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突然看到一篇報道,說的是浙江京華市再度申請進入長江三角城市群沒有被批準的事。我給大家 ZT 一段:
在江蘇南通召開的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六次會議上,金華市再次提交了入會申請。可他們等到的依然是拒絕。和金華市一樣被排斥在 “ 門外 ” 的,還有來自浙江、江蘇、安徽的共 10 個城市。
“ 請考慮我們的心願吧! ” 為入會,他們中不少城市專門成立融入長三角工作辦公室,與上海等 16 個會員城市 “ 密切溝通 ” ,充滿懇求而又屢敗屢戰。不久前台州市加入了這一組織,金華市一位官員甚至質問: “ 台州可以進入,我們為什麽就不能?我們隻要個名分! ”
老飄有點不解了,“名分”這詞以前總是和人聯係在一起的,現在怎麽連城市也感興趣了?既然“名分”如此重要,老飄不借機侃它一通就有點對不住風雨飄搖的飄侃事業了。
本著借古論今的想法,我在《資治通鑒》中找到了“名分”的出處,下麵是司馬光對名分的定義: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老飄理解這段話的意思是,這皇帝的職位沒有禮大,而禮沒有分大,而分沒有名大。 所謂禮就是憲法,沒有了憲法,你這皇帝或者國家領導人就沒有依存了。但有了憲法,或者說有了皇帝的皇權還不行,你還得有“分”,也就是每個人都要在這憲法和皇權下找到自己的位置。比如,老飄要是當了皇帝,就有了皇帝的分了,老飄要是武士,就是武士的分了,要是農民,就有了農民的分了。要是大家都守著自己的分,也就是說安分守己,這政權就穩固了。可是,這“分”的劃分是模糊的,比如說。老飄先搞了個農民的“分”,哪天我要是不高興了,不要這農民的“分”,要去拔皇帝的“分”玩玩,那不就麻煩了。所以,還需要用另一個東西來表明這“分”,這東西就是所謂的“名”。在封建社會,這名就是人的爵位,階級或者職務,正如司馬光所說的公、侯、卿、大夫等等。
好了,有了這個古,就可以論今了。如今的“名分”這詞雖有不少的變化和演繹,但還是有點司馬光所說意思的投影。比如,青年男女一見鍾情,兩人進入了戀愛階段。這時名分就開始工作了。首先,有了戀愛關係,相愛中的男女就要擁有“分”,兩人就會在言行上控製自己,不能自由地再和別的男女去幽會了。也就是說兩人都有獨占對方幽會權的“分”。如果,這男的哪天要是和別的女人幽會了,自然就破壞了女方的“分”,反之亦然。你要是不遵守這個,這戀愛關係可能就完了。
如何穩固地保護這“分”呢?“名”就昂首闊步地出來了。對於戀愛中的男女,男的名就是“男朋友”,女的就是“女朋友”。有了這個“名”,這戀人的“分”就有所保障了。如果一個女人告訴你她有了男朋友了,即使你非常喜歡她,你也隻好忍痛割愛了。
所以,你要是哪天在大街上看上並愛上了一個女的,有兩件事你必須要做,第一,對她的名分了解清楚,你要確定有能力解除她現有的“名分”。如果她是別人的“女朋友”或“妻子”,你得想法讓她和他的男朋友吹或者和她丈夫離婚。第二,你要準備好她要從你這裏索要的“名分”。 視你的情況,該做的我就不便在這裏教唆你了。
名分這個東西提起來千斤,放下來四兩。平時,你不會注意它或是重視它,那是因為你潛意識裏已經把它擺平了。但是,要是你忽視它,或者你沒有好好地把它協調好,你就可能出問題,有時會對你的事業前途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最近,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副書記楊楓 ( 副廳級 ) 涉嫌受賄受審。楊楓非法收受索取 48 人 126 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 70 餘萬元。而楊的落馬就是其二奶團首席情婦告發所致。這位首席情婦就是楊楓的第一位情婦,兩人曾經在一起恩恩愛愛,如膠似漆,事業上生意上互相幫忙。而且這位情婦並不要搶奪楊楓妻子的夫人名分,願意守著情人的名分陪楊楓風雨同舟。
可是這楊楓有點昏頭了,他後來又發展了 8 個新情婦。這時候,這第一情婦的名分受到嚴重的稀釋。其淡化的程度足以讓她感到地位受到威脅和衝擊。估計,這位情婦也曾勸過楊楓安分守己地隻守著她這一個,把其他那幾個都斷了。可是楊大書記哪裏會舍得把那幾個如花似玉的二奶們都打發了。最後,這第一情婦為了捍衛自己的名分就把楊楓給告發了,從而 40 剛出頭的副廳級幹部楊楓就鋃鐺入獄了。
上麵的故事還隻是一般人的事情,雖然出了事,還不至於牽連到其他人。但是要是重要的政治人物在名分問題上衝突起來,那可就要地動山搖了。
30 多年前,中共九大把林副統帥定為老毛的合法繼承人,並寫進了黨章。按道理,林副統帥隻要在家呆著好好休養生息,等著接班就行了。可是讓人預料不到的是,兩年以後,這位合法繼承人竟然和老毛決裂,毅然決然地冒險駕機逃竄,結果還摔死在那個溫都爾汗的小山丘上。
實際上這兩位當時中國最重要的政治人物就是為了一個名分問題在廬山上反目的。按道理,林彪當時無論在職權上和地位上已經是僅次於老毛的第二號人物,其他任何人都已經無法與其爭奪這接班人的位置了。依照我的理解,他已經具備這接班人的“分”。但是在接班人的“名”上,他和老毛有了理解上的分歧。
當時林彪是黨的唯一的副主席 , 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和常務副主席。同時,他在政府部門還有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頭銜。雖然林副統帥在黨和軍隊方麵有絕對的權力和地位,但在政府部門的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和他這接班人的“分”就很不相宜了。當時,廬山會議將要討論的是關於召開四屆人大的事情。林彪覺得作為接班人如果不能在政府部門給自己找到適當的名,他就有點名分不合了。這時他有幾個選擇:
1 .保持他的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職位不變。這當然可以做到,誰也不可能逼他交出這兩個職位。但是作為第二號人物的副統帥林彪在第三號人物周恩來總理手下當個副手,於情於理怎麽也說不過去,聽上去會給自己這第二號人物的地位丟分。估計就是廣大的一般老百姓也對這點也想不通;
2 .為了保持自己第二號人物的分,他就要犧牲這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名了。也就是說,林彪要把這兩個職位讓出去。可是這一讓出去,要是自己的鐵哥們如黃永勝他們接手也還湊合,但是萬一讓別人接手呢,自己在軍隊的絕對領導權就要動搖了。還有,如果林彪失掉了這兩個職位,他在政府部門的地位就虛了。以後,要是別人搞一個修正憲法什麽的,自己的接班人的地位能不能保住都是個問題。
3 .第三的選擇是最佳選擇。林彪放棄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名,再找一個適合自己第二政治地位的名。這個名一定要在國務院總理之上。實際上這個名隻有一個,那就是劉少奇做過的國家主席的職位。林彪如果有了這個頭銜,那他就完全具備了接班人的名分了。
按道理,如果老毛真實地要讓林彪接班,這國家主席讓他當也應該沒有問題。可是林彪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因素。老毛對於中國有兩個主席是極端不舒服的,我想,一提到國家主席肯定讓他老人家想起劉少奇來。
其實,老毛當時搞的是黨的一元化領導,也就是說,黨的主席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國務院總理必須接受黨的主席和副主席的領導。按這個說法,黨的唯一副主席已經讓林彪有了接班人和第二號人物的名分。這時,你林彪想做這國家主席就有點不對勁了。
其實要是兩人好好地溝通,估計問題不會搞到那麽大。不管怎麽說,林彪一直是老毛最信任的人。可是林彪不知道是怎麽了,在老毛幾次明確表明反對設國家主席後,竟然在廬山會議上搞了個突然襲擊,企圖在中央全會上逼老毛同意設國家主席。這種做法肯定是挑起了老毛政治警惕。最後,國家主席這個名分上的事情竟然成了這兩位政治盟友的決裂點,最終造成林副統帥倉皇出逃粉身碎骨。
最高統帥寶座一天也沒機會了,所以他提前謀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