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第七天,家裏為我請了奶媽。
這位周奶媽因為丈夫去世生下的兒子夭折,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女兒需要撫養不得已出來當奶媽。
她到我家來時,我媽媽很同情她的遭遇就讓她帶著兩個女兒一起住在我家,兩個女孩和我家幾個孩子一起吃一起玩。
我從小喊她奶奶不稱奶媽,她餵我吃奶直到我長到可以到處跑,玩一圈回來站著吃奶。以前奶媽的夥食開得特別好,她的兩個女兒也快快樂樂和我們兄弟姐妹一起長大,日後無論世變遷我們至今如同親人。
解放那年,我父親離世,母親被關起來,哥姐們去到艱苦的山區各自謀生,我和最小的七哥無家可歸,被我倆各自的奶媽帶在身邊不離不棄。
我奶奶是半小腳,就是纏過又放開的那種。分給她的一畝地自己打理很困難,常常需要賣點饃饃之類維生。我跟著她寸步不離,她挑著擔子還得牽著我。我媽多次接我走我打死也不走!記得我媽租住在上西順城街時(哥姐們寄回微薄工資)接我回去我不走,有次把我鎖在屋裏我翻窗逃回奶奶家。奶奶住在草堂寺後門郊區,從市內走路去是很遠的,可一個小女孩就那麽執著的一次次獨自走回。而每次離開奶奶家,從草堂寺經過送仙橋轉彎到市裏時總是一歩十回頭萬分不舍……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