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的交談非但沒有成效,狀況反而更加惡化。
多年來,我的生活習慣是22點上床休息。次日淩晨5:50 起床。 然後早餐,上班。生活極有規律。
所以在租房合同裏,一定會有一條規定。即,晚23時前應該結束一切有聲活動,包括衝涼。過去的十幾年裏,從未與房客發生衝突 。除了租房合同外,房客還需簽署一份保證居住環境寧靜的協議書。自然,她也簽署了這兩份文件。
與她交談後的第二天。晚上,剛入夢鄉,卻突然被她洗手間的水龍頭/流水聲驚醒。開關水龍頭的聲音很有節奏。每次間隔5秒,約持續20-30分鍾。(至今不曉得她在做什麽?)
初醒來,心裏祈禱著那聲音早些結束。我睜著眼睛,躺在床上。強迫自己重新入眠。
第一波水聲消停了。朦朧中我似乎進入了夢鄉。卻突然又被驚醒。醒來一看,才淩晨一點左右。天知道她在折騰什麽?
為了入眠,我買了耳塞。可毫無幫助。3點鍾左右,我會再次被驚醒!
也就是說,她會在晚間的11點,次日的1點及3點,三個不同的時間玩弄洗手間。如此,我卻是一夜無眠。 天呐,我明天還要工作呀!
此時,我還幻想她可能有特殊情況。很快就會正常了。
可事與願違,第二日依然如舊。在同樣的時間段,做同樣的事。
第三天的夜間,當再次被驚醒後,我來到她的洗手間。那是個 jaqck and jill 形式的洗手間。簡單點說,那是個多人(兩人)用的洗手間。她敞開著外門。
站在門口 ,我對她說,我已經兩天沒能休息好了。希望她能遵守所簽署的合同,不要打擾夜間休息。
她沒說什麽。
這同時,那男房客又反映說她每天半夜敞開著廚房去後院的沙門及木門。最近蚊子在室內猖狂一時,他常常被咬。
男房客反映後的第二天,夜間23點左右,我起床去廚房取水喝。發現通往後院的門大開。她在後院裏。我便和風細雨地告訴她最近蚊子鬧廚房,我多處被咬的情況。
她沒等我說完,便歇斯底裏地嚷到,我在騷擾她。
當時已近半夜,她的聲音可穿越幾所房子遠。
由於長期職業教育,我曉得騷擾的嚴重性。 我馬上給市警局打了電話。警局說他們很忙,沒有人力來解決事端。但他們已經備案了。
當我給警局電話時,發現她很緊張。後來才知道為何?......
連續不斷的事故,我感覺到她很難相處。為了最後的努力,我給她的緊急聯係人打了電話,希望他能指點迷津,幫我們友好相處。
她的聯係人做了以下介紹,
他們曾在爾灣一起讀大學。同居一室多年。後來發現,正如我以上所說,很難相處。便分居了。依然是好朋友。
我問他有何方法可以避免矛盾,和平共處?
她的聯係人說,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又問他,我能幫她些什麽?
答曰,應該不需要我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