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2:37-40 說:
“他(耶穌)雖然在他們(猶太人)麵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他。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這裏約翰引用了以賽亞書的兩段預言來解釋人心的剛硬,即使看見耶穌行了那麽多神跡(使水變酒,使死人複活,讓瞎眼的看見,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但人還是不肯信他。
以賽亞的那兩段經文是源自舊約以賽亞書 53:1 和 6:10。
“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出自以賽亞書 53:1,這是以賽亞關於“受苦仆人耶穌”的著名預言開頭,描述那位被藐視、被拒絕、為人受苦的彌賽亞。背景是:以賽亞預見到將來彌賽亞(耶穌基督)來臨時,會被大多數人拒絕——即便祂帶來了救恩,人們仍舊不信。用在這裏正好呼應耶穌行了許多神跡,他們卻不信他。
“他叫他們眼瞎、心硬……”——出自以賽亞書 6:10。這是以賽亞蒙召成為先知時,神對他說的話。神差遣他向百姓宣告審判的信息,同時也預言這群百姓會因頑梗而看不見、聽不見、心不明白。
那麽為什麽神叫這些人眼瞎、心硬,並要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就醫治他們呢?這位神心好狠啊,任憑人得了絕症,卻不去醫治他。和我們在新約裏讀到的那位慈父愛神形象截然相反。耶穌說,我(他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到這個世上來,就是要來尋找迷失的羔羊。如果100隻羊裏,有一隻走失了,我寧願丟下那99隻羊,也要把那一隻迷失的羊給找回來。既然找到了,我為這一隻羊歡喜快樂,勝過為那沒有走失的99隻。(參馬太福音18:12-14) 。所以我在這裏要問:在這段經文裏,那隻不肯歸來的羊,神為什麽不尋找?這是否違背了神“尋找迷羊”的慈愛形象?
舊約裏另外一個神任憑人心硬的例子在出埃及記裏。神當時任憑法老心硬,接連降下十災,迫使他最終同意猶太人離開埃及。讀那段故事時,我們反複讀到這樣的經文:“法老自己硬著心”,或者是“耶和華使他心剛硬”——原來,這兩者並不矛盾,而是一個先後關係:當人持續拒絕神,神就會讓他們在剛硬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這是神對人長期悖逆後的一個“審判性任憑”——不是神一開始就不想他們悔改,而是他們反複拒絕真理後,神任憑他們繼續走自己的道路。神當然希望萬人得救,祂是尋找迷羊的慈父,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參彼得後書3:9),但當人反複剛硬、拒絕真理時,神有時會任憑人沉淪,這是神公義的體現,也是尊重人的自由意誌。所以約翰福音裏這句經文的意思是:神任憑他們繼續剛硬,是一種“刑罰”,這不是神主動“使他們惡”,而是任憑他們走自己選的道路。也是防止他們在未真正悔改的情況下“口頭回轉”,得到不配得的醫治。
新約羅馬書第一章中有幾段神“任憑”的經文抽筋剝皮,讓我們看到人心的敗壞到一個程度,神不得不“任憑”他們沉淪毀滅。
羅馬書1:21-32
“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這不正是今天的世界嗎?在這個悖逆的末世,我們沒有人能心安理得地看著這個世界沉淪,神被離棄,而潔身自好,假做義人。我們惟有盡一己之力,在萬民中灑下福音的種子,願迷失的羊都能找回,神的“任憑”不臨到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