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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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有選擇嗎?-- 淺談人的自由意誌和神的揀選

(2025-06-30 12:47:18) 下一個

上周讀約翰福音12章有感,也為團契查經做準備,我寫了一篇小作文“那隻不肯歸來的羊,神為什麽不尋找”,大意是說,雖然耶穌道成肉身到這個世上來的目的是找尋我們這些迷失的羊,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歸向獨一真神,得到永恒的救贖,但如果有人自始至終選擇不信(瞎了眼,聾了耳),似乎神也會有意硬心,任憑我們沉淪和自我毀滅。慈神愛父和另一個冷酷心腸的神似乎是一個硬幣的正反兩麵,這個悖論如何才能解釋得通?雖然我在文中說,神的任憑,是神的“審判性任憑”--即當人反複剛硬、拒絕真理時,神會任憑他們走自己選擇的道路,這既是神的公義,也是對人自由意誌的尊重。神更不會因為他們暫時或表麵悔改信主,而得到不配得的醫治和拯救。

但周五的團契查經,還是引發了熱烈的討論。尤其是這句 “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約翰福音12:40)的經文,還是有許多不明白之處。顯然神已經決定了這些人的命運,他們最終也未能得救。耶穌再來的時候,將會有可怕的末日審判等著他們。哪來的自由意誌! 那麽我們到底應該如何來理解老生常談的神的主權和揀選?既然神已經命定,人的自由意誌還有什麽用?

正好約翰福音13章就記述了猶大賣主的故事,我們就用猶大的命運來討論這個話題。我們都知道猶大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因貪愛錢財,為了30塊銀子出賣了耶穌,將耶穌送上了十字架。事後因後悔,悲痛之下自縊身亡。他的名字也因此為世人所唾棄,臭名留萬世。那麽猶大到底有沒有選擇?如果有,他會選擇不出賣耶穌嗎?答案當然是不會,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事件的結局和猶大的下場。可是當猶大在經曆這個事件的過程中,他有沒有選擇權呢?應該是有的,但神已經知道他不會做出不賣耶穌的選擇,所以他的結局已經被神命定了。這就是所謂人的自由意誌和神的主權以及揀選之間的張力。

要解釋這個繞口的理論,讓我們回到神的屬性來看。我們說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祂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製,祂的居所在宇宙之上。我們的一生,要用七八十年的日子和經曆去填滿,而對神來說,人的一生從出生到死亡,就如一張平麵圖,在我們到達終點站以前,早已為祂一目了然了。這也是為什麽詩篇中說,我們未出娘胎之時,神的眼就已看見我們未成形的體質,我們的名字就已經在祂的生命冊上有份了(參詩篇139:16)。我曾經讀過許多有關瀕死經曆(Near Death Experience)體驗的文章,一個共同點是當他們魂飛魄外,穿行於生死一線之隙,都看見自己的一生如一幅畫一樣在他們麵前瞬間展開,我想在那個瞬間,他們都是去到了神的維度,具有了神的眼光,看到了自己的一生。對此,詩篇(90:4)這樣描述:"在你(神)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

神用塵土造我們的始祖時,“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紀2:7)。所以我們人類都是有靈的活人,有權也有能力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 --工作,生活,學習,婚姻,家庭。。。一輩子我們要麵臨無數個十字路口和選擇。基督徒會將自己所有的成就歸於神的恩典和祝福,即使是遭遇磨難,也有神要造就我們的美意在裏頭。當我們在經曆每一個日子,麵臨要和不要(Do or Do Not)的選擇時,神早已看透了我們的一生,在祂麵前,我們的一生是透明的,我們的結局已經寫好,但這不是神的決定,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

猶大也是一樣,當耶穌最後的晚餐開始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約翰福音13:2),這個時候,是猶大自己接受了撒旦的誘惑,出於自願的貪婪他接受了撒旦投放在他心裏的這個罪惡的動機,然後這個念頭就不停在他心裏發酵,如雅各書1:14–15所說:“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接下來,耶穌給眾門徒洗腳,包括猶大,耶穌還向猶大暗示他的身份,在這段時間裏,猶大完全可以做出正確的選擇,拒絕魔鬼的誘惑。但是他沒有。這個過程中,神一直給他機會。直到約翰福音13:27,耶穌將蘸過的餅,遞給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這是個轉折點,在他吃下耶穌遞給的“餅”之後,撒旦完全控製了他,他鐵了心要走下去。從屬靈角度說,這就是神的“任憑”(羅馬書1:28),“神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

也許有人會問:這樣豈不是無辜的猶大成了犧牲品,他被神利用去完成十字架的救贖計劃?絕對不是,神的揀選與人心的悖逆不是悖論,更不是互相矛盾的。一方麵,我們是受造之物,神當然擁有對我們的主權,包括最後臨門一腳,使用猶大達成救恩計劃,但我們也通過這一曆史事件過程的記載看到猶大是自己選擇走上這條路的,神給了他悔改的機會和時間。從曆史的眼光來看(Hindsight),我們當然可以說,猶大沒有選擇,神揀選了猶大去完成祂的救恩計劃,正如耶穌所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那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馬太福音26:24),作為曆史的後人,我們是湊巧站在了神的角度來看這一事件,應為它已經發生了!可是神在猶大出生之前,就已看穿他將會是怎樣一個人,從這個角度來說,他的命運一開始就已經命定了。不光猶大如此,我們每個人在神麵前都一樣。那我們這些基督徒,是何其幸運,因為神看我們的心柔軟,看我們有一顆願意接受光,接受真理的心,祂就接納了我們,讓我們做祂的選民,成為祂的兒女。我們可以說這是我們的自由意誌選擇了神,也可以說,神在我們出生以前,就在祂的生命冊上記下了我們的名字。

最後再來探討一下“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這句經文。新約福音書裏,記載了一則“五餅二魚”的故事。當時,耶穌向五千猶太民眾傳道,結束時,天色已暗,大家都餓了,但地處荒野,沒有吃的,也沒有地方去買食物,耶穌就拿一名孩子所帶的五個餅一條魚,命令使徒們分發給眾人,最後,不僅喂飽了五千人,還有許多剩餘。當天,就有許多人信了耶穌。但後來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在底下叫喚“釘死他!釘死他”,“你如果真是神的兒子,就從十架上下來啊!”的,也正是這些人中的一部分。耶穌早就看穿了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為見了神跡,乃是因為吃餅得飽”。(約翰福音6:26)這也解釋了為什麽當耶穌在後麵講“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若不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沒有生命”時,那些人就紛紛退去了,他們所要的隻是滿足今生的需要,這樣的所謂“信”,不是神所要的,神讓他們現出原形,紛紛退去,免得得到他們所不配得的醫治和永生。

寫到這裏,我覺得我應該是把這節難懂的經文講清楚了,你們覺得呢?周末,天氣晴好,去普林斯頓閑逛,經過普林斯頓墓園,見密密麻麻的墓碑,感歎它們雖高低不齊,尊卑不一,卻都無一不來自塵土,歸於塵土。區別我們的不是今生的地位高低,而是死後的歸屬。 日光之下,芸芸眾生,蠅營狗苟一輩子,如螞蟻一樣渺小的我們,又有何德何能,來責問神的主權和揀選?連使徒保羅都感歎:“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11:33)我們所能做的,就是讓更多的人有機會聽到福音,這樣,至少,他們有權可以來做一個選擇,來回應神的呼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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