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臨,華燈初上的鄭州人民公園,理應是一方供市民納涼散步的寧靜之地,然而近日這裏卻被一則視頻撕開了黑暗的口子:數名青年手持棍棒,在夜色中追打一人,狂奔、辱罵、揮舞、倒地……這些鏡頭被記錄下來,迅速傳遍網絡,引發輿論嘩然。
據多名網友稱,這並非一起普通的鬥毆事件,而是一場有組織、有針對性的反同性戀暴力襲擊。肇事者在網絡上糾集,專挑夜晚時分,潛伏於人民公園,盯準被他們認定為“同性戀”的男性,以“清理異端”為名施以拳腳。
然而在警方與官媒的口徑中,卻不見“同性戀”三字。警方的通報輕描淡寫,稱“因瑣事鬥毆”“係臨時起意”,將一切歸結為“青少年網絡聯係作案”,像極了一場過於熟悉的“群毆日常”。直到案件引發大範圍關注,官方才透露已拘留17人,但依然避而不談動機。但網民早已在碎片信息中,拚出了完整的恐怖劇本:這是一次蓄謀的同性戀仇恨襲擊,是在中國城市夜晚真實存在的“同性戀大清洗”。
“人民公園”四字,曾是多少城市中老年人下棋、中年人跳廣場舞、青年人約會的傳統公共場所。但在中國城市的一些角落,人民公園或類似的公園,也被迫承擔著另一種隱秘的功能:LGBT群體的邊緣聚集地。
在一個無法公開“出櫃”的社會,公園角落成了同誌之間尋找認同、慰藉與情感聯結的少數可及之地。這並非LGBT社群的“自我放逐”,而是被排斥於公共生活和社交平台之後的最後空間。而越是邊緣、越是隱秘的存在,越容易成為暴力的獵物。這起鄭州事件,正是發生在這種高度脆弱的社群活動區。
多個網傳信息顯示,遭襲者並非“無差別被打”,而是遭遇有針對性侮辱,肇事者以“你是同性戀”“惡心”“給你點教訓”之類的語言,暴力驅趕並圍毆受害者。這種選擇性暴力,已經遠遠超出了尋常的鬥毆範疇,構成典型的“仇恨犯罪”。
在這場事件中,有兩種不容忽視的“失聲”:
第一,是受害者的失聲。長期以來,在中國,許多同性戀者都生活在雙重禁忌中:家庭的“不敢承認”、社會的“不敢暴露”、法律的“不願正視”。哪怕遭遇暴力與傷害,他們也常常選擇沉默,因舉報意味著“出櫃”,而“出櫃”本身就足以毀掉他們在工作、家庭、社交中的一切立足點。
第二,是警方與官媒的失聲。直到7月9日晚,官媒報道拘留17人,官方仍未正麵回應此事是否涉及對同性戀者的惡意襲擊。所謂“臨時起意”“網絡聯係”,被用作抽象模糊的托詞,既不提“動機”,也不觸碰敏感詞——仿佛說出“同性戀”三個字,會讓整場案件“變質”一樣。
在一個官方不承認“同性戀權益”的體製下,同性戀既非違法,也不合法;既不是被保障的少數群體,也不是明確的保護對象。這個“灰區”給了仇恨者充分的空間。
在鄭州人民公園事件之前,已有多起同性戀者遭受暴力或被排斥的事件發生。這些事件並非孤立,而是一種社會氣氛的真實寫照:“你可以存在,但不要張揚;你可以自愛,但不能出聲。”更糟糕的是,在網絡輿論中,“打同性戀”被某些人視為一種“糾正社會風氣”的行動。“這幫人惡心”、“影響孩子”、“汙染環境”之類的說辭堂而皇之地出現在評論區,並獲得不小的點讚數。
於是,這種氣氛下,打人者並不覺得自己有錯,反而自詡為“社會正義的清道夫”。而當警方一開始敷衍處理、官媒含混報道,這就等於在告訴這些人:你打錯了,但不是大錯;你不對,但我們理解你動機;你下次,別被拍下來就好。
一個國家,最能體現法治與文明水平的,不在於是否建設了多少高樓大廈、GDP有多高,而在於它能否保護最脆弱、最邊緣、最不被歡迎的人群。當同性戀者因為性取向被打,警方選擇淡化;媒體選擇回避;輿論選擇嘲諷;這不是某一個人被背叛,而是整個社會對“人”的背叛。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場事件的“仇恨”已經在擴散。一旦仇恨群體嚐到“出氣、出名、不受懲”的甜頭,就可能演變為更大範圍的攻擊,從同性戀,擴展到跨性別者、性少數女性、自由裝扮者、甚至隻是“長得像”的普通市民。他們的邏輯很簡單:凡是不符合我眼中的“正常人”,就是可以動手的人。
本次事件中,如果沒有網傳視頻,如果沒有社交媒體大量關注,警方是否還會“依法處理”?是否還會“刑拘11人”?是否還會從“無視”到“出手”?從烏魯木齊火災、鐵鏈女事件到這次公園暴力,我們看到一個令人悲哀的規律:正義往往要靠網民憤怒“逼”出來。這說明,官方不願公開承認“同性戀被打”是一種仇恨行為,更不願承認中國社會對LGBT的排斥與偏見正在製造“社會暴力”。他們寧可說這是“青少年起哄”“臨時起意”“網絡交友誤會”,也不肯承認是“蓄意的身份歧視與圍毆”。
鄭州人民公園事件,原本隻是一則地方治安通報中的小新聞。但它刺破的,是無數性少數群體在夜色中尋找棲身之所時,時刻籠罩的集體恐懼。同性戀不是罪,更不是該挨打的理由。哪怕一千個社會輿論厭惡他們,隻要國家依舊自稱法治社會,就必須保障他們不被暴力毆打、不被侮辱、不被拋棄。
“人民公園”這四個字,不是為“正常人”而設。它應該屬於每一個人,包括那些敢在黑暗中走出來擁抱真實自我的同性戀者。在那片草坪下,或許有人正懷揣恐懼走過。我們希望,有一天,那裏不再是獵殺的現場,而是能自由相愛的空間。真正的文明,不是你能否容忍異己,而是你能否保護他們的權利。從這點來看,我們的公園,還遠遠不夠命名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