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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革(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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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革(98

第三件事:一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一個《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幹規定》(又稱公安六條),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文件

中發〔67〕19號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無產階級 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幹規定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思想統帥下的、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的大民主運動,它把 廣大群眾的革命積極性調動起來了。形勢大好。沒有無產階級專政,就不可能實行人民群眾的 大民主。公安機關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必須適應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形勢發展的 需要,采取恰當的方式,加強對敵人的專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保障大鳴、大放、大字報、 大辯論、大串聯的正常進行,保障無產階級的革命秩序。為此,特規定:

  (一)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放毒、搶劫、製造交通事故進行暗害、衝擊監獄和管 製犯人機關、裏通外國、盜竊國家機密、進行破壞活動等現行反革命分子,應當依法懲辦。

  (二)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動標語,喊反動 口號,以攻擊汙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誌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 法懲辦。

  (三)保護革命群眾和革命群眾組織,保護左派,嚴禁武鬥。凡襲擊革命群眾組織,毆打 和拘留革命群眾的,都是違法行為。一般的,由黨政領導和革命群眾組織進行批判教育。對那 些打死人民群眾的首犯,情節嚴重的打手,以及幕後操縱者,要依法懲辦。

  (四)地、富、反、壞、右分子,勞動教養人員和刑滿留場(廠)就業人員,反動黨團骨 幹分子,反動道會門的中小道首和職業辦道人員,敵偽的軍(連上以上)、政(保長以上)、 警(警長以上)、憲(憲兵)、特(特務)分子,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機倒把分子,和被殺、被關、被管製、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堅持反動立場的家屬,一律不準外出串連,不許改換姓名,偽造曆史,混入革命群眾組織,不準背後操縱煽動,更不準他 們自己建立組織。這些分子,如有破壞行為,要依法嚴辦。

  (五)凡是利用大民主,或者用其他手段,散布反動言論,一般的,由革命群眾同他們進行鬥爭。嚴重的,公安部門要和革命群眾相結合,及時進行調查,必要時,酌情處理。

  (六)黨、政、軍機關和公安機關人員,如果歪曲以上規定,捏造事實,對革命群眾進行鎮壓,要依法查辦。

  以上規定,要向廣大群眾宣傳,號召革命群眾協助和監督公安機關執行職務,維護革命秩序,保證公安機關人員能正常執行職務。

  這個規定可在城鄉廣泛張貼。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三日

這個公安六條,記得當時我是在青浦聚星街一家店鋪的門板上看到的。這個殺氣騰騰的《規定》,我一邊看一邊覺得一股寒氣從腳底直往上冒到頭頂。我心想,這個毛澤東一麵鼓動人們起來造反,一麵卻在對造反的人嚴加防範!可見文革表麵寬鬆,實質中共對政權的安危刻刻關心,絲毫沒有大意。中共統治十七年來,什麽人對共產黨意見最大?還不是這些人麽!這些人因為過去的經濟地位和政治曆史被中共視為敵人,受壓迫最深。所以中共也心知肚明,嚴防這些人趁機報複。造反派中家庭出身成份不好的比保守組織多,這些人的造反多少也是這個原因。在《規定》所列的十七種人中,前十六種是屬於本身有罪的。一般來說,他們本人是沒有可能去參加任何造反組織的;造反組織也不會要他們。但這第十七種人,即被關、管、殺的家屬子女,他們本身是無罪的卻也在明令禁止造反之列,與前麵十六種人同等看待,這從法理上講是不通的。由此而推論其他十六種人的子女,雖然他們不在明令禁止造反的範圍內,但其實也處在被禁的邊緣。所以,這個公安六條所起到的震懾範圍,實際上遍及所有被認為家庭成份不好的青少年。這對造反派組織是一個不小的打擊。我剛剛因為毛澤東、黨中央對上海造反派的表揚而感到欣喜的心情,立即蒙上了一層陰影。

文革以後我讀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撰的《毛澤東傳》,其中說到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寫信給毛澤東,說許多牛鬼蛇神趁群眾造反批判當權派之機也出來混水摸魚,大搞階級報複,要予以警惕和及時反擊。毛澤東同意譚的意見。由此我醒悟到,不管毛澤東表麵上怎樣讚揚造反派,但是因為造反派造的是中共當權派的反,這無可避免會帶上一絲造共產黨反的色彩。因此,無論是毛澤東還是譚震林,對於這老共產黨人來說,他們手上都有階級敵人的血,對造反派始終是不會真正信任,時刻在暗中提防著的。由這個觀點來觀察此後的軍委八條,和一九六七年二、三月間發生的全國大鎮反,即二月逆流,以及再後來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一打三反運動、清查五一六 等運動,這些運動打擊的重點都是造反派,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文革的部署脈絡就清楚了。這也是一次大規模的引蛇出洞啊!

第四件事:全國奪權迅速成為一股潮流。

在此期間,《人民日報》和《紅旗》雜誌充當了這股潮流的大力鼓動者。它們發表了許多鼓吹造反派聯合奪權的文章,和各地造反派奪權的報道。當時這種形勢給了我一個錯覺,以為全國各省市的文革形勢都很好,造反派氣勢如虹,原來以為實力強大的當權派和保守派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線衝擊下竟然如摧枯拉朽般不堪一擊。但是不久我就知道我這種看法錯了。

第五件事:軍隊支左和軍委八條

一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聯名發布《關於人民解放軍堅決支持革命左派群眾的決定》。據傳達到群眾的毛澤東的批示,其中有(過去軍隊對社會上的文化大革命)所謂不介入,是假的,早已介入了等語。一九六六年六月,中共曾發布一個傳達到群眾的文件,大意是說軍隊軍以下單位不搞文革,隻開展正麵教育;軍隊不介入地方文革,地方也不要去軍隊宣傳文革。但後來的實際情況是軍隊、尤其是地方軍隊,很多介入了地方的文革。如造反派在追查黑材料時,很多地方當權派把黑材料藏到軍營中去。造反派在批鬥地方當權派時,他們把當權派藏在在軍營中。所以,這個《決定》當時在造反派看來是堵住了軍隊偷偷支持保守派和地方當權派之路,對這個文件非常歡迎。

我一度也是這樣想的。認為這個《決定》對造反派有利。不過就我個人而言,在高興之餘還有一點受寵若驚的感覺。因為我差不多從小學畢業,對社會事務開始有點認識時就覺得,像我們這種出身非勞動人民家庭的人,與中共這個無產階級專政的政府,彼此之間有一條鴻溝。我們不屬中共的自己人。而解放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主要工具,似我們這種人連加入解放軍的資格都沒有,與解放軍的距離更遠。但是現在他們居然要支持我們,成了自己人了,對此我還有點不習慣,也有點不相信的。不過,盡管如此,我對這個《決定》還是歡迎的。

然而一月二十八日中央下達的《軍委命令》,即軍委八條,我仔細研讀後立刻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因為這個《命令》的第一條就說:必須堅決支持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派,爭取和團結大多數,堅決反對右派,對那些證據確鑿的反革命組織和反革命分子,堅決采取專政措施。 《命令》還提到了衝擊軍隊的問題,說過去如果是反革命衝擊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衝擊的,可以不予追究。這裏,關鍵的問題是誰才是真正的左派?左派、右派由誰來識別、鑒定?顯然,根據這個《命令》,這個識別、鑒定的權力不在造反派手中而是在軍隊手中。那麽,軍隊又將怎樣來識別左派、右派呢?是看誰造當權派的反呢,還是看這個組織中成員的階級成分,看哪個組織中出身成分工人、貧下中農的多,黨團員多?設身處地想一下,軍隊最講究階級成分,軍人本身的家庭出身成分基本上都要求必須是勞動人民的,他們在軍隊中接受的也都是階級與階級鬥爭的觀念。所以就以這一條來推測,成分複雜的造反派是很可能夠不上軍隊對左派的要求的。相反,出身成分工農家庭較多,黨團員較多的保守派在軍隊眼中才是當然的左派。而且,前階段運動中很多地方軍隊介入當地文革,替地方當權派藏匿整群眾黑材料,藏匿走資派,不但對兩派群眾組織早有立場,而且因為造反派去衝擊軍隊,彼此也早有矛盾。所以,根據這些判斷,我預感造反派將凶多吉少。

不過,由於當時正在一月革命中,很多造反派被勝利衝昏了頭腦,還以為毛澤東與他們心連心,派解放軍支持他們,而沒有覺察危險正在逼近。不久以後,軍隊果然就以這個由毛澤東批示很好,照辦的《軍委命令》,作為鎮壓造反派的聖旨,在全國範圍內展開了一場對造反派的大鎮壓。這場鎮壓被造反派稱為二月逆流,也有地方叫做二月鎮反的。當時全國造反派,除了上海工總司等極少數幾個造反組織還幸存,其餘的幾乎都被軍隊聯合地方當權派動用公、檢、法專政工具全部鎮壓下去。組織被解散,頭頭被逮捕,文革幾乎就此夭折。

後來回過頭來細想才發現,一月上旬毛澤東大力表彰上海造反派的一月革命,一月十六日通過《紅旗》社論號召造反派聯合奪權,而一月十三日中共突然頒布《公安六條》,不難看出,就在毛澤東準備號召造反派奪權之時,同時已在部署一場針對造反派中的不純分子的大清洗了。而再仔細想想,造反派中魚龍混雜,毛澤東雖然大力號召造反派去奪當權派的權,難道他不會防備權力被造反派中的不純分子奪去?所以,一方麵號召造反派奪權,一方麵準備對造反派的大清洗,其實是必然之舉。

由於這個《軍委命令》對文革的進程關係太大,我全文將它照錄於下:

中央軍委命令

很好,照發。

毛澤東

根據毛主席的指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進入全麵階級鬥爭的新階段,軍隊必須改變過去不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的規定。為了適應兩個階級、兩條路線鬥爭發展的新形勢,特規定如下:

  一、必須堅決支持真正的無產階級革命派,爭取和團結大多數,堅決反對右派,對那些證據確鑿的反革命組織和反革命分子,堅決采取專政措施。

  二、一切指戰員、政治工作人員、勤務、醫療、科研和機要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要抓革命,促戰備、促工作、促生產。

  三、軍隊內部開展文化大革命的單位,應該實行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充分運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嚴格區分兩類矛盾。不允許用對待敵人 的方法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不允許無命令自由抓人,不允許任意抄家、封門,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例如:戴高帽、掛黑牌、遊街、罰跪,等等。認真提倡文 鬥,堅決反對武鬥。

  四、一切外出串連的院校師生、文藝團體、體工隊、醫院和軍事工廠的職工等,應迅速返回本地區、本單位進行鬥批改,把本單位被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篡奪的權奪回來,不要逗留在北京和其他地方。

  五、對於衝擊軍事領導機關問題,要分別對待。過去如果是反革命衝擊了,要追究,如果是左派衝擊了,可以不予追究。今後則一律不許衝擊。

  六、軍隊內戰備係統和保密係統,不準衝擊,不準串連。凡非文化革命的文件、檔案和技術資料一概不得索取的搶劫。有關文化革命的資料,暫時封存,聽候處理。

  七、軍以上機關應按規定分期分批進行文化大革命。軍、師、團、營、連和軍委指定的特殊單位,堅持采取正麵教育的方針,以利於加強戰備,保衛國防,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八、各級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用毛澤東思想嚴格管教子女,教育他們努力學習毛主席著作,認真與工農相結合,拜工農為師,參加勞動鍛煉,改造世界觀,爭取作無產階級革命派。幹部子女如有違法亂紀行為,應該交給群眾教育,嚴重的,交給公安和司法機關處理。

  以上規定,從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全體指戰員、院校師生、文藝團體、體工隊、醫院和軍事工廠的職工同誌,必須嚴格遵守,違者要受紀律處理。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總之,解放軍支左開啟了軍隊幹預地方文革之門;而軍委八條給予了軍隊鎮壓造反派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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