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街頭小混混到每天 6000 步的我
今天的陽光格外暖。在早冬裏,華氏 49 度竟像春天一樣宜人。午飯後,我戴上藍牙墨鏡在小區裏慢慢走著,一邊散步,一邊聽《蘋果桔子經濟學》。
書裏有一章讓我停下腳步。作者曾和街頭毒販一起生活,親眼看到——那些我們以為“收入驚人”的年輕人,月收入甚至低於最低工資。一個販毒組織的運作方式像極了快餐連鎖店,街頭的小混混們不過是“時薪店員”。
風險巨大,回報卻微薄到近乎荒誕。
那他們為什麽不換條路呢?
原因簡單得讓人心酸:
他們仍懷著“往上爬”的幻想——成為老大,成為“CEO”;
他們在街頭能找到自在感與身份感;
而最深層的,是他們根本沒有更容易也更安全的選擇。
我們常說:“努力會改變命運。”
但原生家庭和所處的環境,有時遠比個人努力更真實、更沉重。
前幾天看到一篇熱帖:
“人生十字路口,如何做最真實的自己?”
作者說得很鼓舞人心:
聽意見可以,但最終要走自己最想走的那條路,而不是趨利避害的那條路。
很好,很動人。
但現實往往更複雜:
人類“最想走的路”,本來就是趨利避害的產物。
巴菲特說:“別人貪婪時我恐懼;別人恐懼時我貪婪。”
我也非常讚同。
可上周 META 大跌,我還是割肉離場了——
畢竟,我隻是一個退休了的凡人。
這兩天人人都在談 AI 泡沫,
巴菲特卻拿出 43 億買 Google。
就算曆史再次證明他英明,
我敢跟嗎?
坦白說——不敢。
畢竟,誰有水晶球?
我們做決策,總是蒙著眼睛往前走。
即使知道什麽是長期利益,
美食、美色、沙發、舒適的小習慣——
還是會一次次把我們拉回原地。
比如我的散步目標是 6000 步。
隻要在小區裏繞兩圈就夠。
可超過一半的時候,每當繞回家門口,我就開始說服自己:“今天差不多了。”
自然遵循能量最低原則。
水往低處流,人性也是如此。
要往上走,就要付出代價,要消耗能量,去換取一個並不確定的未來。
於是我改了策略:
不再在小區內繞圈,而是直接走出小區,把“路過家門口”的誘惑幹脆切斷。
事實證明,這比意誌力可靠得多——別太高估自己的理性。
人需要理想,需要夢想,
才能願意“向高處走”,
願意承擔那一點點“向上”的能耗。
想到這裏,我忍不住問自己:
如果我出生在街頭混混的環境裏,我會是今天的我嗎?
大概率不會。
但人生並不隻是原生家庭的作品。
其中有許多時刻,是我們自己掙紮出來的姿態,
是一點點從泥裏爬出來的亮光。
有些路,是環境替我們選的;
而另一些路,是我們在無數次躺平與抗爭之間——
咬牙、斷了後路、一步步逼自己走出來的。
有些人不是不努力,而是起點就已經決定了他們能往哪走。
命運的彎路,往往從原生家庭開始,從我們的一次次選擇繼續。
我走得出 6000 步,卻不一定走得出自己的天性和惰性。
努力當然重要,但環境往往比努力更大聲。
比起“做自己”,更難的是:先看清,自己其實是怎樣被環境塑造的。
如果你出生在那混混的街頭,你還會是現在的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