問,我仔細琢磨了一下中華總工會的章程。費了一番功夫才明白了其中的奧妙。現在我們看看章程中是怎樣定義工會和會員的。
現看看工會的定義:
“中國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黨聯係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
這條定義中的“工人階級”是很有意思的,我們看看章程裏麵對這個名詞的解釋:
“工人階級是我國的領導階級,是先進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代表,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是維護社會安定的強大而集中的社會力量。”
如果你很難理解這中間“領導階級”的含義,我們還可以比較一下中國的另一階級“農民階級”。這個階級在中國就是那些沒有城市戶口的農民。即使他們有的現在來到了城市,在城市裏打工當工人,有的在城市裏已經生活了幾十年,有的甚至自小就出生和生長在城市裏,但由於他們沒有城市戶口,他們永遠也不能成為工人階級這個領導階級的一分子。為了更確切地稱呼他們,“農民工”這一名詞出現了。 如果按照階級劃分,他們是屬於非工人階級的工人。
再看看工會章程中對工會會員的定義:
“第一條 凡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機關單位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工會為會員”
這一條很有意思。好像是說隻要你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機關單位中拿工資的就可以參加工會。也就是說“農民工”如果找到了一個拿工資的工作,就可以參加工會了。但是既然“農民工”他們不是工人階級, 按照工會定義,他們入工會肯定是不合格的。從中我們還能斷定,不靠工資作為主要收入的資本家或和業主們也肯定不能成為工會會員。
由此我又想到山西黑窯的事情。黑窯中這些窯工絕大多數都是貧苦的農民,不屬於先進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代表的工人階級。即使其中有人是城市戶口,但這些黑窯既然連人身自由都不給這些工人,裏麵肯定不可能為他們設立基層工會組織。也就是說,這些窯工不可能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會員。另外窯主們不是拿工資的,他們就是想入工會也沒有資格。
除了窯主和窯工以外,這裏麵還有第三種人。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有城市戶口,但他們肯定是拿工資為其主要收入的,並且他們沒有被窯主剝奪人生自由。我相信他們是有權利和自由和窯主在一係列例如工資待遇和合法權益方麵進行磋商的。這個唯一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有點聯係的群體就是黑窯中的打手們。
工會章程中明確指出:“中國工會的基本職責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如果我們相信這句話,派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副主席到山西去到底是維護誰的合法權益呢? 是那些沒有資格加入工會的非工人階級的窯工們?是沒有資格加入工會的窯主們?還是有資格加入但不知道有沒有加入工會的打手們?
其實,我知道他是去維護那些窯工們的利益的。既然如此,這個“工人階級”的字眼是否要從章程中剔除呢?為啥中國現在非要有兩種不同階級的工人呢?難道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是以戶口來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