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火車奔跑在回家的路上。藍天,白雲,碧海,懸崖,峭壁,沙灘,海浪,東岸的太平洋多麽令人心曠神怡!不愧是一個美麗的旅遊勝地。【不愛江山愛美人】就發生在這裏!可上午法庭一幕在我腦海裏降不下來!勝訴的喜悅也剪不斷我的思緒!
被告在P法官的法庭上僅支支吾吾了10分鍾左右,法官就讓她閉口了!
聯想到第一次訴訟案裏的R律師。當我再三要求她做好準備與被告舌戰時,R律師卻 不止一次地說,【法官不會聽她囉嗦,而讓她閉嘴(SHUT HER UP)】。
那麽,上次訴訟案的失敗究竟是誰的過錯?!險些(99%的可能)釀成無法彌補的大禍!
無論如何,噩夢似乎醒來。
消息告訴了B先生。B先生希望我能將法警帶她離開的時間告訴B先生。他要親眼目睹之!
當天晚上,健身房裏,幾個朋友向我祝賀,並提出要慶祝一下。
第二天,單位同事及鄰居同樣要求慶祝。
是啊!真該慶祝一下。他們對我操了很多心。可我有感覺此案遠未了結. 令我欣慰的是,R法官的判決已經無效了,除非被告上訴,推翻P法官的判決.
次日,我去了法院的法警辦公室.希望我能幫助法警把【驅逐令】交給被告。法警說那不符合程序。基於P法官在法庭上對被告所說的,法警會在數天內去帶她離開,我便產生了錯覺,即,我以為法警會很快收到【驅逐令】的。
我幻想著,三天後法警能把【驅逐令】交給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