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的一個晚上,巴塞羅那警察局的報警中心接到一名中國人的報警電話,報警人稱他被劫匪打劫,人也處在受傷的狀態中,請報警中心協助相救。
報警中心接到電話求援後即刻通知巡警並在5分鍾之內趕到了現場。
被劫現場是一個地處郊外的批發倉庫,倉庫有一千平米左右,批發的貨物均是日用品。
警察到達案發現場後發現了頭部受傷的被害人華商秦泰和他12歲的女兒秦琴。
秦泰向警方敘說了被劫的經過:一般我們在晚上9點就關門打烊走人,但是今天因為女兒要上高速網,所以我就讓員工先走,自己陪女兒在辦公室內上網。
大概到了9點40分,女兒說上網聊天已經結束,我們就關機離開倉庫。
此時大概已經是9點45分,巴塞羅那的郊外已經變得很黑,倉庫外麵的馬路已經變得非常靜寂,不說沒有人走過,就連車子也看不見一輛駛過。
我帶上手提包並橫跨在肩上,因為手提包內有五千多歐元的營業現金。
我在出口處將電閘拉下然後擰開門把手出門……
就在我剛要把腳跨出鐵門的時候,突然被一隻很有力的大手推了進來,隨後跟進了二個人。
進來的兩個人都穿著西班牙的工作服,顏色為藏青色,是很一般西班牙工人製服,因此不會被人注意。
二人頭上都套著黑色的麵罩。他們進門後拔出手槍對準我的頭和我的女兒,
然後就把我們按倒在地上,我和女兒都是胸口貼地趴在地上。
緊接著他們就動手解下我的挎包,然後很熟練地走到放置收銀機的小房間裏,他們沒有問我拿鑰匙而是舉起收銀機就往地上砸,然後又從收銀機裏拿走一些另找的現金。估計劫匪已經知道收銀機的位置。
接著一個人拿著手槍對著我,在我的視線裏可以很清楚看見他的手槍,他蹲著,
始終讓我看見他的手槍,但搶劫者始終沒有開過口。
另一個走出倉庫門,進入汽車,拿槍對準我的人用槍柄狠狠地在我頭上敲了一下。
然後迅速逃離。
等我爬起,他們的汽車已經駛得很遠。
警察問:有沒有發現其他的特征?
秦泰回答說:由於室內的燈光是用於晚間的緊急照明燈,亮度很低,我人又是趴在地上,因此沒有注意到什麽。
警察:那你一定看見他們穿的是什麽鞋子?還有什麽顏色?
警察的提問倒是提醒了秦泰。
“對,對”我看見二人穿的都是紫紅色的耐克牌運動鞋。
巡警聽後立即用步話機向總部匯報,在巴塞羅那市內抓捕穿紫紅色耐克牌運動鞋的中國人,年齡估計在25至30左右,男性。
抓捕命令發出後,所有在巴塞羅那巡邏的警察都把視線放在下麵,注意每一個人的鞋子顏色,牌子,性別。
一有類似嫌疑人馬上攔下盤查或請進警察局協查。
晚上11點20分。
兩個中國男性進入西班牙警察的視線。
兩人分別為27,8歲左右,身高1,7米,男性,最重要的是,最令警察聚焦的是兩人穿的都是耐克牌的紫紅運動鞋。
兩人出現的地點在距離案發現場一公裏左右的一家酒吧裏。
便衣警察向總部匯報兩人的狀態時這樣描述:一人在喝著啤酒,一人在打老虎機。喝啤酒的人時不時地在玩手機遊戲,看神態很自若……
巴塞羅那警局刑警總署古斯曼警司決定先扣留這兩個穿紅鞋的中國人。
警司一聲令下,三輛警車載著十幾名警察將這個酒吧的大門緊緊圍住。
幾分鍾後這兩個中國人就被塞進了警車。
深夜一時許。
警方調集了幾名中國翻譯馬上對兩名中國嫌疑人進行突審。
警方第一個要搞清的問題就是二人在9點45分至10點之間他們在哪裏?證明人是誰?
但是兩名中國人堅持說,他們一直在酒吧裏喝酒和打老虎機,證明人就是酒吧的跑堂。
深夜的突審並沒有得到任何有利於警方的線索。
對於警方而言,他們的最大的疑慮就是兩雙紅鞋。
警方偵破組部份人認為,盡管紅鞋是很大的疑點,無論是顏色還是牌子都是和被搶劫者提供的線索吻合,但是再冷靜思考一下,假設果真是這兩人在10點左右實施了搶劫,按人的常理,也按犯罪心理邏輯推斷,他們不可能在作案附近的酒吧裏篤悠悠地喝酒打老虎機。
盡管他們現在的服裝不是藏青色的工作服,但是鞋子並沒有換,這是犯罪嫌疑人的疏忽?還是他們根本就沒有做過案,兩雙紅鞋純屬極其偶然的巧合?在他們的身上也沒有發現大量現金。
另一部分的警員認為,也許是中國人的習慣,隻要沒被當場逮住他們認為就沒事了,因此將現金藏匿以後就出來喝酒,但是無論如何兩雙紅鞋就是最好的證據。
翌日清晨,警方偵探一組趕去酒吧確認兩名中國人在酒吧喝酒的詳細時間,另一組去把受害人從醫院裏接到警局讓其對嫌疑人進行形象上的辨認。
警方探員從酒吧裏得到的消息證實,兩名中國人進入酒吧的時間已經超過晚上10點30分,根本不是,從9點多就在酒吧裏。
這一消息讓警方感到興奮不已,顯然嫌疑人的口供是謊言。
另一方警員將被搶人秦泰從醫院接到警局並在玻璃窗外認犯罪嫌疑人。
但是秦泰根本沒有見過搶劫者的臉,而且也沒有聽見他們講話的聲音,因此辨認工作十分艱巨,但是兩雙紅鞋讓秦泰認定就是這兩人作的案,秦泰的另外一個理由是,兩人的身高和作案人極其相似。
當探員將這些線索匯總高層之後,警局馬上做出收押兩名中國人的決定。
接著警方對兩人的身份進行了確認。
警方的資料顯示出如下的信息:
陸茫茫,男,中國S省出生,28歲,來西班牙三年,沒有犯罪前科。
李千人,男,中國S省出生,27歲,來西班牙二年。沒有犯罪前科。
兩名在押中國人均有妻子和小孩。
居住地為巴塞羅那的衛星城桑堡伊的市內。
警方在最短的時間內請求法院批準簽發搜查令。
警方認為必須在48小時內對犯罪嫌疑人的居所進行搜查,一旦查到藏有大量現金那破案就在眼前。
法院得到警局的搜查請求後也即刻簽發了搜查令。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警方的搜查卻是無功而返,在中國人的家裏沒有搜到丁點的有價值線索,更遑論有大量現金。
但是警方還是認為收押的兩名中國人就是搶劫者,警方將材料備齊後即刻進檢察院,請求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院將材料過目後也認同警方的觀點,因為在西班牙的犯罪史上,劫匪將現金藏匿後便死活不承認,在西班牙的判例案件中也有許多並沒有查到贓款也被判罪的先例。
檢方也明白,許多人就是將現金去換牢獄,一旦忍過牢獄的歲月,出來就是百萬富翁。
警方依法通知了陸茫茫和李千人本人和家屬,二人即將被起訴,他們可以自找律師或者由法院指定律師在法庭上為其辯護。
未完待續